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3楼冷夜长风于2007-02-02 10:00发表的:
脂批第二回有一眉批:
【余批重出。余阅此书偶有所得,即笔录之,非从首至尾阅过后复从首加批者,故偶有复处。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之批自有脂斋取乐处。后每一阅,亦必有一语半言,重加批于侧,故又有于前后照应之说等批】。
这是脂砚斋作的一个批语。
“诸公”一词在这里说明是多人作批,从侧面说明畸笏叟、脂砚斋、曹雪芹并不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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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畸笏叟、脂砚斋、曹雪芹不是一个人的观点。但畸笏叟、脂砚斋两人之间未必存在友谊。朋友的朋友未必都是朋友。如果考虑到可能存在的性别差异,那就更容易理解这一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