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统治者的“德”是“不得”;统治者绝不能提倡“仁义礼”!
第三十八章——统治者的“德”是“不得”;统治者绝不能提倡“仁义礼”!
上德不得,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得,是以无德。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前识者,道之华,而智之始。
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说明】
本章是《老子》一书重要的意识形态问题的探讨和认定,要解决的问题比较多,它涉及到我们所谓的传统观念问题;可以看到我们某些历来的所谓传统,有些是和《老子》相悖的认识;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所谓的传统简直就是对于西周时期意识形态的反动!当然,对于这样一些“错误”的认识,是对我们很大的冲击和检验!故此,其难度是显而易见的。
本章基本上是遵照古公亶父的“德”论中的一篇文字的原文而书写出来的。古公亶父的“德”论中的一篇文字,也是《归藏》之中的一个部分;当然也就是《五典》之一;必定是“行为规范”的内容之部分。这是在春秋时候人们都知道的常识,《老子》一书也是春秋战国时期内所有文人必读的、唯一的一本“理论专著”。所以这才有春秋末期孔子说:喜“读亦《为篇》《三绝》”(讹变为:“读易韦编三绝”)之说。《为篇》是《归藏》,又是《行为规范篇》的简称;《老子》,在春秋末期的时候人们把它叫做《三绝》。故此,孔子说,读的只是“古公亶父”和“老子”所著的“书”,就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了。这也可以看到《老子》这本书在西周以后的东周500多年的时间内的重大影响和作用(楚竹简《老子》的出土,正是说明战国时期的读《老》之风盛行)。这才是我们的历史啊!
本章和下面的39章,都是探讨“得”的问题的。这说明殷商晚期就已经出现的重大理论探讨问题,这也是我们国家率先在人类认识领域内开先河的创举。显然,当时有九例“得”在殷商金文之中出现了,虽然说明的是当时殷商王朝上层社会领域内的官员们的“贪得无厌”之风盛行于市。然而“得”字的本身(这种行为)却是广大民众须臾不可或缺的;民众离开了“得”就不能生存、生活,就会失掉一切!“得”字认真一点来说,就是“欲”,是“要求”,几乎是一切生物的本能!显然,这应该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在这里就不深入地去探讨、展开了。因为,只要是人们意识到要认识问题,就会不自觉地进入这个研究领域,这是中国人“求真”的必然表现,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光荣和骄傲。那些揶揄嘲弄中国人在古代没有哲学研究的人,是多么“愚蠢而无知”。“哲学研究”的工作,并不是非要出现“哲学研究”的字样,才算是“哲学”的工作;对哲学问题的探讨的萌芽,就是哲学的开始!这是不以某些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严峻事实。
“德”,与“得”相同、相通,在理论上“德”是一种本能的外露或显现。显然这必须分清社会之中三种本能的区别,他们是:统治者的“德”、公务员的“德”、民众的“德”。虽然表面上来看,人类之中的“得”或“欲”要求是一致的。但是当人类社会由“人群”进入到社会发展的某种情况之时,随着人类分工问题的出现,自然就分别形成为:统治者、公务员、广大民众三种类型的人。而这三种类型的人就必须有自己的社会职责,它不仅是原始社会的统治者、公务员、广大民众三种类型的人的职责,而且也必定是最后未来社会统治者、公务员、广大民众三种类型的人的终极职责。两极是统治者和民众,中介是“公务员”。显然:统治者必须“保证、保障民得”的顺利进展和“保证、保障国家安全”的实施;公务员必须一方面为统治者服务、也必须一方面为广大民众服务,从而“上传下达”或“下情上报”,并且要一如既往地不懈努力;广大民众必须获得自身的利益而生活、生存。显而易见“德”正是这三方面的外露或显现!所以,古公亶父在他的论述之中就明确地说道:“下德不失得是以无德”(“无”与“有”“异名同谓”也,所以“无德”与“有德”它们也具有一样的道理)。
殷商晚期的古公亶父就是正视了这一问题,尖锐而严肃地认识了问题的严重性,指出:统治者必须通过“不得”的行为,从而形成自觉地自我约束,这就构成“德”性的发展;然而民众们则必须是“不失得”,才能生活、生存,而这些又必须通过统治者的“给予”——保证、保障,才能得以实现!所以本章才明确说道:“上德不得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得是以无德”。“上”是当然的统治者,“下”显然是广大的民众。“上”必须“保证、保障民得”的实现,这不仅是当时统治者的严肃而唯一的职责,同时也必定是我们社会今天以及未来的明天所有国家统治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必将履行的义务!显而易见,这不仅仅是中国统治者的执政宗旨,也必将是世界各国统治者们执政的终极原则。
离开了上述,而力图标新立异再“重新”提出什么“仁”、“义”、“礼”,显然是一种变相的“篡改”执政宗旨或原则的卑劣手段和作为,或者是对“保证、保障民得”的执行大打折扣而蒙混和忽悠民众!那么这是在干什么呢?这就是统治者为了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而转移、欺骗民众的视线,扭转社会前进的方向,欺世盗名、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反动!这样的毒害,至深且广,中国遭受它的危害迄今未灭,这是没有引起人们注意的重大意识形态的理论问题。
本章正是分析阐述“仁”、“义”、“礼”的危害,并且着重指出“礼”是“乱之首”,是危害统治者正常执政的第一祸害!其根源却是在于“仁”。
“仁”字在《老子》一书中:有5章的“天地不仁”和“圣人不仁”;18章的“(定)有仁义”;19章的“绝仁弃义”;本章的“上仁为之而无以为”、“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当然没有格格不入的所谓8章的“与善仁”问题(见8章的【说明】)。
“仁”字一出现,虽然开始还仅仅是“为上者”的行为。因为“仁”字是由“人和上”两个字所组成的;不是许慎所说的是“从人、二”。这只要是有点甲骨文的常识的人,都是知道这一铁定的事实的;而最先得到“仁”的实惠是与“王”有血缘亲情关系的人们。虽然,后来进入春秋时期就有人“规定”:“上人的行为取得‘千心’的结果则为‘仁’”的事实已经出现,但是这至少没有对孔子起到应该具有的作用,所以在这里就没有涉及这方面的问题的讨论。
“仁”字的意思究竟如何?我们姑且以孔子、孟子封建专制独裁的意识形态鼻祖们,所谓的绝对权威的阐述,为其“依据”来进一步认识一下。
孔子所提倡的“仁”的出发点也正是“血缘亲情之爱”。
《论语》:“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学而》)
显然,这是孔子言及“仁”的第一要义,是“仁”的根本之所在。当然“孝”与“弟”,正是血缘亲情的首先必须确定的关系。
后来的孟子更加准确而直接:“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孟子•离娄上》)。又:“亲亲,仁也。”(《孟子•告子下》)。
鉴于上述,大儒许慎,就只能说“仁,亲也。从人、二。”可惜得很,这位最早的文字专家,却根本不知道甲骨文;那有什么办法,这绝不是他的故意。“仁”字的本义,即“仁”字最早的定义是“上人”的行为,因为“仁”字的左边是“人”字,右边的上面是“短横”、下面是“长横”才是当时的“上”字。显然,这是“为上者”根据自我的“感情”而对待他所应该处理的事情的时候,而出现的行为。
显而易见,“仁”的起源是统治者的感情用事。既然是感情用事,就可以背叛“原则”。因为“感情”可以替代“原则”,也就是“不要原则”,背叛自己的承诺(原则),就可以不讲“诚信”。久而久之,背离原则就越来越远而随心所欲了。这很难再去讲有什么原则、标准来约束统治者了;故而,统治者的绝对权威、金口玉言就是凛然不可侵犯金科玉律,成其为我们国家,封建专制独裁行为的特殊伪善而慈祥、忽悠民众最华丽且堂而皇之的词汇!
另外,“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之后,河上公、王弼本,在这句的下面都有“下德为之而有以为”。然而,汉帛书乙本之中却没有“下德为之而有以为”这一句。这是在汉武帝以后,由于他建立起来的封建专制独裁基础理论(应用、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经过一定的历程所积累起来的“仁义道德”的成果,不得不迫使(社会本身无形的“力量”)河上公、王弼等人自我完善而想当然的去“圆说”圣人老子的语言,这才出现如是的话语。随着岁月的流逝,日积月累的“积非成是”的“道德观念”上升而异化的结果。显然,这是没有“弄懂”本章前面三句的意思而想当然所做出的臆断,随着流传的时间的久远,居然使某些人已经根深蒂固而不能改变了。如果,现在还被这样的认识局限、束缚的话,那就只能游离在老子的认识之外而不能认识我们祖国的自身文明和文化。
要想认识38章,必须知道“德”、“仁”、“义”、“礼”的准确含义。这对于中国人来说,却出现了相当大的困难。原因是:中国人两千余年来,长期受到的是封建专制独裁的“仁义道德”理念的教化和腐蚀,已经根深蒂固地形成了“积非成是”的痼疾,它顽固地继续霸占在中国人所能够存在的地方和能够涉及到的一切领域。虽然,经过近百年来的志士能人的浴血奋斗,表面上推翻了封建专制独裁专政的政权,然而在封建专制独裁的意识形态领域之内,却没有得到彻底的清算和批判,到现在甚至根本没有意识到应该给予“批判”!封建专制独裁的意识形态早就应该随着封建王朝一起被民众所推翻、打倒,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封建专制独裁意识形态的“核心”要害是“以上为是”:不论是“是非曲直”的事物判断标准,不论是人们“行为规范”的举手投足,不论是“生存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必须听命于“统治者”、“天子”、“上峰”、“上级领导”!显然,这还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在世界各国范围内,这种封建专制独裁的意识形态残余的崇拜,比比皆是。封建专制独裁的意识形态以不同的表现形式,曾经更加顽固、霸道而黑暗存在于西方政权之中,它是通过西方的文艺复兴的努力奋斗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的,虽然得到了数百年的“清算”、“批判”,但残余却同样是顽固而苟延残喘、余丝尚存!显而易见,中世纪的黑暗带来了“光明”的反抗、斗争和革命,取得了它的应有的成效!前提是某些国家不失时机地抓住了它,才能取得了耀眼的成效和实际的成果!可以清醒地看到,他们还在不懈地努力奋斗、拼搏而一往无前!
鉴于上述原因,就必须订正两处“德”当改正为“得”(这个问题错在战国时期);删除河上公、王弼等人“小聪明”所增添的“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一句。
再者,必须把“愚”字订正为“智”!
【字词句注释】
上德不得:上,统治者;德,西周时期对统治者的严格规范,乃至于是对统治者职责的规定(或者说是强调统治者的职责,以及统治者本质上应该具有职责的表露):以自己行为的“不得”为前提;不得,这正是古公亶父所规定“德”的内容的原文;然而长期以来,我们大家由于受到春秋晚期以来人们认识的“错误”影响,忽视了这一根本问题,让“德”泛泛而言,离开了“德”的本意,从未在认识领域内给予纠正,形成了“德”是“品德”的意识,从而冲淡了“民众习俗”,故此人们都没有廓清有关“德”的认识问题以至如今,造成了意识形态上认识的混乱;上德不得,统治者的德,必须表现在他的“不得”之上;无论是什么时候的统治者,他的衣食住行是完全保证了的,用不着他再费心思去思考,如果再侧重“衣食住行”的思考,那么显然是“过分”的“得欲”在作怪!显而易见,这将导致他无休止的“欲望”恶性膨胀,致使“德”将体无完肤,从而使“德”荡然无存。这也是统治者的本质表现,因为他的本质表现必定与民众不同,并且是相反的,否则就没有统治者与民众的区分了。
是以有德:是以,因此;有德,有了德的表现,或者是达到了德的标准;是以有德,因此才有资格被人评价为之有德。
下德不失得:下,民众;“德”,与“得”相同、相通,在理论上“德”是一种本能的外露或显现,“本质”的表现;不失,不能丢失;得,得到、要求、需求、生存生活的欲望,也是一种本能的外露或显现;下德不失得,民众的“本质”上的表现:就是要“得到”生活生存的保证和改善。这就潜在了难以估量的无限民众的创造力,正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原动力和推动力!历史之所以前进,就是依靠这样的推动,一切发现、发明、创造、更新都必定是民众的成果,这是任何人的“意志”所改变不了的事实和现实!
是以无德:无德,没有德;从老子的“异名同谓”问题的界定来看:有德与无德是同样一个问题,都是他们本质的表露。是以无德,因此没有德。民众是不能用“德”来束缚他们的,这里的“德”就成为了“人为”的“东西”,它就已经不是客观世界本来面目的“东西”了。之所以官话、套话、假话满天飞舞,就是“人为”的东西太多,几乎压得民众喘不过气来。如此几千年的民众是多么的悲哀和无助啊!他们挣扎在中国的历史之上和现实之中!就是被这个“德”和所谓的“道德”束缚得“斗志”、“拼搏”、“发现”、“发明创造”精神全无,只能步其他人的后尘而已、而已。这就是我们不听古公亶父教导的“恶果”。另外,这句话与前面的一句话是古公亶父,分别对“统治者”和“民众”的本质揭示,也是客观事物本身的披露;当然也是他分别对“统治者”和“民众”的规定、约束和各自职责的“定义”!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上,统治者;德,统治者对民众的态度和行为结果的约束和检验;无为,主观上想没有丝毫对不起民众的行为;而,并且、可是、而且;无以为,的确是真的就没有对不起民众的行为的事情发生;上德无为而无以为:通过统治者对民众的态度和行为结果的约束和检验之后,不仅统治者在主观上想没有丝毫对不起民众的行为,而且真的就没有对不起民众的行为的事情发生。
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统治者;仁,感情用事的行为,没有就事论事的作风;为之,主观上有意的个人行为;而,可是;无以为,看起来,好像是达到了“没有”对民众不利的行为;可是,事情真的是这样吗?非也,这留下无穷的贻害!上仁为之而无以为:统治者想要实行“仁政”,那就只能是凭着感情用事,背离了原则就没有就事论事的作风,已经是主观上有意的个人行为。他自己觉得:看起来,好像是达到了“没有”对民众不利的行为;可是,事情真的是这样吗?非也,这留下无穷的贻害!长期以来,中国的民众就是生存、生活在“救世主”、“皇恩浩荡”、“圣明”、“英明”的统治者感情用事的行为之中!
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统治者;义,义是仁的附庸,更加是感情用事的行为的执行者,主观上是当然的有意行为的履行者;而,并且,可是;有以为,这是有固定目的的作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统治者想要推行“义”,那么更加是感情用事的行为的执行者;为之,主观上是当然的有意行为的履行者,这是有固定目的的作为,只能是感情用事更加突出,也就根本不会去考虑民众的利益。
上礼为之而莫之应:上,统治者;礼,秩序、等级、规定等等人为的东西,最终必定落实到是规范、束缚民众老老实实为其统治者效力卖命的桎梏;为之,主观上已经是非要采取这种办法不可;而,可是;莫之应,有识之士不但不去响应还会指责这种做法,民众是不会答应的,他们有时候既不知道“真情”也没有说话的地方,只有苦苦煎熬日复一日。上礼为之而莫之应:统治者用“礼”来治国,他就必定推行秩序、等级、规定等等人为的东西,最终目的必定落实到是规范、束缚民众老老实实为其“国家”效力卖命的“基点”上,所以主观上已经是非要采取这种办法不可,可是,有识之士不但不去响应还会指责这种做法,民众虽然无可奈何,但也好像是不会“答应”(心甘情愿)的样子。
则攘臂而扔之:则,于是、就;攘臂,捋起袖子伸出胳膊;扔,抛弃、丢掉、本义是挥动手臂使拿着的东西离开手,这里借用民众不愿意听从,要把所谓的“礼”抛弃丢掉而只要自己的淳朴的民风民俗;则攘臂而扔之:于是,民众不愿意听从,要把所谓的“礼”,捋起袖子、伸出胳膊、挥动手臂,抛弃、丢掉而只要自己的淳朴的民风民俗。
故失道而后德:故,因此、所以;失道,失掉了本来应该具有的“道理”(这个“道理”是“统治者必须保证、保障民得”,也就是本章开头的定义:“上德不得——统治者自己不得,并且要保证、保障民得的实现;”和“下德不失得——民众是不能失掉得的需求的”);而,有“往”、“到”的意思、由此“而”彼;后,后来;德,(统治者的“天职”、客观事物本身的“道理”)本质的表露,使用、求助“德政”来约束统治者自己(这显然就有区别了:这是因为“失道”以后,古公亶父所采取的唯一而有力的补救措施);故失道而后德:因此,统治者在对待民众的态度上,失掉了本来应该具有的“道理”之后,而求助“德政”来约束统治者自己。
失德而后仁:失德,失掉了德,失掉了统治者自己的自我约束,不能保证、保障民得的实施;而后,到后来;仁,仁政,开始把统治者的“天职”置于脑后,一切按自己的主观意愿办事,任人唯亲,开始感情用事;失德而后仁:失掉了统治者自己的自我约束,不能保证、保障民得的实施,到后来行使所谓的“仁政”:开始把统治者的“天职”置于脑后,一切按自己的主观意愿办事,任人唯亲,开始了感情用事的工作作风。
失仁而后义:失掉了所谓的“仁政”;而后,到后来;义,强迫、提倡下属者必须对统治者我的“仁政”给予相应的“回报”,这不仅是感情用事,而且是“意(义)气用事”了;失仁而后义:失掉了所谓的“仁政”,到后来,强迫、提倡下属者必须对统治者“我”的“仁政”给予相应的“回报”,这不仅是感情用事,而且是“意(义)气用事”了;
失义而后礼:失义,仅仅取决于感情用事和意气用事都不能解决问题了;而后,到后来;礼,秩序(一定的秩序,也就是一定的次序、固定的次序、顺序,不能有所紊乱,这就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社会机制给予保证)、等级(对社会成员,人为的、无情的、残酷的“社会地位”的划分,不容许有其紊乱)、规定(明确而具有绝对权威性的确定、决定)等等人为的东西,最终必定落实到是规范、束缚民众老老实实为其统治者效力卖命的桎梏,这必定导致:视“保证、保障民得”如同“草芥”;失义而后礼:仅仅取决于感情用事和意气用事都不能解决问题了,到后来,秩序、等级、规定等等人为的东西,最终必定落实到是规范、束缚民众老老实实为其统治者效力卖命的桎梏,这必定导致:视“保证、保障民得”如同“草芥”;那些提倡、推行“礼”的人,他们依靠的是等级权威,所以他们在处理问题之上,往往带有强迫(强力)必须响应执行的意思,甚至有敌对报复而动用“法律、法令”以加刑来胁迫执行的意思。
夫礼者:夫,没有实际意义;礼者,(提倡、推行)“礼”这个东西的人;夫礼者:(提倡、推行)“礼”这个(秩序、等级、规定等等人为的)东西的人。
忠信之薄:忠,尽心竭力、忠诚(对统治者的“天职”——“保证、保障民得”,抱坚定不移的信念,并且具有坚贞不渝的品行);信,确实、说话算话;薄,轻微、说话不算话,欺骗、忽悠的开始;忠信之薄:尽心竭力、忠诚地为民众服务已经办不到了,对民众的承诺已经不确实了,说的“话”也不算“话”了,欺骗、忽悠民众不仅已经开始而且要成为家常便饭!
而乱之首:而,是;乱,没有秩序、没有条理,扰乱、惑乱、混乱、紊乱、战乱,从而造成社会灾难;首,头、第一、最高的,最重要的、主要的祸害灾难根源;而乱之首:是造成社会灾难,最重要的、主要的祸害根源。(这样的认识,才会有统治者的自我认识:“国之有咎,在予一人”。这就是西周和西周以前的真实语言的根据和出处之所在。)
前识者:“前识者”,这是与“夫礼者”相关联并且相“对应”的语言;而且整个句式也是相对应的:“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与“前识者,道之华,而智之始”是“一致”的,它们是并列而相关联的句子,所以它们具有必然联系。这个问题从韩非的《解老》以来,就没有人正确理解过;不少的人把“前识者”认为是“先见”、“先知”者,于是造成文理不通的现象。老子在他的文章之中,从来就没有涉及过有什么“先见”、“先知”者的问题。前识者是指:那些提倡、推行“礼”的统治者(也包括出主意的“智者”和“众人”)。
道之华:道,道理——保证、保障民得,民众不失“得”;华,光彩、光辉、光华,浮华、奢华,虚华、虚假,华而不实、中听不中用的道理;道之华:道理的虚华、好听而欺骗民众的伪道理、动听而忽悠民众的假道理。
而智之始:这里原来通行本为“愚”字,“异名同谓”也就是智与愚具备同样的功能;智,狡诈,不能正常考虑问题(含愚,愚笨、傻,不能正常考虑问题),对问题缺乏理解能力或领悟能力;始,开始;而智之始:(由于,从事欺骗、忽悠,所以就)不能正常考虑问题,对问题缺乏理解能力或领悟能力(违背了自己的“天职”,视“保证、保障民得”如同“草芥”、儿戏)。
是以大丈夫处其厚:是以,因此;大丈夫,有志气、有节操、有作为的统治者,立足为民众办实事、脚踏实地、不图虚名,舍“礼”而取“道”或“德”的人;处,与“居”相对而同“意”;厚,与“薄”相对而反“意”;厚,厚道——尊崇本来应该有的道理:切实实现“保证、保障民得”;是以大丈夫处其厚:因此,大丈夫做事只能厚道——尊崇本来应该有的道理,切实实现“保证、保障民得”。
不居其薄:不,不能;居其,处于;薄,轻微、说话不算话,欺骗、忽悠民众的“话”屡屡发生的现象;不居其薄:不能说话不算话,不能有欺骗、忽悠民众的“话”屡屡发生的现象,不能违背自己“上台”时“信誓旦旦”的承诺而自食其言!
处其实:处,处于,含有“牢牢”记住本身的“天职”的意思;实,实在、实事、有利于“保证、保障民得”的事情;处其实:“牢牢”记住本身的“天职”,从事有利于“保证、保障民得”的事情!
不居其华:不居其,不能处于,不能从事;华,虚假而不利于民众的事情,更不能欺骗、忽悠民众;不居其华:不能从事,虚假而不利于民众的事情,更不能欺骗、忽悠民众!
故去彼取此:故,因此;去,去掉、丢掉、不能用;彼,属于“华”的事情;取,采取、切实贯彻执行;此,有利于“保证、保障民得”的一切事情;故去彼取此:因此,必须去掉属于“虚华”、虚假欺骗、忽悠民众的事情,切实贯彻执行有利于“保证、保障民得”的一切事情。
【译文】
统治者的德,必须表现在他的“不得”之上,因此才是有“德”的表现,或者是达到了“德”的标准;民众的“本质”上的表现:就是要“得到”生活生存的保证和改善,是不能失掉“得”的,因此,没有“德”的要求。
通过统治者实行真正的“德政”,在对民众的态度和行为结果的约束和检验之后,不仅统治者在主观上想没有丝毫对不起民众的行为,而且真的就没有对不起民众的行为的事情发生。
统治者推行“仁政”,他自己觉得:看起来,好像是达到了“没有”对民众不利的行为;可是,事情真的是这样吗?非也,这留下无穷的贻害!长期以来,中国的民众就是生存、生活在“救世主”、“皇恩浩荡”、“圣明”、“英明”的统治者感情用事的行为之中!
统治者想要推行“义”,那么更加是感情用事的行为的执行者,这是有固定目的的作为,只能是感情用事也就根本不会去考虑民众的利益。
统治者用“礼”来治国,他就必定推行秩序、等级、规定等等人为的东西,最终目的必定落实到是规范、束缚民众老老实实为其“国家”效力卖命的“基点”上,所以统治者主观上已经是非要采取这种办法不可,有识之士不但不去响应还会指责这种做法,虽然民众无可奈何,但民众也好像是不会答应(心甘情愿)的样子;于是,民众不但不愿意听从,而要把所谓的“礼”,抛弃、丢掉!而只要自己的淳朴的民风民俗。
因此,统治者在对待民众的态度上,失掉了本来应该具有的“道理”之后,而求助“德政”来约束统治者自己(这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不能不是一种必要的补救办法)。失掉了统治者自己的自我约束,不能保证、保障民得的实施,到后来行使所谓的“仁政”:开始把统治者的“天职”置于脑后,一切按自己的主观意愿办事,任人唯亲,开始了感情用事的工作作风。失掉了所谓的“仁政”,到后来,强迫、提倡下属者必须对统治者“我”的“仁政”给予相应的“回报”,这不仅是感情用事,而且是“意(义)气用事”了;仅仅取决于感情用事和意气用事都不能解决问题了,到后来,秩序、等级、规定等等人为的东西,最终必定落实到:是规范、束缚民众老老实实为其统治者效力卖命的桎梏而束缚民众的手脚,这必定会导致:视“保证、保障民得”如同“草芥”和儿戏。
(提倡、推行)“礼”这个东西的人,尽心竭力、忠诚地为民众服务已经办不到了,对民众的承诺已经不确实了,说的“话”也不算“话”了,欺骗、忽悠民众不仅仅已经开始而且要成为统治者的家常便饭!这就是造成社会灾难,最重要的、主要的祸害根源。
那些提倡、推行“礼”的统治者(包括“智者”),利用中听不中用的道理,好听而欺骗民众的伪道理,动听而忽悠民众的假道理。(由于,从事欺骗、忽悠,所以就)不能正常考虑问题,对问题缺乏理解能力或领悟能力(违背了自己的“天职”,视“保证、保障民得”如同“草芥”、儿戏)。
因此,大丈夫做事只能厚道——尊崇本来应该有的道理,切实实现“保证、保障民得”。不能说话不算话,不能有欺骗、忽悠民众的“话”屡屡发生的现象,不能违背自己“上台”时“信誓旦旦”的承诺而自食其言!“牢牢”记住本身的“天职”,从事有利于“保证、保障民得”的事情!不能从事,虚假而不利于民众的事情,更不能欺骗、忽悠民众!
因此,必须去掉属于“虚华”、虚假欺骗、忽悠民众的事情,切实贯彻执行有利于“保证、保障民得”的一切事情。
【读后】“德”是自然的流露,是本性的使然。所以,《老子》曰:“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所以老子要从“王法地”开始,是因为“地、天、道”都不是“人为”得了的实实在在的存在,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故此,王的一切行为,都不应该有“人为”的因素。王——统治者、最高领导人,要做到没有“人为”的因素的行为是很困难的,特别是在当代社会之中!
“相反”才能相成,相反才能紧密结合,相反才能和谐永远!这不仅是自然界的物理现象,也必将是人类社会之中的最理想、最和谐的社会状态。社会之中的基本问题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问题,也就是统治者与广大民众的问题,他们是“相反”的。统治者必须与民众在“职责”上有所不同,显然这里不是说的穿衣吃饭以及个人业余爱好,而是说的本身的社会“职责”、必然的“职责”,而且是人类社会之中所有统治者的“职责”!不论其社会制度的差别如何不同,不论是过去、现在和未来,全世界在这一问题上,都必须是一致的。
“不得”是人类社会之中为“王”者的自然现象,这与动物群体之中的为“王”者的情况是一样的。固然它们的为“王”者,在满足自己的“饥饿”欲望之后,(真正做到“为腹不为目”,)它不干涉它自身群体之中的任何成员的嗣后的食物“分配”问题。我们的祖先不正是有这样的行为从而进化而来的吗?
“不得”,这正是古公亶父所规定“德”的内容的原文,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受到春秋晚期以来人们错误的影响,忽视了这一根本问题,让“德”泛泛而言,离开了“德”的本意,从未在认识领域内给予纠正,故此危害至今。
德,后来所“上升”到好的品行、美德、恩惠、好处、感恩戴德等等。之所以如此,乃是由于历史上“人为”的“政治需要”发展而形成的,这就是中国的“国情”!中国的国情,是长期以来的封建专制独裁的政治气候所形成的。显而易见,几千年来它是如何的根深蒂固!虽然,我们通过不少的革命志士能人,抛头颅、洒热血为民众而打倒、推翻了封建专制独裁的政权,然而却没有彻底清算、批判封建专制独裁的意识形态!封建专制独裁的意识形态还不仅是蠢蠢欲动,而且是有点甚嚣尘上,甚至是企望卷土重来!
38章指出了“仁义礼”的不合理,揭露“仁义礼”由统治者的有意的“无为”发展、递变成为统治者手下人的“人为”,从而危害民众的普遍现象!“无为”只能是统治者的“没有对民众损害的行为”。然而,这个行为的保证必须建立在没有忽悠民众的“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所能够存在的“自然”环境之中。“不(没有)忽悠民众”,居然是目前世界各国仅仅只是在事实存在的形式、程度不同而普遍存在的现象和事实,它们仅仅是程度不同而已,目前这是一个不容易彻底解决的问题。“忽悠民众”,自从有人类社会的私有财产出现及其穷富分化之后,几乎所有的人们,都会乐于此道。故此,“无为”当然是一个社会前进,所必须解决的棘手的问题。世界各个国家的“领导者”、政治家、思想家、理论工作者、一切有心于社会前进的人们,都不能不关心、严肃认真对待这样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虽然对此问题认识的与否或认识问题的程度、理论认识达到的深浅程度的不同,也会左右各国是否重视、正视这一问题。但是世界的发展必定是随着这一问题的深入进展而彻底解决,从而真正进入“人”与“民”的“平等”!因为,目前几乎所有的国家普遍存在形式各异的“人”与“民”的“不平等”!
由“无为”引申而来的是“人为”。当“人为”泛滥之时也就必定是民众受害之日。“人为”是在统治者“有意作为”的卵翼庇护之下而滋生、发展、猖獗起来的。穿越时空、穿越沧桑,贻害数千载!“人为”也同样是一个重大问题!
然而“民为”却是必须要具备的、也必定是生来所具有的,否则就不可能谈论人类社会的发展与前进!“民为”却是认识客观世界改造客观世界的无价之宝!“民为”是人类社会前进的原动力、推动力!
【历史性的错误】
这样的毒害既深且广,中国遭受它的危害迄今未灭,这是没有引起人们注意的重大意识形态的理论问题!
“仁”的起源是统治者的感情用事。既然是感情用事,就可以背叛“原则”,背叛自己的承诺,就可以不讲“诚信”。久而久之,背离原则就越来越远而随心所欲了。这很难再去讲有什么原则、标准来约束统治者了;故而,统治者的绝对权威、金口玉言就是凛然不可侵犯金科玉律,成其为我们国家封建专制独裁行为的特殊伪善而慈祥忽悠民众最华丽且堂而皇之的词汇!
在人欲横流的封建、资本“主义”的现实社会生活之中,那些道貌岸然的假道学者们,忌讳去谈论“欲”的问题,这是不顾事实的而变相的回避问题的鄙陋做法。人们的求知欲,正常的伦理之欲、饥饿等等,有什么不好,有什么理由不应该去探讨、去说道、去讨论?。岂止如此,欲也是人类认识事物的前身。人若没有欲、就没有要求、就没有希望、就没有人类前进本身的原动力和推动力,就没有需求、索取,就没有拼搏,就没有知识和认识,也就没有人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那么要谈人类文明都将是空话。
所谓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一个无所不包、无所不容,任人任意解释、任意“圆说”(所谓的“旁征博引”、“引经据典”、胡搅蛮缠的抄录)的文化。所谓的“有容乃大”,正是暴露我们自己理论的不足与滞后而掩耳盗铃的“自我圆说”、自欺欺人的夜郎自大之举!这种“文化”不要也罢!冷静地回顾一下我们的历史:我们的历史给我们留下了“无情”痛苦的伤疤,也给我们留下了“精彩”难忘的故事!
【亟待开展研究探讨的问题】
我们的“仁义道德”是什么样的哲学概念?世界上能够接受这样的哲学概念吗?“人为”的因素给定的“概念”所形成的“学问”,这就是所谓的中国的“哲学”?
“仁义道德”问题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它应该伴随封建专制的“崩溃”,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早该寿终正寝了;或者说:“仁义道德”问题要与民众的风俗习惯联系起来重新给予界定。然而,风俗习惯是民众自然形成的,不应该掺和“人为”的、强加的、带有一定的政治目的的因素,这样才是真正的民风!
我们的文明应该是淳朴的民风;只有淳朴的民风才能取代所谓的“仁义道德”的这种不通民情的“人为”规定!
【附】帛书甲本:□□□□□□□□□□□□□□□□德上德无□□无以为也上仁为之□□以为也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也上礼□□□□□□□□攘臂而乃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而乱之首也□□□道之华也而愚之始也是以大丈夫居其厚不居其泊居其实不居其华故去皮(彼)取此
帛书乙本: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也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也上德(义)为之而有以为也上礼为之而莫之应也则攘臂而乃之故失道而句(后)德失德而句(后)仁失仁而句(后)义失义而句(后)礼夫礼者忠信之泊也而乱之首也前识者道之华也而愚之首也是以大丈夫居□□□□居其泊居其实而不居其华故去罷(彼)而取此
王弼注《老子》的38章: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德者,得也。常得而无丧,利而无害,故以德为名焉。何以得德?由乎道也。何以尽德?以无为用。以无为用,则莫不载也,故物,无焉则无物不经;有焉,则不足以免其生。是以天地虽广,以无为心;圣王虽大,以虚为主。故曰:以复而视,则天地之心见;至日而思之,则先王之至覩也。故灭其私而无其身,则四海莫不瞻,远近莫不至。殊其己而有其心,则一体不能自全,肌骨不能相容。是以上德之人唯道是用,不德其德,无执无用,故能有德而无不为,不求而得,不为而成,故虽有德而无德名也。下德求而得之,为而成之,则立善以治物,故德名有焉。求而得之,必有失焉;为而成之,必有败焉;善名生,则有不善应焉。故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也。无以为者,无所徧为也。凡不能无为而为之者,皆下德也,仁、义、礼、节是也。将明德之上下,辄举下德以对上德至于无以为极。下德下之量,上仁是也,足及于无以为而犹为之焉。为之而无以为,故有为为之患矣。本在无为,母在无名,弃本舍母而适其子,功虽大焉必有不济,名虽美焉伪亦必生。不能不为而成、不兴而治,则乃为之,故有宏普博施仁爱之者,而爱之无所偏私,故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也。爱不能兼,则有抑抗正真而义理之者,忿枉祐直,助彼攻此,物事而有以为矣,故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也。直不能笃,则有游饰修文礼敬之者,尚好修敬,校责往来,则不对之閒忿怒生焉,故上德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夫大之极也,其唯道乎?自此以往岂足尊哉!故虽盛业大富而有,万物犹各得其德。虽贵以无为,用不能舍无以为体也。不能舍无以为体,则失其为大矣,所谓失道而后德也。以无为用,德其母,故能己不劳焉而物无不理。下此已往,则失用之母,不能无为,而贵博施;不能博施,而贵正直;不能正直,而贵饰敬。所谓“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也。夫礼也,所始首于忠信不笃,通简不阳,责备于表,机微争制。夫仁义发于内,为之犹伪,况务外饰而可久乎?故“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前识者,前人而识也,即下德之伦也。竭其聪明以为前识,役其智力以营庶事。虽德其情,奸巧弥密;虽丰其誉,愈丧笃实。劳而事昏,务而治秽,虽竭圣智而民愈害。舍己任物则无为而泰,守夫素朴则不顺典制。听彼所获,弃此所守,识道之华而愚之首,故苟得。其为功之母,则万物作焉而不辞也,万物存焉而不劳也。用不以形,御不以名,故名。仁义可显,礼敬可彰也。夫载之以大道,镇之以无名,则物无所尚,志无所营,各任其贞,事用其诚,则仁德厚焉,行义正焉,礼敬清焉。弃其所载,舍其所生,用其成形,役其聪明,仁则诚焉,义其竞焉,礼其争焉。故仁德之厚,非用仁之所能也;行义之正,非用义之所成也;礼敬之清,非用礼之所济也。载之以道,统之以母,故显之而无所尚,彰之而无所竞。用夫无名,故名以笃焉;用夫无形,故形以成焉。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则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华不作。故母不可远,本不可失。仁义,母之所生,非可以为母;形器,匠之所成,非可以为匠也。拾其母而用其子,弃其本而适其末,名则有所分,形则有所止。虽极其大,必有不周;虽盛其美,必有患忧。功在为之,岂足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