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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风版发帖须知

本主题由 admin 于 2008-6-29 15:41 解除置顶

古风版发帖须知

琴台古风版是古诗歌的园地,大家来这里玩,想必大家都是喜欢古诗词,也喜欢学写古诗词的朋友。因此,大家须以认真的态度来对待。为了进一步规范古风版的发贴,通过与管理员核商,建议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一、格律诗必须遵守相关格律,词也须参照相关词谱(初学者可参照《白香词谱》,也可以选用《钦定词谱》)。作者发帖时请在标题前注明五绝,七绝,五律,七律或长律,词的须注明词牌。
       不喜欢讲究格律,放弃格律,坚持以不讲究格律为荣者,其主帖将视情况移走或删除。这样既是对新学习者的一种激励扶持,也是对“琴台古风”版块的呵护。

二、除近体格律诗外的古体诗,没有太多格律限制,但必须遵守用韵的原则。发帖时标题前注古风字样。

三,格律诗最好用平水韵,词以《词韵正编》为佳,也可用新韵,但在发贴时须注明。

四、所发诗词内容须健康向上,论坛是一个开放的地方,来访者甚至有在校学生,因为希望大家须有一定的责任心,对于不健康的言论,版主有权直接删除。

五,  每人每天主题帖,不宜超过三个.

有些新手可能刚开始学习,格律用韵尚不太懂,但只要有心向学,虚心探讨交流,相信经过在古风版块里一段时间的浸泡后,一定会有进步的。琴台古风群里都是诗词爱好者,其间不乏高手,欢迎有心人来此与大家多多学习交流。

古风群号码:41666068

[ 本帖最后由 沧海 于 2008-5-12 16: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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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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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格律诗必须遵守相关格律。
除近体格律诗外的古体诗,必须遵守用韵的原则。发帖时标题前注古风字样。
这样一来,要求高了,也更规范了。支持 :victory:
只是,想打油的朋友可有什么地方?: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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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聚红楼”的继续置顶?这里做打油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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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呀————以后想再古风里练习下都不可以了
看来只有羡鱼的份了

悲伤的说声“支持”吧
为奥运舞动灵魂,为祥云燃烧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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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明,知你有心向学的,没关系啊,都只为学习交流,你写的,偶有空会认真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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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风最近帖子不火
是不是要求太严了啊
我看,还是解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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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必须保证古诗的讲究!
唯绝望感成就超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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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要求现直接帖版面上,更好了,这样才容易引起注意。希望大家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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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填词要这样讲究呀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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