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台论坛群管理办法(试行)
本站QQ群宗旨:繁荣琴台论坛文化,更好的实现会员互动。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建立和谐向上的琴台大家庭。
一、入群申请条件:
1、注册为琴台论坛会员
2、谢绝马甲入群。
3、表明琴台论坛注册ID。
二、群聊天规则:
1、禁止发布广告;
2、禁止传播色情、淫秽图文,禁止分裂国家、扰乱社会秩序言论,禁止谣言;
3、严禁辱骂群友及其家人,严禁攻击、贬低群友及其家人人格。
4、除了宣传群友博客,不得发布琴台论坛以外的链接地址。
5、群聊话题应主要围绕群主题进行。
三、清理原则:
出现以下情况的用户QQ群管理员将在不提醒的前提下将QQ号码清理:
1、从加入QQ群后在群内从未发言的用户;
2、违反QQ群管理规定的用户,一次警告,第二次直接清理;
3、发布病毒、恶意信息的用户;
4、给其他会员带来不良影响的用户;
本办法适用于琴台论坛辖下所有QQ群
发在这里,方便大家阅读!
08年6月29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