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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彬·漫评新版《红楼梦》

胡文彬·漫评新版《红楼梦》

胡文彬·漫评新版《红楼梦》
.胡文彬·

自从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主持校订、注释的《红楼梦》出版发行以来,海内外广大的《红楼梦》爱好者和研究者,都以极其浓厚的兴趣和异常关切的心情,争相研读这部新版本。
不久前,我写了一篇题为《七载校红辛苦事,一朝读后知新意》⑴的小文,略谈自己初读新版《红楼梦》之后的一点肤浅的感想。当时,由于时间仓促,对新版本中的一些问题未及仔细思索,所以,在那篇文章的结尾处,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本文从新版《红楼梦》的底本选择,正文校订,注释的数量、范围、内容等三个方面,谈了新版本的优点。至于对新版本的文字校订、注释方面存在的一些值得商榷的问题,本文限于篇幅,没有涉及。笔者愿在不久的将来,对新版本进一步研读之后,另撰专文加以讨论。
近日得宽余,又将新版《红楼梦》从头至尾细读了一遍。较多地注意了一下新校本存在的某些问题,作了点札记,现略加整理发表于此。
一、从作者的署名谈起
新版《红楼梦》卷首列有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撰写的一篇《前言》,其中说道:
伟大作家曹雪芹,终于在穷愁困顿中于公元一七六三年或一七六四年即乾隆二十七年或二十八年的除夕去世。他的不朽巨著《石头记》的前八十回,早在他去世前十年左右就已经传抄问世;书的后半部分据红学家们研究,认为基本上已经完成,只是由于某种原因未能传抄行世,后来终于迷失,这是不可弥补的损失。
在这段文字稍后,《前言》的作者又写道:
现存《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是程伟元和高鹗在公元一七九一年即乾隆五十六年辛亥和公元一七九二年即乾隆五十七年壬子先后以木活字排印行世的,其所据底本,旧说以为是高鹗的续作,据近年来的研究,高续之说尚有可疑,要之非雪芹原著,而续作者为谁,则尚待探究。续书无论思想或艺术,较之原著已大相悬殊,然与同时或后起的续书相比,则自有其存在之价值,故至今仍能附原著以传。
从新版《红楼梦》《前言》的这两段文字中可以看出,校注者的主张是:《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作者是曹雪芹,现存后四十回是续书,“而续者为谁,则尚待探究”,即持存疑的态度。
但是,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当我们拿到新版《红楼梦》一看,其三大册书的封面均署“曹雪芹高鹗著”,这究竟是校注者的意见,还是出版印刷者的疏忽呢?在此提出这样的问题,可能有人会说,这至多不过是技术性的问题,不值一谈。其实并非如此。因为稍有一点红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曹雪芹与高鹗两人虽然同生活于清代,但两人并不同时,更没有携手合作撰著《红楼梦》。所以,新版本全书署“曹雪芹高鹗著”是不妥当的,也与《前言》所说不相符合。按《前言》的说法,《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作者是曹雪芹,即新版本的上中两册(前八十回),自然应署“曹雪芹著”。而后四十回,即新版本下册,可以据“旧说”署“高鹗著”。我认为,如此处理作者署名,虽不能说令人十分满意,但在目前情况下,还是可以的。新版本作者的署名,不仅没有充分考虑到三十余年来,特别是近年来,红学研究者在后四十回作者问题上的研究成果,而且连最大多数的研究者的意见,也置之不顾,这不能不说是新版本的一个小小的缺憾。
其实,《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续者为谁”,连高鹗本人也并不清楚。他在程甲本卷首的序中说得明白:“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二十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直到清乾隆五十六年春天,程伟元将数年铢积寸累所购得的全书见示,他才得睹全璧。他参与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整理、排印的工作,是应友人程伟元之邀而“分任之”。这一点,高鹗并没有隐瞒。他说:“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谬于名教,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⑵文意很清楚,书是程伟元搜集来的,工作是“分任之”,程氏是主,高鹗是“襄助”,哪里能得出高鹗续作《红楼梦》的结论来呢?胡适的考证,所据不过是震钧的《天咫偶闻》⑶,而《偶闻》所据是张问陶的一条诗注⑷。那末,张氏的诗注又是从何而来呢?原来是据高鹗的《重订〈红楼梦〉小说既竣题》⑸一诗。原诗为:
老去风情减昔年,万花丛里日高眠,
昨霄偶抱嫦娥月,悟得光明自在禅。
高鹗在诗序中说,“工既竣,并识端末,以告阅者”。诗题仅说“重订”、“既竣题”,诗的内容也丝毫没有自著后四十回《红楼梦》之意。但有人却不相信高鹗本人的“坦白交待”,非要依一个“同年”⑹的诗注为高鹗争得著作权,这恐怕连在九泉之下的高鹗也不敢接受的。至于有人说,程伟元不过是一介书商,只有高进士才能续补《红楼梦》后四十回云云,已由近年来所发现的程伟元生平资料不攻自破⑺,无须再征引什么记载多加说明了。
笔者在此之所以不殚其烦地引述一些材料,目的是要说明高鹗与《红楼梦》后四十回续作无关。我们某些红学家宁可相信一种根据不足的“偶闻”,而不愿相信高鹗的自序,受某种传统的假说的束缚如此之深,着实不能说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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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回与回目之校订


《红楼梦》的早期抄本中的问题,许多版本研究的文章都指出过,有缺文、错漏、衍文、旁改等情形。而在回目上,除了上述四种情形外,还有不分回、无回目的现象。新版本在校订过程中,每一回回目的校订自然要反复斟酌处理这些复杂的校订问题,其困难还是不少的。我在这次阅读中,留心了一下全书回目的校订,发现共有十七个回目是在底本----庚辰本原有回目上应加以重新校订的。如果稍加归纳,这十七个经过校订的回目,又可以概括为下列三种情况:

底本回目个别文字的校改。如第十回回目中“林如海”的“如”字,原作“儒”字,新版本据诸本校改。第三十回底本回目作“椿灵划蔷痴及局外”,新版本据蒙府本、戚序本同回回目校改为“龄官划蔷痴及局外”。第三十六回回目,底本作“情语梨花院”,新版本据梦稿本、蒙府本、戚序本、甲辰本、舒序本的回目改“语”作“悟”、“花”作“香”。第五十回回目,底本作“暖香坞创制春灯谜”,新版本据诸本改“创”为“雅”。第六十一回底本回目据程甲本校改为“宝玉瞒赃”“平儿行权”。第六十二回回目据戚序本、甲辰本校改为“石榴裙”。第六十八回底本回目中的“俊凤”,新版本据诸本改为“酸凤姐”。第七十六回底本回目中的“凄晴”,新版本据戚序本改为“凄清”。又如,第九十二回底本回目原作“慕从良”,新版本据藤花榭刊本、程乙本改“从”作“贤”。第九十六回底本回目作“守官箴恶奴同破刑”,新版本据程乙本、藤花榭本改“刑”作“例”。第一百十四回底本回目“王熙凤历幻返金陵”,程乙本同,新版本据藤花榭本、王雪香评本改“幻”作“劫”。

(2) 底本缺回目,新版本据诸参校本补回目。如第十九回,底本原缺回目,而“第十九回”四字为后人所加,新版本据己卯、梦稿、蒙府、戚序、舒序、甲辰诸本回目补作“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意绵绵静日玉生香”。第六十四回、六十七回,底本缺回目、正文,新校本据程甲本补回目与正文。又如,第八十回,底本无回目,梦稿本回目作“懦迎春肠回九曲,姣怯香菱病入膏盲”,甲辰本回目作“美香菱屈受贪夫棒,丑道士胡诌妒妇方”,程甲本回目同甲辰本,“丑道士”作“王道士”,新版本据程甲本补回目作“美香菱屈受贪夫棒,王道士胡诌妒妇方”。

(3) 底本不分回缺目或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回目文字有异者,新版本未加分回补目或前后文字统一。如第十七回、十八回,底本未分回,回目作“大观园试才题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己卯本同。新版本保留底本面貌。又如,第八十五回回目作“贾存周报升朗中任,薛文起复惹放流刑”,依底本。而第七十九回目作“薛文龙悔娶河东狮,贾迎春误嫁中山狼” 。这两个回目中的“文龙”与“文起”都是薛蟠的字,甲辰本以前的抄本作“文龙”,从甲辰本开始,后来的抄本均作“文起”。

以上三种情况,我以为第一种情况校改底本回目中的明显误字,是有根据的;第二种情况补目无疑是对的。对此,读者和研究者即使在个别文字的选用上有不同意见,但就总体而言,还是不失为一家之见的。我个人读过新版本之后,主要的意见是集中在第三点上,即第十七、十八回应该分回补目,第八十五回与第七十九回回目应该将“文起”、“文龙”二字统一。我的理由有三点:

第一,新版本是作为普及本供广大群众阅读的,既不是“庚辰本”的标点本,也不是专供红学家们使用的“研究本”。因此,校订者应该考虑到如何方便广大读者的习惯和阅读的方便。从程伟元和高鹗的两次排印本以来,人们读到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十七、十八两回都是分开的,并都有回目。新版本既然参校了其它版本,这两回就应该依诸本予以分回补目。

第二,从各参校本的实际情形看,梦稿本十七回回目作“会芳园试才题对额,贾宝玉机敏动作诸宾”,蒙府、戚序本作“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怡红院迷路探曲折”;第十八回回目,梦稿本作“林黛玉误剪香囊袋,贾元春归省庆元宵”,蒙府、戚序本作“庆元宵贾元春归省,助情人林黛玉传诗”;甲辰、程甲、程乙本作“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天伦乐宝玉呈才藻”;舒序本作“隔珠帘父女勉忠勤,搦湘管姊弟裁题咏”。据正文两回中的内容看,各本的回目确有概括不尽之处,所以新校本的征求意见稿中第十七回回目作“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贾宝玉机敏动诸宾”,第十八回回目作“林黛玉误剪香囊袋,荣国府归省庆元宵”。这样,第十七回写“试才”,第十八回写“归省”,分回法是依梦稿、戚序、戚宁、蒙府诸本,段落比较分明,回目联语又是在底本基础上校补的,应该说是可取的校订办法。但新版本以不影响读者阅读为由,保留底本的原貌,恐未必妥当。因为,按照“不影响读者阅读”的说法,新版本的第十九回、八十回也可不必校补回目,同样“不影响读者的阅读”。所以,我以为这个理由不仅不能为读者所接受,而且也与全书的校订凡例(或叫原则)相矛盾的。

第三,关于薛蟠的字“文龙”、“文起”问题,可以作为学术问题进行讨论,但校订中应该取其一,另在校记中加以说明。我个人的看法是,古今人取字、号多与名字相关,故名蟠字文龙,是符合一般人取字、号的习惯的。当然,字“文起”也是有典可据的,并不一定就说是完全错了。在这种情况下,还要从版本上考虑。现在,新版本校记中申明的理由是因为后四十回中多处作“文起”,一一校改太费事了,“故仍其旧”。这是不能成立的理由。我虽然没有作详细统计,但据初读之后的印象,后四十回提到“文起”之处,并非多不胜改。如果同某些校补文字较多的情况相比,要把“文龙”与“文起”前后统一,实在是一件小小的“手术”。新校本保持底本中的矛盾现象,我以为既不符合读者的要求,同时也与校订者所确定的校勘原则相背的。


三、第一回正文从何处开始?

从早期脂评抄本到程高本以后的各种印本,《红楼梦》第一回的正文有两种开头的方式。己卯、庚辰本以后的抄本和印本,均从“此开卷第一回也”开始,接着是三百余字的作者自白,然后接“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甲戌本则从“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说起根由,虽近荒唐,细谙则深有趣味”开始。那末,这两种不同的开头,究竟哪一种符合《红楼梦》的实际,比较接近曹雪芹的原意呢?

这个问题,早在三十年代张荫麟先生就提出来过。后来又有许多红学研究者进行过深入的 研 究,得出相当合理的结论⑻。我个人同意这样一种看法,即《红楼梦》第一回正文,应该依据甲戌本的形式,从“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开始。诚如一些研究文章所指出的,甲戌本格式分明,回前有凡例一篇,共五条,比正文低两格抄写。凡例之后,附有“浮生着甚苦奔忙”一首七律,之后,还空半页白纸。然后是另纸标出“第一回”三字,接下第二行是两句回目联语,第三行出正文“列位看官……”。由此可以看出,凡例的文字与正文的开头分的很清楚,不相混淆的。己卯、庚辰本至各种印本开头的三百余字的作者自白似的文字,除文末的“更于篇中间用梦幻等字……”外完全是以凡例的第五条改写而成,而将“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以下文字全部删去。现存的甲戌抄本可能过录较晚于己卯、庚辰两抄本,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它保存的底本抄写格式以及凡例内容也是不足信的。因此,我认为,主张《红楼梦》第一回正文应从“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开始的意见,是完全正确的。

新校本经过七载时间的校订,《前言》中也申明吸收了红学界的研究成果,应该说,在第一回正文开头上有一个符合实际的新面貌。但是,令人失望,新校本第一回的开头,却是保存底本原貌,从“此开卷第一回也”起,仅以空行与“列位看官……”以下正文相区别。这种处理办法,有三个问题值得商榷。其一,校订者将自“此开卷第一回也”起至“亦是此书立意本旨”两段文字置于“列位看官……”之前,究竟是认为它的内容对了解曹雪芹的身世和创作生涯关系重大而不愿割爱呢?还是认为它就是第一回的开头呢?其二,如果校订者也认为“列位看官”之前的两段文字非第一回正文之始,那末,为什么又不采取第二回的处理办法,将回目之后,题诗之前所有的“此回亦非正文本旨”至“笔则是反逆隐曲之笔”三百六十一字的题解全部删去,列校记加以说明呢?既列正文之前,而又认为是属于题解性文字,为什么不在字体、字号、空行上与正文及正文大段落空行上有所区别呢?其三,既是校订新本,第一、二十二回等回的正文都可以补入甲戌或其它早期抄本上的大量文字,那末,又为什么不把甲戌本中独有的“浮生着甚苦奔忙”一诗连同前后的数十字一并补入呢?《红楼梦》的研究者都很熟悉“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两句诗,许多文章也都加引用,难道说这还不够重要吗?校订者不愿将甲戌本这段重要文字补入新校本,又何不在校记中列条加以说明呢?诚如新校本的《前言》中所说,在《红楼梦》诸早期抄本中庚辰本过录较早,所存回数较完整。但也无庸讳言,庚辰本确也存在着许多地方不如其它抄本所保持的某些优点。新校本既然在校订中吸收了诸抄本之“长处”,那就应该在第一回正文开头的总评似的两段文字校订时补入甲戌本的异文,或者在校记中予以说明。

四、回前诗及回末诗联之处理

在《红楼梦》的早期抄本上,都或多或少地保留了些回前诗和回末诗联。新校本如何处理 这 个复杂的问题,熟悉《红楼梦》的读者和研究者,都是非常关心的。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国内外所发现的十几种《红楼梦》早期抄本上,有回前诗九首,回末诗联十二副。这些回前诗和回末诗联,在各早期抄本《红楼梦》中分布多少不同,此有彼无。如庚辰本仅有回前诗三首,分布在第二回、十一回(回前另纸抄写)、第十七十八回(两回未分回)前的三个回次内;回末诗联七副,分布在第五至八、十三、二十一、二十三回末七个回次内。梦稿本第二回无回前诗,但第三至第六回都有回前诗,为庚辰本所无。甲戌本除第二回的回前诗同庚辰本外,第七、八两回有回前诗,也为庚辰本所无。又如,甲辰本第四、九、十八、十九、六十四回均有回末诗联,又是庚辰本所缺。对这种复杂的情况,新校本征求意见稿的处理办法是,凡底本----庚辰本上所无,其它早期抄本上所有的回前诗和回末诗联,一概补入(除流失在苏联列宁格勒的抄本《石头记》外)。校订者在第二回校记〔一〕中,说明这样作的理由时写道:
现存各脂本有些回前有题诗,回后有诗联。有的作者自作,如本回回前的一首七绝,根据脂批,知是曹雪芹所作;但是有的则可能是批者们所知,一时尚难区别清楚,这些题诗和诗联,都是早期脂本上所有的,其中有些诗句对理解小说的思想内容又有帮助,因此仍予保留,以便读者参考。

如果从保留早期脂本面貌,又考虑到“其中有些诗句对理解小说的思想内容又有帮助”的话,保留底本和补入其它抄本上的回前诗和回末联诗,“以便读者参考”,也未尝不是一种处理的办法。新校本既然是作为普及本供给广大群众阅读,为了求得全书形式上的统一和齐整美观,所以不妨将底本和其它抄本上的回前诗和回末诗联一律写入校记。这种处理办法,读者也是能够接受的。

但是,今天我们读到的正式出版的新校本,却完全出乎人们的意料,它只保留了底本----庚辰本第二回的一首回前诗和七副回末诗联。底本第十一回回前另纸朱笔抄录的一段回前总评和“题目:一步行来错,回头已百年。古今风月鉴,多少泣黄泉。”在己卯本上有同样内容的脂评和这首五言诗,其位置是抄录在第十三回前的另纸上。根据评语中有“此回可卿梦阿凤,盖作者大有深意存焉。可惜生不逢时,奈何奈何。然必写出自可卿之意也,则又有他意寓焉”诸语,可以断定庚辰本将此评语和五言诗置于第十一回回前是错误的,己卯本的位置是对的。新校本既没有将这首五言诗置于第十一回前,也没有根据其内容移置于第十三回回前,而且在这两回的校记中也查不到任何予以说明的文字。同类情形出现在第十七、十八回,底本在回前也另纸墨笔抄录评语和题诗“豪华虽足羡,离别却难堪。博得虚名在,谁人识苦甘。”新校本第十七回的第一条校记说明底本回前有此诗,全文录存。校订者保留第二回回前诗,删去第十一回(或十三回)和第十七、十八回另纸抄录的回前诗,根据是什么呢?是说这两首诗的作者难以断定?还是说这两首诗的位置有误,录于另纸?那末,校订者又为什么一个写入校记,而另一个却不作校记呢?难道一个是朱笔所写,一个是墨笔所写,待遇竟如此有别?


至于回末诗联的处理,也是同样令人莫解。第七回回末有另纸(原为贴条)写:“正是:不因俊俏难为友,正为风流始读书。”同是底本上的另纸贴条,新校本又作为底本所有。第九、十八、十九回回末,甲辰本均有回末诗联,新校本在这三回末的校记中均只字不提。但第六十四回末有诗联“正是:只为同枝贪色欲,致叫连理起戈矛。”新校本却在本回末校记〔十四〕作了这样的说明:“按梦稿、蒙府、戚序、甲辰本回末有:‘正是:只是……起戈矛’一联。”对此,人们不禁要问,校订工作究竟要不要遵循一个原则?《红楼梦》新校本的校订原则又是什么?对回前诗和回末诗联的处理的不同,与校订者所确定的校订原则是否相矛盾?诸如此类的问题,校订者们心里可能是明白的。但印出的书是给读者看的,是否应该让读者----至少让象我这样的缺少校勘常识的读者也明白一点其中的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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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正文校订与校记的写法


新版《红楼梦》共有近八百五十条校记。从这些校记中,读者不难看出其目的,即是为说明新校本的校订方法、内容、版本根据。本文为了说明问题和论述上的方便,试用一下统计学的方法,先将前五回的校订方法概括列简表如次:“简例表”告诉我们,新校本的校订是以增补他本文字为主,改字次之,删字再次之。从全书一百二十回的正文看,也是如此。但应该说明的是,“简例表”上所列增删改字数,仅据校记所统计的或者说仅列于校记的。全书有相当数量的校改文字(大多数为一二字),并没有列入校记。如第一回中有“陋室空堂”的“堂”字、“君生日日”的“生”字、“已有积伤”的“有积”二字、“祸事”的“祸”字和第二回中的“偶因”的“因”字、“维扬”的“扬”字等,均据其它早期抄本校改,但又没有列入校记。所以,“简例表”或者说校记中所列数字,并不能反映新校本正文校订的真实面貌。如果要从正文校订的版本根据看,又有三种情形:

(1) 根据他本校改。如第一回,底本无“说说笑笑”至“登时变成”四百二十九字,从甲戌本增。第二十三回有“蘅芜院”三字,从舒序本、甲辰本改“院”作“苑”。第二十九回底本有“不怕割舌头下地狱”,校改为“不怕下割舌头地狱”,等等。

(2) 径改。如第七十二回有“出条”二字,新版本径 改为“出挑”,“陪罪”二字径改为“赔罪”。


据《红楼梦》抄本外的其它文献校改。如第二十三回有“银样枪头”一句,底本和其它各参校本均作“蜡”,误。新校本校记中说据《西厢记》校改。


以上各例,均符合《校注凡例》之三、七两条原则。但在新校本中也有些正文校订不符合《校注凡例》所确定的原则。如《凡例》之三说,“凡底本文字可通者,悉仍其旧”,就没有完全遵守。为了说明我的意见,下面就分几个方面谈一谈。



第一,底本正文可通者,不应删改原文。如第二十三回在谈到要把小和尚、小道士遣散时,凤姐向王夫人说:“倘或散了花,若再用时,可是又费事。”新版本据梦稿本删去“花”字。第二十六回有“胡思来”一人名,仅此一出,新版本据各本改为“胡斯来”,并作校记。第四十二回有“不过是随常”一句,新版本删“是”字,作“不过随常”。第四十三回有“拉臊”二字,今东北地方仍是口头语,新版本从甲辰本改为“扯臊”。第七十二回有“旺儿家的说道”,新版本从各本改“说道”为“笑道”。




第二,底本正文可通者,不应增补他本文字。如第十七、十八回有“大老爷已瞧了,只等 老 爷瞧了”一句,新版本从舒序本、甲辰本增补为“大老爷已经瞧过了,只等老爷瞧了。”底本中的“已瞧”和“只等”之间的关系很清楚,文意与“已经瞧过了,只等……”完全相同,故无须增字。

第三,底本正文抄错,应据他本校改而未改。如第七回写凤姐、宝玉在宁府宴后准备回荣府时,老奴焦大“因趁着酒兴”先骂了大总管赖二,然后又骂贾蓉,说道:“不和我说别的还可,若再说别的,咱们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这里的“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是人人都很熟悉的一句俗语。但是底本抄成“红刀子进去白刀子出来”,可谓“红白”颠倒,明显是误抄,应予校改。新校本一仍其旧,并在校记中说:“‘红刀子进去白刀子出来’,写醉人颠倒口吻。后点改为“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甲戌、蒙府、戚序、甲辰、舒序本均同点改文字,并误。己卯、梦稿本同底本原文,是。”新校本如此处理,并写出校记申明自己的看法,显然不是校订中的一个疏忽。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新校本正文校订上的一“新”。不过以我浅见,校记中的“理由”并不能成立。首先,小说中并没有明确说焦大醉得头脑发昏,以至到了语无伦次,红白不分的程度;其次,焦大之所以在那样的场合下痛骂,一是“恃”贾珍不在家,二是“因趁酒兴”,三是骂的不过是总管赖二,贾蓉被骂是他自讨;其三,从焦大开骂到被捆起来,满嘴填上土和马粪止,骂的内容件件是事实,而且还满够“含蓄”,并无一件“颠倒”。如果校订者仔细研究一下这段文字,而不把自己的某种臆想掺杂进去的话,是完全可以判断出底本的错误来的。

第四,底本正文所缺文字,应据他本校补者而未补。长期以来,红学研究者曾就《红楼梦》题名演变问题,发表过不少专门性的探讨文章,虽然意见不尽相同,但各家列举题名的时候,一般都是提到五个。据甲戌本《石头记》原文是:

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新校本从甲戌本上摘了“从此空空道人”六字补入正文,使下文有了时间状语和主语,而将大家熟悉和经常引用的“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和“至脂砚斋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十五字,舍之不录。诸如此类例子,这里就不再列举,读者尽可找几种早期抄本稍加对照,即能发现其中的问题。

新版本的校订工作,应当包括正文的标点、分段,以及回末校记的写法等方面。关于标点、分段,问题较复杂,本文不谈,下面仅就校记问题,再谈几点意见。

(1) 列入校记的标准不清。新校本第一回校记第二条说,“醉淫饱卧”四字底本、梦稿本同,以下又指出甲戌、蒙府、戚序、甲辰、舒序各本文字之不同。校记第八条说,“胡州”,底本、甲戌本同,己卯、蒙府、戚序、甲辰、舒序本均作“湖州”,梦稿本作“湖北”。第二十二回校记第二条说,“林妹妹”,各脂本均同,程乙本作“林姐姐”。从以上三条校记看,似乎底本上文字尽管未加校改,但与他本有异之时,也列校记加以说明。可我们稍加注意,就发现底本与其它各早期抄本有大量异文处,又未列入校记说明。如前面我们提到的第一回甲戌本上有“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和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两处重要异文不仅未被采入新校本,而且也没有列校记加以说明。这种前后矛盾的、不统一的作法,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列校记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2) 校记与注文内容重复。如第五回校记第四条,其原文是“‘寿昌公主’,各本同。惟舒序本作‘寿长公主’。按,含章殿下卧榻,系寿阳公主(刘宋武帝女)梅花妆事。此处究竟是笔误、抄讹,还是有意虚写,无从断定,故仍其旧。”这条校记的内容与同回第七十二页注释三的内容相重复较多,完全可以或在注释、或在校记中说明,似可不必两次出现相类文字。

(3) 不知校记所指。如第一百零三回校记第五条说,“‘玉钗’,原作‘宝钗’,程乙本作‘钗玉’,据改。”据什么改?底本程甲本,作“宝钗”错了,乙本又作“钗玉”,显然是另有所据。根据校记“凡例”所说,后四十回的参校本是“以藤花榭本、本衙藏版本、王雪香评本、程乙本等”,那末,是否说改文是据除程乙本外的三种版本呢?想来是如此。但我想,校记的文字如此写法虽简练,但意思有点含混不清,令人不知所措。可否再加几个字,如写上“据其它参校本改”或是据某一参校本改呢?这不是更让人一目了然吗?


六、注释范围和注文内容之商榷

新校本的注释,据《校注凡例》说,“大体上以具有中等文化水平的读者为对象。”其“注释条目选取的范围大体上包括书中涉及的典章故实、官职名称、服饰陈设、古代建筑、琴棋书画、释道迷信、医药占卜、方言俗语以及较生僻的字、词等。”对于小说中的“诗、词、曲、赋、偈语、灯谜、酒令等均加注释。为了便于读者阅读,除注明其中字、词、典故外,必要时对某些句、联以至通首大意亦略加解释。”毫无疑问,新校本的注释原则是“便于读者阅读”这部伟大的古典名著的。但是,在阅读两千余条注释时,我也感到新校本在注释方面,还存在着不少值得商榷的问题。这里,我顺手拣几个小例子略加讨论。

(1) 新校本应该注释而未注的词语。

《红楼梦》中有许多重要的,难于理解的词语,新校本应该加以注释,但却未加注释。例一,第三回写黛玉进府,贾宝玉出来见林妹妹,小说在描述宝玉的穿戴形象之后说,“后人有《西江月》二词,批宝玉极恰,其词曰……”在第一首词中有一句是“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新校本对这二首词的寓意、手法作了揭示,然后注出“皮囊”、“草莽”、“文章”、“乐业”、“纨裤”、“纨”等字词的意思。但词中较难理解的“潦倒”一词却未加注释。“潦倒”一词,其意为不识人情、不经世务或不切事情,见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足下旧知吾潦倒粗疏,不切事情。”又王绩《答程道士书》有“吾受性潦倒,不经世务。”这与今天一般人们所说的“潦倒”之含义是不完全相同的,所以应该特别加以注释。例二,第十三回写秦可卿托梦给王熙凤,有“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一世的诗书旧族了”一句中的“树倒猢狲散”,典出庞元英《谈薮》。脂评中曾多处提到这一句,评者每在引用这五个字时,都是慨叹不尽。如上引一句,甲戌本有眉批:“树倒猢狲散语,全(今)在耳,曲(屈)指三十五年矣。伤哉,宁不恸(痛)杀”。从正文到几条批语中的“树倒猢狲散”一语的用意、感情看,说明这五个字无论在作者还是批者的心目中,都是含有特殊意义,而非泛泛之笔。新校本对这一重要的词语的出典、含义均未加注释。例三,第二十七回写小丫环红玉到稻香村李宫裁屋里向凤姐回话,绕口令般的“奶奶、爷爷的一大堆”,引得凤姐、李氏心里很高兴。于是凤姐说:“林之孝两口子都是锥子扎不出一声儿来,我成日家说,他们倒是配就了的一对夫妻,一个天聋,一个地哑。那里承望养出这么个伶俐丫头来!”这段颇有风趣的话中的“天聋”、“地哑”是什么意思?真的是说林之孝两口子一个象“聋子”,一个象“哑巴”?不是的。“天聋”、“地哑”是道教传说中掌管富贵和禄位的两个小仙童。明人王逵《蠡海集》中说:“梓潼文昌君二从者曰天聋、地哑,盖不欲人之聪明用尽,故作聋哑以寓意。夫天地岂可以聋哑哉?”曹雪芹通过凤姐之口说林之孝两口子“一个是天聋,一个是地哑,”意在讽刺这两口子是一对忠实、驯顺的奴才。因此,我认为新校本对“天聋”、“地哑”应该加以注释。

(2) 新校本可不注释而注释的词语。

新校本的二千余条的注释,有相当一部分词语是一般词书、字书随手就可以查到解释的。还有一部分是今天人们生活中常用的词语,稍有生活常识的人,其意自明,不产生歧义,无需注释的。例如,“扇坠”、“五内”、“磊着”、“请安”、“中衣”、“炕屏”、“引子”、“尺头”、“爬灰”、“荷包”、“偏了”、“内人”、“兴头”、“倏尔”、“打围”、“没耳性”、“知音”、“惜寸阴”、“傧相”、“喜娘”、“赞礼”、“牙碜”、“从弟”、“小月”、“人中”等等。限于篇幅,只好择其明显可不注者,以窥一斑。此外,还有些赌具、赌法和不正当的性关系等词语,也似可不必那么详加注释,例子就从略了。


(3) 以上是从注释条目选取范围上谈了两点看法。新校本中有些词语虽然注释,但注文内容有错误,不准确的条目也可以列举一些。例一,第五回《世难容》曲中“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句中的“肮脏”一词,注释说,“肮脏读如亢臧,又作抗脏,不屈不阿的意思。文天祥《得女儿消息诗》:‘肮脏到头方是汉,娉娉更欲向何人?”又说“肮脏作龌龊不洁解。”注文没有指出“肮脏”一词的最早出于《后汉书》卷八十下后汉赵壹《刺世疾邪赋》“抗脏倚门边。”仅引文天祥诗,容易误认为“肮脏”一词源于此诗。例三,第二十三回宝玉《春夜即事》诗有“隔巷蟆更听未真”一句,新校本注释中只讲郎瑛在《七修续稿》引明徐伯龄《(虫覃)精隽》:“宋内五鼓绝,梆鼓遍作,谓之虾蟆更。”其实,“蟆更”早见于高承《事物记原》“夜行击柝代更筹,曰虾蟆更。”例三,第五十回写芦雪亭争联即景诗,“黛玉联道:缤纷入永宵。诚忘三尺冷,”新校本注“意谓忠诚之心,使戍边将士忘却了寒冷;雪兆丰年,可以消除皇帝的焦虑。三尺:宝剑。《汉书·高帝纪下》:‘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唐代颜师古注:‘三尺,剑也。’这里指守边的战士。”这条注文指出“三尺”源于《汉书·高帝纪》,下面说“这里指守边的战士。”即以“三尺”指人而言。但从芦雪亭即景诗的环境和林黛玉的身份、处境来看,她联句中的“三尺”,似指人的身体,其意也非用汉高祖“提三尺(剑)而取天下”之意,而且也不是想到守边的战士。有人说,此句是取唐王勃《滕王阁序》中的“时运不齐,命途不舛”、“三尺微命,一介书生”之意⑼,我认为这是符合黛玉联诗时的心理和用“三尺”之典的深意的。此外,如“碧纱橱”的注释,也是值得商榷的⑽,这里就不一一详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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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并非题外话

《红楼梦》是中华民族文化艺术宝库中一颗光彩夺目的珍珠。自一七九一年程伟元、高鹗木活字全部绣像印刷本以来,有近百种版本相继问世。早期的木刻版、石印绣像插图本,如本衙藏版本、东观阁刊本、宝文堂刊本、善因楼刊本、金陵藤花榭刊本等版本。近世铅印版中有《增评补图石头记》(上海商务印书馆印行),《绣像红楼梦》(1937年上海中中书店印本)等。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新式标点注释本《红楼梦》,一九五七年十月第一版附有清改琦绘的《红楼梦》人物图十四幅;一九六四年二月出版的第三版,由当代著名画家程十发同志绘制了十二幅插图。一九七八年由北京外文出版社出版的杨宪益、戴乃迭伉俪合译的一百二十回英文版《红楼梦》也附著名国画家戴敦邦同志绘制的十二幅彩色插图。在国外,日本的著名《红楼梦》翻译家伊藤漱平先生的全译本附有一百三十八幅木刻插图。居不勒斯公司一九五七年出版的巴黎版法文《红楼梦》,也附有改琦绘制的红楼梦人物图七幅。最近法国出版的李治华先生翻译的法文版《红楼梦》,附有木刻插图一百九十九幅。这些插图,人物刻画生动,形象地反映了《红楼梦》的思想内容、故事情节、人物性格,艺术地点缀了《红楼梦》全书,为广大读者所欢迎。


但是,非常遗憾的是,近几年出版发行的近百万册的《红楼梦》却都没有插图。因此,广大读者殷切盼望新校本出版时能够组织一些国画名手,为《红楼梦》绘制出新的插图来,以满足人们的这一要求。然而,令人失望,新校本并没有一幅插图!难道经过十年浩劫之后,我们的画家们失去了对《红楼梦》的兴趣,不愿为之作画?还是他们没有能力,配不上为这部名著作画?是我们的读者艺术鉴赏力太差,只配读白文本?还是我们的出版业不发达,印制不出有水平的插图?我想都不是。关键在于我们有些同志对出版物适当搞些插图认识不足,可有可无,似乎只要把手写的稿子变成铅字印出来就行了。这一种看法还反映在书籍的装帧上,让人看了小气得很,这只要看看日文版和法文版《红楼梦》,就会感到我们的差距。书籍插图是一种艺术,也是我国书籍装潢的传统,我们不应忽视这种艺术对读者的感染力,也不应该忘记这种具有悠久历史的好传统。所以,作为一个读者,仍然希望《红楼梦》和我国一切优秀的文学作品出版时,都能有一些较好的插图附冀在书中!我以为这个意见,虽涉及出版,但也是新版《红楼梦》的一个美中不足,故曰“并非题外话”。

新版《红楼梦》出版不久,我虽然读了几遍,谈了以上一些批评意见,但都是些吹毛求疵之言。我的本意是想这些意见能够促使新版本再版时,广泛吸取一下读者的意见,让这部领誉中外的古典巨著的校订注释,乃至插图方面,有一个更新的面貌呈现在广大读者面前。至于新版本的成就,我想一是在另文中谈过了;二是在听了一些“喜歌”之后,听一点批评的意见,会使我们的头脑冷静一下,看到还有不足和缺点,这或许会更有利于前进吧!

樵夫刍议,自度难免舛错,祈请校订者万勿怪罪。 (胡文彬)


   
注释:

⑴《七载校红辛苦事,一朝读后知意新》,载《社会科学辑刊》1982年第4期。
⑵高鹗:《红楼梦序》,程甲本卷首,1971年。
⑶震钧:《天咫偶闻》光绪33年刊本卷3说:“世行小说《红楼梦》一书,即兰野所为。余尝见某书诗册,有印曰‘红楼外史’,则其人必放宕之士矣”。
⑷张问陶:《船山诗草》卷16《辛癸集》中有《赠高兰墅鹗同年》一诗,诗题下有注说:“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
⑸高鹗:《重订〈红楼梦〉小说既竣题》载华龄校刊《月小山房遗稿》七截叶三上。
⑹高鹗和张问陶均为乾隆53年戊申顺天乡试举人,旧时称同科中举为“同年”。

⑺参见文雷《程伟元与〈红楼梦〉》,载《文物》1976年第10期。

⑻参见陈毓罴《〈红楼梦〉是怎样开头的》,载《文史》第3辑,1963年10月。

⑼参见田楚《“三尺”辨析》,载《红楼梦学刊》1981年第4辑。
⑽参见拙著《红边脞语》“碧纱橱两用”条,载《北方论丛》198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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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值得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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