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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由“人定胜天”说开去。。。

本主题由 admin 于 2008-7-20 22:51 设置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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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猪走江湖 于 2008-6-18 11:20 发表
唯一可取的是,“人定胜天”的说法部分宣扬了进取精神。
进取精神是唯一符合科学的精神。“人定胜天”的说法如果不符合客观规律、不符合我们的生活经验,如何能激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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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浮萍 于 2008-6-17 19:36 发表

嘿嘿,如果所有的例证法都是像你这样的以偏概全,那这样的例证法不要也罢!
可是,事物的发展并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例证法至今还被大量使用着。就因为以偏概全总比空中楼阁好。宣扬天定胜人观点,恰恰是没有任何例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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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浮萍 于 2008-6-17 20:14 发表

如果浮萍不在琴台发这种帖子,琴台自然不会有和这张帖子一模一样的帖子,但是属于琴台的浮萍在琴台发的这个帖子,自然是属于琴台的;如果人类不在宇宙活动,宇宙自然不会有和人类活动一模一样的活动,但是如果属于宇宙的人类有活动,自然是属于宇宙活动的一个部分。
如果不想让人类的活动属于宇宙,那除非人类从宇宙中消失。
浮萍属于琴台?那你明天不用上班了,今晚也没必要睡觉了。
人类属于宇宙?那我们就该听天由命,什么都不用干了,就等着宇宙安排我们的命运吧。
你每餐吃的米饭是属于锅,还是属于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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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醉翁 于 2008-6-21 00:50 发表



浮萍属于琴台?那你明天不用上班了,今晚也没必要睡觉了。
人类属于宇宙?那我们就该听天由命,什么都不用干了,就等着宇宙安排我们的命运吧。
你每餐吃的米饭是属于锅,还是属于碗?
哦哇哈,醉斑斑熬夜看萍帖,感动哎。。。。
琴台的浮萍自然是属于琴台,琴台之外不会有琴台的浮萍,今天周末自然不用上班,今天即使不是周末,浮萍既然来了自然是到琴台上班而不是去别处上班,至于用不用睡觉,醒着的浮萍自然不会睡觉,睡着了的话谁打字给你看?(*^__^*) 嘻嘻……
我说人类属于宇宙,并不是说就该听天由命,也没有说就是听天由命,更不是说什么都不用干了,更更不是就等着宇宙安排我们的命运,人类属于宇宙 和 听天由命 是两个概念,就像真正知道 老子所讲之“无为”的人绝不会把老子之“无为”理解为什么都不干一样,我们也不会把“人类属于宇宙”理解为“听天由命”。花儿属于自然,但花儿有开有落,花儿的开落荣枯一依自然,你能说花儿是听天由命不成?我想醉先生八成是真的吃醉了,居然会把“人类属于宇宙”和“听天由命”等而同之。。。(此处大笑醉斑斑n声。。。。。。)
我每餐吃的米饭在锅则属于锅,在碗则属于碗,吃到肚肚里则在肚肚,自然如此,有何异议?
哇哈哈哈,醉翁斑斑,酒醒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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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窗外 银子 +4 继续哦(*^__^*) …… 2008-6-21 11:58

笑看红尘聚散,闲话人情冷暖。任由惊涛骇浪,独慕水天一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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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浮萍 于 2008-6-21 09:04 发表
哦哇哈,醉斑斑熬夜看萍帖,感动哎。。。。
琴台的浮萍自然是属于琴台,琴台之外不会有琴台的浮萍,今天周末自然不用上班,今天即使不是周末,浮萍既然来了自然是到琴台上班而不是去别处上班,至于用不用睡觉,醒着的浮萍自然不会睡觉,睡着了的话谁打字给你看?(*^__^*) 嘻嘻……
我说人类属于宇宙,并不是说就该听天由命,也没有说就是听天由命,更不是说什么都不用干了,更更不是就等着宇宙安排我们的命运,人类属于宇宙 和 听天由命 是两个概念,就像真正知道 老子所讲之“无为”的人绝不会把老子之“无为”理解为什么都不干一样,我们也不会把“人类属于宇宙”理解为“听天由命”。花儿属于自然,但花儿有开有落,花儿的开落荣枯一依自然,你能说花儿是听天由命不成?我想醉先生八成是真的吃醉了,居然会把“人类属于宇宙”和“听天由命”等而同之。。。(此处大笑醉斑斑n声。。。。。。)
我每餐吃的米饭在锅则属于锅,在碗则属于碗,吃到肚肚里则在肚肚,自然如此,有何异议?
哇哈哈哈,醉翁斑斑,酒醒未?  
万物皆独立,客观上根本不存在谁“属于”谁的问题。“属于”这个概念,饱含傲慢和偏见。正因为万物独立存在,它们之间才可能发生种种联系,互相作用,从而形成一定关系,而且这关系是变动不居的。“米饭在锅则属于锅,在碗则属于碗”,这论点是荒唐的。每个人都得上厕所,你也不例外。难道你上厕所时,你就属于厕所?事实上,人类的理念是:厕所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设置的,它是为人类服务的。就象锅、碗用来盛饭,也是因为人类满足自身需要而制造的一样。米饭是独立的,只是被人类煮食,才得以与锅、碗发生关系。如果米饭是“属于”锅的,碗如何能得到它?同理,你也是独立的人,并没有卖身于琴台,怎么会“属于”琴台?你只是因为喜欢发贴回贴,才与琴台发生关系。
深入探讨这些问题,我们才能明白,“人类属于宇宙”这一论点是荒唐的。宇宙,是人定义的,是人类根据自身认识能力、活动能力来描绘人类生存环境的宏观概念。人类是独立存在的,所以才会与万物发生联系,才会互相作用。
搞清楚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人定胜天”的天,并非指宇宙。人类不可能脱离一定条件、环境而独立存在。只有精神病人才会去对抗宇宙。“人定胜天”的天,指的是天道,是客观规律。人类认识规律、利用规律、改造规律,都是为了自身更好地生存。天道、规律能不能改变?答案是肯定的。弱肉强食是天道,以弱胜强、以少胜多就是人胜天。人类听力、视力、能力有限,这是客观规律;人类发明使用电话、卫星、电脑等等,就是人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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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窗外 银子 +4 精彩 2008-6-21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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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5楼 醉翁 的帖子

醉翁斑斑,想问题不要这样经验好不好?宇宙是锅碗瓢盆吗?米饭可以脱离锅碗而存在,那你去找一个脱离“宇宙”的东东来?你这样理解“宇宙”难怪会从“傲慢和偏见”的角度去理解“属于”了。
“我”是一个独立的人,我与琴台没有任何的关系,当然是不会“属于”琴台,更不是 您所说的什么什么“卖身于琴台”;但是,“我”所使用的“浮萍”这个符号只有在琴台才存在,就和你自己用“醉翁”而不是真身在琴台出现一样,大家看“醉翁”在琴台发的帖子自然会相到是醉翁的所为,这与你本人如何相去甚远。。。也就是说,是“醉翁”卖身于琴台,而不是你本人卖身于琴台。。。。
深入探讨这些问题,我才算明白,醉翁为何这样荒唐地理解“人类属于宇宙”这六个字。
“宇宙”是人定义的,但又不独是人定义的,人可以根据自身的认识能力、认识活动描绘人类生存的环境,宇宙中的其他存在者又何尝不是如此?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蚂蚁有蚂蚁的社会,蜜蜂有蜜蜂的王国,你可以利用你所说的“规律”更好地生存,蚂蚁、蜜蜂。。。也可以“利用”它们所熟悉的方式更好的活着,如果说人可以“胜天”,那所有的存在者都可以说是在以自己的方式“胜天”。又怎么能独说“人定胜天”?
通观醉翁斑斑所说,其所谓“胜天”充其量还只是就“器”世界而言罢了。
看来醉斑斑受某某老太太的毒害真真不浅。。。。
呜呼哀哉,尚飨!!

[ 本帖最后由 浮萍 于 2008-6-21 20: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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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论道版看到小萍一些回帖,就感觉这丫头不简单,果然是呢!

这电脑送不了花花给你,可见人难胜天;这电脑却让我看到精彩讨论,似乎人能胜天。

大家讨论得这么热闹,我只偷偷看看,大家继续:)

[ 本帖最后由 梅雪清梦 于 2008-6-21 19: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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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热闹的话题

人定胜天,一种乌托帮式的理想,有梦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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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伯)曰:「何謂天?何謂人?」

[ 本帖最后由 丌亓戼 于 2008-6-22 03: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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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窗外 银子 +2 问的好! 2008-6-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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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9楼 丌亓戼 的帖子

北海若曰:“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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