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那些人,那些事

那些人,那些事

我喜欢语文,这是从小培养起来的感觉。到了高中,依旧有这种感觉,因为喜欢语文,爱屋及乌顺带喜欢语文老师。其实喜欢语文老师用不着顺带,因为她本来似乎就惹人喜爱,至少当时我们班不少男同学是这样想的,长得像个美女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好。我则并不这样想,我似乎把她当成一件精致的玩意儿,因为在我的印象中老师就不应该是人,而应该是一个满脸皱纹的老花匠,一个干起活来如牛如马的奴隶,不是人;但在我眼前这老师太像人了,似乎还是个挺漂亮的人。产生这种想法当然不是说我不是男同学,相反地我很健康,也很正常;这只是由于如同“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一样,“怜丑之心人皆有之”,而前者主要在于长得还过得去的,后者则是不合格的那些人想想的。我属于后者,故而怜丑而不爱美,因而对着这看上去很漂亮的老师也无所谓他们那种激动了。


但后来还是承认了这个老师。原因是她在我身旁飘过时曾留下一股清凉油的味道,这让我想起我初中里拼命刻苦学习的同学,他们在熬夜学习之时都会在额角擦这类东西。我爸爸告诉我,他们那一代用功的同学———也就是太阳穴擦清凉油的同学,最后都变成了老师。这个老师估计也是那一部分“清凉油”变来的,而从学生蜕变成老师后,还保留了擦清凉油熬夜的优良传统。经过这么复杂曲折的推理,我最终还是承认了我面前这个人是老师这个事实。
之后的一个事实,更证明她是一个老师。因为她和其他的老花匠一样,说起话来老气横秋,像死了几百年的僵尸;而这个漂亮女人说话也像个僵尸,只不过是刚死不久的僵尸。但她并没有被中国古代文化所污染,理由是她连“轩辕”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老师说她在大学时,文科室里的好书都被她看遍了,由此可知,她们文科室都是现代和西方的文学,不然她不会连老祖宗都不知道。


其实老师看什么书,看她的脸蛋就知道。老师面如天使,而不是观音白骨精之类,明显是西方文学的代表嘛。

我以为我是一个有点墨子思想的人,主张家“兼爱”,所以别人向我借作业抄,我不会不给,只要我写好了———作文也一样。一次某室友作文没写,他向我“借”了一篇开学不久写的文章,此文为实习老师所改,他“借”之时我还暗自笑他:这篇文章虽然是实习老师所改的,“面如天使”的老师也总该看过吧。其结果是那次作文基本全部枪毙,唯独剩下那一篇鹤立鸡群。老师作为范文读诵,偶尔读到一些不顺之处。读毕讲评道,作者擅长观察生活,从小事入手,只是个别句子欠畅。那“欠畅”的当然是我室友有意改动的。例如我借以形容校园中“持重”的银杏太过招摇,不和谐,说“如同一位稳重的老者在街头用不灵便的肢体跳着迪斯科”,他则改成“如同一位稳重的老者在街头打着太极拳”,意味大变,上下不畅。
后我同桌有难,作文未写,我借他一篇。老师评语曰:“第一部分优美如同散文诗;第二部分暂时看不懂;第三部分看完,应刮目相看。”我看毕无语。
之后我做了一件蠢事,原本想测测老师的眼光,却变成考老师的智商,最后证明这是对我自己智商的讽刺。我把前面实习老师改的作文抄到后面给老师看。其结果可想而知。老师的评语很简单,俩字儿:重写!

当然我不会再写,因为我很郁闷为什么别人抄我的可以获得好评,我抄自己就判为重写。我回家把老爸那一时代的议论文选翻出来,抄了一篇充数。其结果是那次作文评讲时受老师当众表扬。给我的启示是:作文要抄就必须抄别人的!另外,老师的赞辞也很能给人以启发,老师夸这篇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作文立意十分新。我深知这篇文章中最新的立意杨绛女士也已经阐述过了,即“读书如访客”。

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老师博览群书,唯独杨绛女士这篇文章漏过去了;二是老师爱“才”若渴,我只露出一点点所谓的“才”———抄作文之才,老师就不管什么,先夸了再说。

此时我比较自恋,所以认为是第二种情况。
其实我也不是什么善才,我是歪才,如同《逍遥游》中提到的樗树,“其本拥肿不中绳墨,其枝卷曲而不规矩,立之途,匠者不顾。”我实在是不看大用啊。
我非“善才”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理解成:我不是“善良的家伙”。其具体表现在这之后的一些事上。老师上课时读了一篇同学写的《留候论》,我听了第一段觉得这是苏轼《留候论》的译文,举手报告,估计让她很下不来台。之后还被我写文章挖苦。后来相继写了几篇文章,死缠着这些东西不放。当然,这和当时看了李敖的文章是分不开的。事后回想起来很后悔,当然不是后悔看了李敖的书,而是后悔做了那些事、写了那些文章。我的作文最高一次是29分,也是老师给的。据她说我原来可以那满分30分的,只是题目中明确要求叙事的而我的文章里没有什么事所以扣了一分。这估计事“离题”的一种先兆吧?这类“离题”作文写多了就会量变引起质变,而以后的“离题”作文当然不会扣一分这么简单。
现在更后悔了,后悔当时怎么没把老师“才高而量小”这一点写上去。

我“不堪大用”这一点则表现在高一班主任叫我当班长这件事上。当时我还是很兴奋的,而且也深知多半是当不好的,但却干劲十足。原因是在此之前我只当过收作业的小组长,那还是在七年以前;干劲十足的原因是,七年前那次臂上挂着“一道杠”让我觉得很痛快。当班长之后的感觉是很痛快却很麻烦,然后是很麻烦,再然后就没感觉了。其结果是一个月之后我这个班长就被老师换掉了,让它成为了我“永久的纪念(丧歌)”。

当班长的时候,最痛快的一次是这样的:班级要负责教学楼下一快草坪的杂草,我负则叫人。我在读报课之时走到讲台前,说:“是男同学的站起来。”然后说:“下去拔草!”再然后就是一片咒骂声了。因为象这样的事我得罪了不少人,每个男同学见了我都像我杀了他妈似的,女的则避道而行。当然这里不包括我得朋友,这并不是说明他们我没得罪过,而是因为“得罪不起的不是朋友”(王小波语)。

既然朋友可以得罪,在此就也不赘述了。比如我在初中里有四个人组成“贱狗队”,实在很值得回忆,也不再多说了。而我记得

我们一起骑单车时笑得很嚣张,张开大嘴相互吹牛皮很是狂妄,运动会中游来荡去脸上洒满九月的阳光,十月一号跑到一个人家里偷偷上网,生日的我到教室里来分香肠,约好一起上重点却一人落榜,但我们相信来日方长,有福共享有难同当不让一个人单独受伤,我们心中有一种感动在默默流淌。

现在我的两个好兄弟就在隔壁班,偶尔来往痴痴笑笑;曾经使我半个学期还是一个学期的同桌25君和我在同一个班,整个问说了一句话:“阿九,挪挪位子,擦窗台呐!”我看着太阳东升西落、鸟儿晨起暮归,感受着大气慢慢变冷,感觉自己慢慢变老。在氤氲的雾气中湿漉漉地想起泰戈尔哪句苍白干燥的诗,“天空不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不少女同学喜欢一叹三咏地独自念这句诗,以及不少装文人、装小样儿的男同学喜欢在女同学面前一波三折地背这句诗。我听到觉得很矫情,我以为这句诗的美妙之处不在于转折,而在于它够直接、够苍白,以至于我读到它觉得我也苍白无力。他们那么拐来拐去的读发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以至于我看到这句诗就有那种声音萦绕在耳旁,浑身起鸡皮疙瘩。今天却想起了它。时间如同鸟儿飞去在空中无处寻觅地上只留下一两星点鸟屎是我给他人的印象他人留给我的痕迹,暴露在空气中等待着被慢慢风干。
我正在操场上数着被秋风卷起的落叶大发感慨时,Boy正在远处和一群男生交谈。Boy已经留起了长发。
Boy不再是Boy了。

Boy当然是个绰号,而且这个绰号是我取的。这个绰号是我在初中时最得意的创造之一,不仅符合人物性格,而且和名字的原音也很接近。Boy当然是个女生———男生没必要叫Boy,因为谁都看得出来。Boy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不漂亮,给人的第二印象是很温柔,所以有必要用Boy这个绰号来修正一下人们的印象。因为Boy是个假小子。
Boy的成绩很好,而且人也很好,基本上有求必应,所以作业总是供不应求。我曾在她后面坐了半个学期,自然在作业方面是不用愁的。


我在这一时期,抄了她不少作业,具体数目不详。但有一件事很能说明问题。我爸有一次见了我的作业,惊问:“九啊,你的字怎么变成这个样子啦?”我原来的字比较硬朗,Boy的则圆润,抄作业的结果是我的字变得不软不硬,而且该硬的时候软,该软的时候硬。

而现在Boy已经留起了长发。
我缓缓地走过他的身旁没打招呼她也没发现我,或许她已忘了我。我为了那些自觉和不自觉地忘了我的人于愿意及不愿意地被我忘了的人,献上我的最后“压轴”

安得千日就,一醉三四年。
信步林边过,随意花下眠。
梦中不知客,时过情不移。
回望春归处,梦醒花落时。
愁心渐知秋,破帽掩衰颜。
                                          独孤九
楼主其他帖子
水至清则无鱼~ 人至贱则无敌~~

TOP

问好朋友,谢谢你带来的精彩!我帮你重新编辑了一下,不知满意否?

TOP

问好阿九。
夜了,明日再细细品评。

TOP

谢谢 各位前辈

TOP

我们那时是先喜欢语文老师,然后再喜欢语文。 [s:45]

TOP

呵呵,那些往事,用这种调侃的方式娓娓道来,仿佛游戏人间,却又处处显温情。
不错的回忆,只是感觉组织有些散乱。
握手阿九。

TOP

谢谢斑竹评分
阮籍曾对仆人说  我喝酒死在哪里 你就把我埋在那里
阿九的想法是 文章就是这么走着 走到那儿算那儿  所以像一条线 没有回头 死了就埋在那儿
所以有些散乱

TOP

其实老师看什么书,看她的脸蛋就知道。老师面如天使,而不是观音白骨精之类,明显是西方文学的代表嘛。 [s:55] [s:55] [s:55]

TOP

说实话 这是打笔仗的文章 有意“损”高一的语文老师的 语气里不难读出“讽刺”的意味
如 “当然我不会再写,因为我很郁闷为什么别人抄我的可以获得好评,我抄自己就判为重写。我回家把老爸那一时代的议论文选翻出来,抄了一篇充数。其结果是那次作文评讲时受老师当众表扬。给我的启示是:作文要抄就必须抄别人的!”

TOP

引用:
引用第8楼独孤九于2007-07-04 10:15发表的 :
说实话 这是打笔仗的文章 有意“损”高一的语文老师的 语气里不难读出“讽刺”的意味
如 “当然我不会再写,因为我很郁闷为什么别人抄我的可以获得好评,我抄自己就判为重写。我回家把老爸那一时代的议论文选翻出来,抄了一篇充数。其结果是那次作文评讲时受老师当众表扬。给我的启示是:作文要抄就必须抄别人的!”
这是阿九为文的特色,有些冷幽默。呵呵。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