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好了,写到这里这篇《齐物论》的主体部分已经解完了,庄子去知去言的思想也基本体现了出来。这里很快地把前面的内容总结一下。
前面的内容,其实就是一大段,是高人子綦和他的学生子游的问答对话。以人籁地籁发端,目的是解说何为天籁。
一开始由子游的发问引出个很重要的概念:吾丧我。所谓的“丧我”,也就是忘我,是去知的极致。子綦为了解释“吾丧我”这个概念,引出了三籁:人籁,地籁,天籁。接着又描述了什么是“地籁”,也就是大地之气,也就是风,经过山林中不同的窍穴发出的声音,这个叫“地籁”。然后简单地提了一下“人籁”,也就是人吹竹子做的乐器发出的音乐声。那么什么是“天籁”呢?下面就用很长的一段阐述了“天籁”的含义。我们这总结一下,其实天籁的含义很简单,就四个字:“莫若以明”。什么叫“莫若以明”呢?有一句话写得非常的明显:“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照之于天”故能“以明”于天,这个就是所谓的“天籁”了。
那么既然要说“天籁”,为什么子綦要从“大知闲闲,小知间间;大言炎炎,小言詹詹”发端呢?其实一开始子綦没有直接说“天籁”是什么,而是先说明一个问题:为什么一般人不知何为天籁。“女闻人籁而未闻地籁,女闻地籁而不闻天籁夫!”先回答这个问题:“为何不闻?”
为何不闻呢?一开始就指出来:因为知不同,言亦不同。为什么这么说呢?看到后面就明白了,因为只有大成才能“莫若以明”,才能听到“天籁”。而不同的知,不同的言,只能是小成。既然是小成,自然就听不到“天籁”了。那么知不同,言不同,其原因在于什么呢?庄子为了说明这个原因,先向大家很生动地描述了人的“心变”过程。其中说这个过程是很快的:“其发若机栝”,“其杀若秋冬”。又说了成心是很难改变的:“其留如诅盟”,“其溺之所为之”,“其厌也如缄”,最后就是“近死之心,莫使复阳也”。这个时候道心就完全丧了。那么是什么使本心丧成心起的呢?庄子先假设了一个“情”,说“情”能乱心。“喜怒哀乐,虑叹变蜇,姚佚启态”。那么又进一步问,这个“情”是从何而来呢?看上去好像很虚幻:“乐出虚,蒸成菌。”但其实就是从我们自己这来的:“已乎,已乎!旦暮得此,其所由以生乎!”
好了,“情”从何而来的问题解决了,那么“情”又是如何而来的呢?于是庄子假设了这么一个“真宰”。然后巧妙地用人的生理结构打了个形象的比喻,证明了“真宰”的存在。“如是皆有为臣妾乎?其臣妾不足以相治乎?其递相为君臣乎?其有真君存焉。”这个很关键。“真宰”是什么,也就是道心。这里庄子证明了“真宰”的存在,事实上也是证明了“道心”是普遍存在的。这也证明了老子所说“道可道”的可行性。
好了,这里出现了一个“情”,一个“真宰”,一个“本心”,一个“成心”。它们的关系又是怎么样的呢?于是庄子开始论述了:第一,情之有无,不损真宰;第二,真宰与物相磨,必损;第三,真宰之损,非是真损,而是人不见真宰。庄子称之为:“人之芒”。第四,“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奚必知代而自取者有之?愚者与有焉!”这句话说明我们不能“随成心师之”。要随本心。本心为何?“代而自取者”。这个指的就是“真宰”。本心即是真宰。第五,未成乎心不产生是非。然而未成乎心产生情。故情不产生是非。前面那个假设,情能乱心,就是不对的。
所以这一小段先心“知”与“言”发端,说不同的“知”与“言”的产生即是心变之过程。心变的原因呢?庄子假设出一个“情”来,目的是由“情”引出“真宰”的概念,而由“真宰”又能引出“成心”与“本心”的概念。最后说“情”并不乱心。那么什么乱心呢?“知”乱心。所以“知”是乱心的根源,而最后乱心的表现就是不同的“知”与“言”。
上文说了“知”是乱心的根由,那么“言”在乱心的过程中起了个什么作用呢?上文说“知”,下文说“言”。一说到“言”,庄子便直接否定了“言”:“果有言邪?其未尝有言邪?其以为异于鷇音,亦有辩乎?其无辩乎?”是不是真有言呢?言如果是胡说八道,不知所云的话,还叫不叫“言”呢?最后一句很关键。是庄子否定“言”的根据。如果“言”和鸟叫没什么区别,也就是说所言者没什么意义,那就不叫“言” 的话。那世上的“言”都能说有意义吗?或者说都是没有意义的?换句话说,如果庄子能说明世上的“言”都是和鸟叫一样没有意义的,那就能彻底否定“言”了。下面庄子便是就这个观点分层论述的。
庄子为了说明“言”是没有意义的,先自己立一个有意义的出来,叫“莫若以明”。这个相当厉害。他不是一味地否认“言”,还有一个对比。他说一旦有言,就必定有是非。要没有是非行不行?可以的。“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
好了,这下辩论的双方都有了。一方是“莫若以明”,一方是“言”。看庄子如何辩。
庄子先从“言”的本质入手。我们要“言”干什么?我们说认识一个东西,得给它命名是吧。这是“言”最根本的作用。所以庄子说:“物无非彼,物无非是。”外物有两个属性,一呢无非是那么个东西,再一个无非就是“命名”。先提出这么个观点。说我们认识外物,都只能先从它的命名开始,从外物本身不成。“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紧接着庄子就反驳说,这样的观点是对的吗?要知道,“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这个观点一提出来,很厉害。首先指出了“命名”的不长久性:“方可方不可。”然后是不确定性:“因是因非。”看来“命名”这个东西是有缺点的。所以圣人不这么干。圣人不从“命名”从手认识外物,而从外物本身入手。这个叫“因是也”。什么意思呢?因为“命名”这个东西靠不住,你给外物改个名字,外物本质上改变了吗?没有吧。那就不能说“命名”是外物的属性了。既然不是外物的属性,就可以从外物中剥离开来。我不要这个“命名”,不影响我认识外物。对吧。那不要命名这一点,就是“道”的关键,谓之“道枢”。“名可名,非常名。”看来除了通过命名还有另一条路:“莫若以明”。
“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这一句话指出了我们通过“命名”,太麻烦了,不如不要命名。这样认识万物来就轻松多了。接下来的一段其实是对上一段的解释说明。先提出个观点:“物谓之而然”,同时“物固有所然”。这不就是上文说的“物无非彼,物无非是”吗?如果能认识到“物固有所然”呢,这个就叫“因是也”,这样也就达到了“莫若以明”的境界。所以这个时候就能做到“道通为一”。也就是无区别,无喜恶地去对待外物。接着又说这种状态是“适得而几矣”,是慢慢地不知不觉地接近的,而不是“劳神明而为一”。这一段实际上就解释了什么是“莫若以明”。提出了个很重要的概念:“为是不用而寓诸庸”。
接下去庄子进一步解释什么是“以明”。也就是所谓的“滑疑之耀”。什么是“滑疑之耀”呢?不好说清楚,于是庄子采用了反证 的手法。一开始就说“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庄子要反驳“言”,先从“知”开刀。那么追求有至之知会有什么效果呢?会有小成。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要追求的话,必然是有偏爱的。“爱之所以成。”有偏爱就不能面面俱到,所以是小成。然后举了三个例子:昭文之鼓琴也,师旷之枝策也,惠子之据梧也。说这三个人相当了不起了:“三子之知几乎!”然后紧接着就反驳了:“唯其好之也, 以异于彼,其好之也欲以明之。彼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坚白之昧终。”他们为什么会有小成呢?是因为和别人不一样。一个“异”字,就说明他们背道而行了。因为道是求同,所谓“道通为一”。不求同而求异,只能“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坚白之昧终。”这样就不能做到“为是不用而寓诸庸”。这样发出的光太亮了,就不是“滑疑之耀”。那么既然追求“知”不可得道,所以只能“去知”。庄子在否定“言”之前,先把“知”给否定了。而且这也引出了下一篇《养生主》,第一句便是:“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说以有涯之生去求无涯之知,只能得到有至之知。这个我们接下来讲《养生主》再具体说。所以这一段庄子是从反面描述了什么才是“以明”,并且否定了“知”的作用。
好了,“莫若以明”说清楚了,“知”也否定了,接下来就该反驳“言”了吧。这个叫有立有破。自己观点的先立起来,然后去破人家的。
怎么否定言呢?首先这个“言”来路不明。“俄而有无矣,而未知有无之果孰有孰无也。”突然就有“言”了,怎么来的?不清楚。所以还说不清是不是真有这个东西存在。就算有的话,你说我说了话就叫“言”,那我说一段话你看是不是言。于是庄子说:“夫天下莫大于秋豪之末,而太山为小;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所以这就达到了前面所说否定“言”的第一步:胡说八道它就不是“言”。
接下来那一段是第二步,意思是这世上所有的“言”都是无意义的。原因是什么呢?“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从无言到有言,就有“三”了;那从“有言”到“有言”呢?没个数了吧。那你进一步想。既然天底下那么多言论,谁是谁非呢?谁可以说自己是绝对正确的呢?既然不能这样说,那这个言既然不正确,不真实,是不是也就没有意义了呢?所以这是第二步。后面还会举例说明。
好了,“莫若以明”也说清楚了,“言”也否定了。接下来就是一个小节。这个小节说的就是这篇《齐物论》的目的。什么目的呢?在于明道。
道无封而言无常,故道不可言。道因知而有畛。常人有偏爱,所以知道的只是大道的一部分,这样就把无封的大道分割开来。这也从一个侧面解释了为什么“言无常”。因为你想象把一个无限大的东西来分割,是不是可以分割成无数份啊?这个便是言无常的原因。那么圣人有道的属性,所以懂得“因是也”。对待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态度。同时因为圣人看得全面,所以别人的观点只是圣人观点的一部分,故圣人能“不辩”。别人之所以会“辩”,是因为有看不到的地方。
这一段还提出了《齐物论》的的本质:“故分也者,有不分也;辩也者,有不辩也。”分也者,辩也者,指不劳神明而为一。有不分也,有不辩也。指出了“道通为一”,和“大道不称”的要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前者齐物,后者齐论。不齐而齐之,故称之为“不齐齐”。
最后一段解说道的要义。什么要义呢?道为“圆”,“圆”不可求,求之则“圆而几向方矣”。所以说“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大廉不嗛,大勇不忮”。接着指出,若能知晓“不言之辩,不道之道”的奥义,便可知闻“天籁”。为什么这么说呢?“若有能知,此之谓天府。”大地噫气所发之声,为“地籁”;那么“天府”所发之声呢?自然就是“天籁”了。那么“天籁”的要义在于“以明”。所以文章最后又把“滑疑之耀”形容了一下:“注焉而不满,酌焉而不竭,而不知其所由来,此之谓葆光。”为什么是“滑疑之耀”呢?因为是“葆光”。“葆光”就是指深藏不露之光。只有深藏不露,才能注而不满,用而不竭。
所以庄子写了那么大一段,其本质就是说如何才能“得道”。最后的结论是:通过“言”不可得道,通过“知”不可得道。要想得道,只能“以明”。所以庄子主要说了三件事:其一,论述了什么叫“以明”;其二,否定了“知”;其三,否定了“言”。这篇文章虽说难读,要一旦把握住了“知”与“言”这两个关节,还是能够读得通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