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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江湖女儿版(全文完)

本主题由 1粒尘中沙 于 2008-8-15 02:34 设置高亮
传奇——江湖女儿版(十)

没有人能形容那一跃!
沈聪的动作仿佛很慢,却又快得令人连看都看不清。他的动作仿佛很笨拙,却又如飞凤一般柔滑优美。
刀光,冷冷刀光扬起!向胭脂的头上闪去。

灵儿和胭脂也在这一瞬间动了。两个绝对静止的人,忽然间就全部都动了。
动如风。动如风中的波浪柳絮和白云,动如水面上和林间穿行的风。

沈聪的心沉了下去,他一直都以为自己绝对可以算得上是江湖中的顶尖高手了。别人的想法也和他一样。
现在他才知道这种想法有多么的可笑。
他的武功和眼前的两个女人比起来,连一丝胜算的把握都没有!

他从来都没有想到世界上有任何人能够练成她们这样的武功,现在他已经亲眼看见。
他又怎么能出手?怎么有机会出手?
何况,最最关键的是:其中又到底谁是朋友?谁是对手?

晨光初露,晓雾未散。
名剑忽然已近到了和尚面前三尺之处,低沉地说:“这地方你们留不得,快走!”

三尺之处!人与人安全距离的极限。和尚当然立即出手。
这一瞬间,淡淡的晨光正照在名剑的背上,名剑的背后一片空白。
这是他第一次将自己的空门暴露在他人眼前,无疑也是最后一次。

剑光一闪而过。剑、伤心剑,来得太快!
这是和尚从无数次艰苦战斗中得来的经验,从无数次痛苦经验中训练出来的成绩。
本来和尚应该对自己的这一击很满意的。是的,谁能在一招之内击杀“天下第二剑”,谁都会很满意的。

可是和尚听见了名剑低低的说话:“这地方你们留不得,快走!”
一句话,十个字,一条命。
和尚练的是“伤心”剑,一出手就是伤心,伤对手的心。一击必中,向无虚发。以至神兵利器均早养成了灵性。
出手一半,已不听使唤。再想要收手时,已绝无可能。

所以后来和尚在有生之年,每当他想起这件事时,他的心就会觉得一阵刺痛。
伤心剑,只要是凶器,当我们伤到别人时,迟早都会伤到自己。这么简单的道理,却又有那么多人不明白。

所以和尚刺出的这一剑,刺得是名剑,却像刺在自己心上一样。
“伤心”剑,怨别离。武林中令人后悔自责的事,历来何其之多。

名剑的身子因痛苦而扭曲。在这一瞬间,他的脸已转过来面对和尚,淡淡晨光正照在他年轻的脸上。
名剑的脸上并没有那种面临死亡的恐惧,也没有被自己的朋友所误会误杀的怨恨,却充满了无奈和悲伤。一脸的无奈和悲伤。
他的眼睛,最后的从灵儿的身上滑过,倒在了地上。

和尚看见了名剑最后的眼神和脸上的悲伤。这种表情,穷和尚一生,永远都无法忘记。

“破天”刀向胭脂头上扬起时,灵儿亦已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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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江湖女儿版(十一)

灵儿撰用药,更撰暗器。
只是一刹那间,“满天花雨”的手法,飞花旗、铁莲子、细丝针......层出不穷,密密地笼罩了沈聪的全身。
这一击,为救胭脂,实已将灵儿毕生所有的修为......包括功力、智慧、经验、技巧都完全发挥。这一击,眼看必定成功。

但是这一次,却算空了。
出手以后,灵儿忽然觉得在自己暗器威力所能达及的范围以内,所有的一切都忽然变成了“空”的。
空,空无一切。什么都没有。没有光,没有力量,没有反应,没有效果,什么都没有。
更可怕的是,灵儿还感觉到了沈聪的凛凛杀气。

在这一刹那间,灵儿完全无法抗拒,也无法闪避。唯一能做的一件事,就是死,等死。
灵儿没有死。
就在灵儿那致命的一击一结束时,“破天”刀逼人的杀气已经抑制住了自己生命的跃动和呼吸时,胭脂也动了。
动的就象是风,永远也没有人会知道风是从哪里来的。
胭脂的手,忽然间就从一个不可思议也无法探测的角度冲了过来,搭住了灵儿的肩。给了她一种如何人都无法思议的神秘力量。
灵儿的身子凌空飞起,避开了沈聪那致命的一击。

灵儿落下时,却听到了名剑低沉的说话声。与此同时,她看到了剑光过处,名剑的血——热血飞溅!以及名剑最后一眼望向自己时的无奈和悲伤。
没有人能够形容此时的情景究竟是种什么样的情景。如果你没有亲身经历,你根本就无法想象。
如果你不幸亲身经历,那么你这一生永远都将无法忘记!

“夫君意趣尽,贱妾何聊生?”低低的叹息。灵儿身子尚在半空,忽然一掌拍向自己。誓死的一掌,没有退路。

飞掠过来的和尚、惊呼的胭脂、发怔的沈聪,所有的情景都忽然在瞬间,于灵儿的眼前结束。
凡事有开始,必有结束。
天地间一瞬间变为一片死寂。
这世上发生的一些事情,往往都快得来不及让人反应。

就在此时,门外却传来了一阵笑声。
奇怪的是,这么响的笑声中并没有一点点的欢愉和得意,反而充满了痛苦和悲伤。这,又是为了什么?

三月二十八日。晨。
笑声过处,居然有人在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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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江湖女儿版(十二)

“一刀致命,杀人于无形。‘伤心剑’出,伤是故人心”。这个人说,“想不到世上真有这样的工夫,如果我不是亲眼看见,龟孙子王八蛋才会相信。”
这个人说话很绝。
上半句他说话很文雅,非常非常文雅,只要儒侠宗主大师之类的人才说得出来。下半句却不够文雅了,特别是最后一句,简直就是流氓小混混之流的人说出来的。

说话的这个人也很绝。
他身上穿着件又宽又大用棉布做成的袍子,还打了无数个补丁,十个纽扣最多只扣上了六个,下面露出两只穿着双破草鞋的大脚。
可是他的身上,偏偏散发出君临天下、震慑人心的气势。
他长得一点都不好看,看起来却偏偏又不难看。
他年纪还不大,身材却高大。然而现在,他笑着,眼睛里却有着泪光。
丐帮帮主——执子之手!

胭脂和和尚呆在原地,表情就象是吞下了一百个臭鸡蛋加一百只臭苍蝇。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谁都看得出:胭脂和和尚的麻烦,是极大了。
一刀劈下来未果的沈聪,索性静静地呆在一旁,一语不发。

执子之手还带着笑,带着笑对胭脂和和尚说:“名满天下的武林高手我也见过不少。可是今日能见到两位这样的功夫,才算是开了眼界。”

“哦?”胭脂和和尚对视一眼。
“只可惜,我还有一点小小的遗憾。遗憾的是不知道应该怎么称呼两位?”执子之手的声音已有点愤怒,“应该是称呼两位伤心剑、温柔刀?还是应该称呼两位一声杀人凶手才对?”

和尚反问:“我们应该怎么样称呼你?”
“我没有关系,”执子之手淡淡道,“你们就算叫我龟孙子王八蛋都没关系。”

胭脂惨惨地笑了:“我们叫你王八蛋你并不一定是王八蛋,你叫我们是杀人凶手我们也并不一定是凶手。这完全是两回事。”
“有理。”执子之手沉吟,“只不过,今天我还带来了一样礼物。你们如果不是凶手,等看过以后,好好想想如何解释吧。”

“解释?”胭脂目光闪动,“堂堂丐帮,名门正派,一帮之主,一言九鼎。又怎么样?虽说你知道的事情是不少,但是我们知道的却也够了!”
“你们知道了什么?”
“知道了你就是在找我们的人。”

“还知道了什么?”
“还知道了你也就是我们在找的人!”

执子之手叹了口气,苦笑着问:“天下还有没有你们不知道的事情?”
“有一样。”
“哪样?”
“你是来找我们的,我们就是你要找的替死鬼。你的腰畔有刀,你一伸手就可以拔出来,”胭脂冷冷地说,“你为什么还不出手?”
“因为我用不着。”
“用不着?”
执子之手开始微笑了,冷冷地微笑:“为什么不看看我给你们带来的礼物呢?”

世界上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的。你不想看到不想碰到的事情却永远都躲不开。
既然已经注定了躲不开,我们又何妨去直面呢?

所以,胭脂、和尚、执子之手、沈聪。现在一起站在了名剑山庄的门口。
门外,九十九辆车,车上九十九口棺材。拉车的不是骡马,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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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江湖女儿版(十三)

丐帮门下绝没有骑马坐轿的,丐帮弟子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得靠自己,流自己的汗,用自己的力气。
只是在这样急功近利的社会里,这样的日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会不会也令人厌倦?
执子之手眼睛里的落寞会不会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然后棺盖被打开,天地间都充满了一种很特别的味道。
就是九十九个已经被香料炮制过的、已经被一装进棺材很久的死人的味道。
这种味道并不是常常可以闻到的。
胭脂和和尚的运气还真不错,这么好的一个花开的早晨,居然就闻到了。

但是,他们并没有晕过去。
只因为九十九口棺材前,除了丐帮的子弟外,现在却多了一个人。
一个穿着一身黑的人,黑斗篷、黑头巾、黑靴子、黑眼睛。不是普通的那种黑,是一种比漆还亮、比墨更浓的黑。
他的眼睛也不是普通的亮,而是一种灰灰闪闪、暗暗沉沉的亮。虽然很亮,却又让人觉得说不出的伤心痛苦和绝望。

谁也不知道这个人是什么时候来的?从什么地方来的。然而,执子之手却好象认识这个人!
英雄气概的他就好象一个孩子忽然看见一个经常在梦中到的妖魔鬼魂一样,他的咽喉也好象被这个妖魔用一双看不见的魔手扼住,过了很久才能开口。
“是你?!”
“是我。”这人仿佛笑了笑,“想不到你居然还认识我。”

执子之手当然记得。
虽然他只见过这人一面,却已永生都无法忘记。虽然无论如何人只要见过此人一面都永远无法忘记,可是无论任何人对此人的印象都不会象执子之手如此的鲜明痛苦和深刻。

那已经是十一年前的事了。十一年零三个月零四天之前的一个月圆之夜。那天晚上,月明如镜,夜凉如刀。
一柄他从来未曾看过的刀。他只不过看见了刀光一闪。就在那刀光一闪间,他的父亲,倒下,只来得及说了三个字:见鸡杀!

见鸡杀——一把刀的名字。杀手“雁渡邯潭”。十七岁业已成名,一把刀名动天下。见鬼杀鬼、见人杀人,然而,所杀亦是可杀之鬼、该杀之人。
执子之手只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个好父亲,并不去想父亲一生的功过是非。于是,十余年来,苦苦磨练  只为“报仇”两字!
江湖中究竟有多少的人,都为此两字误了一生?

可是在父亲被杀的那天晚上之后,他再也没有见过杀手雁渡。有人说雁隐居在了穷山深处的燕子坞,亦有人说雁去了与世隔绝三百年的桃花岛。想不到这个人现在又忽然出现在眼前。

三月二十八日,大凶。
上午, 晴。
这一天天气也和平常一样,干燥晴朗,空气中隐隐的传来早春的花香。
可是对某些人来说,有时一天的开始虽然和平常差不多,结束时却已完全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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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江湖女儿版(十四)

现在已快近四月,春天已经来到人间。
“名剑山庄”外,密密的黄花盛开,密如春雨春愁。

执子之手的脸上已全无表情,非但没有表情,甚至连一点血色都没有。
他看上去好象在下一个很大的决心而有些犹豫不决。然而,忽然间,执子之手已经出手。

拳头!
执子之手练过很多武器—鸳鸯环、龙凤拐、霸王枪......都练得很好,名动天下,但是很少用。
只有他的拳头才是最最致命的武器。比他的其他武器都要更有威力、更可怕!

只因为十余年前,他亲眼看见自己的父亲被诛于“见鸡杀”下。所以,他总认为为了报仇,生存最重要。而为了生存,无论什么兵器都会有不在身边的时候。
只有拳头,永不离手。因为它们本来就在手上。

一个人所受的教训,总是令人终生难忘。教训越大,痛苦也就越大。这一点,我想我们都明白的。
所以,执子之手苦练这双拳头,不惜吃尽千辛万苦。他的拳法刚猛霸道,出拳快 、出手重 ,尤其是第一拳。
一招封门、一拳致命,高手相争,胜负往往就在一招之间。

也许你会说——既然执子之手是个英雄,又怎么会忽然出手?
其实为了一些很大的仇恨,每个人都会变得自私。我们都是些凡人而已。这,也是人性的弱点之一。

执子之手一向认为第一拳是绝对最重的一拳。这种观点无疑十分的正确。十余年卧薪尝胆的苦功、数百次浴血苦战的经验,他确信报仇的机会到了。他也确信自己的判断绝对不会错。
可惜这一次,执子之手错了。
他这势如雷霆闪电的一拳刚刚击出时,眼前忽然一花,面前的雁忽然就消失不见。

一刹那间,执子之手的手腕已垂下,全身的力量一瞬间消失无踪。他呆住了......

淡如春月的衣衫,恍如白菊的清香,美丽不可方物的人。别离楼的“月光‘,清清淡淡地站在自己的面前。
这一双不知击碎过多少武林高手鼻梁肋骨魂魄的铁拳,竟然在月光面前如此的无力。十余年的父仇,在她的面前竟变得有如儿戏。

执子之手的脸色变了。满面冷汗滚滚而落。轻柔如梦的月光轻柔如梦的叹息:“你,不能杀他。”
“为什么?,莫非你爱.....?”执子之手的脸色已转为苍白。
“你!难道到今天你还不知道我.....?”月光一说不下去话了。

“我一直敬重你是个英雄,却想不到你还是个混蛋!比一千个混蛋加起来还要混蛋一千倍!”和雁渡站在一起的,穿红衣服的人开了口。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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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好辛苦 献花
朝生暮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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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辛苦!谢谢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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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剑和灵儿看似逼不得以,却又有情有义……执字之手究竟想干嘛,不知道,只知道他开始来找胭脂和和尚的麻烦,后来又因为神秘仇人的出现想报仇,却被更高武功的月光阻止了……继续晕着等待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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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胭脂的武侠文笔很美,那九十九个棺材的设计更是出人意料。
竹本无心,何为惹风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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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这故事曾看过的,很精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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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姐姐,下文呢????要看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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