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了解楼主的观点,物质和精神矛盾不可调和。作为读者,竹子认为这是最有说服力的一篇……物质是把双刃剑,但是对于一个未知的“物质”人类又能看到利弊多少,或者说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利弊也不一样,人类只能反思过去,却没有办法足够的遇见未来,当很多物质出现如“毒品”不可避免的危害时,不得不说人类意识到自己的渺小已经晚了。
看时代进步,回帖顺带闲话一下社会,从宗教到道德,再到法律,现在主流的观点是法治社会是一种时代的进步,竹子也不否认这种主流,法治最大的优点莫过于法律的产生是各方妥协的产物,必定要把好的,坏的,或是最肮脏的东西也摆到台面上,换句话说“抢劫”要方便也必须通过合法,合法就必须有法律规定,一切台桌上一目了然。但从另一面来说,法治的作用有没有在现实宣传中被过于夸大,法治就是不是如人们想象的那样优于道德,在凡事都讲求证据的情况下,丧失了道德对责任的基本心里强制作用,只要不犯法就“无事”的道德羞耻心的漠然,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等等……人类在法治的世界是否真的就有在道德的世界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