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报应”的沙朗斯通
文/西岭雪
(这是好莱坞大火的现场照片,真想把莎朗斯通PS到大火里去,可是看见她照片就烦,算了。)
一上班便通知美编:“紧急换稿!”
美编很痛快地回答:“是不是莎朗斯通的那篇?”
看来,大家心照不宣,都想到一起了。
这期的《爱人》文摘本来转载了一篇关于莎朗斯通婚姻生活的稿子,写得凄婉动人,观点明确。本来已经签发,而且三校对红,只等出片发蓝图了。然而在送厂的最后一刻,编辑部所有人毫无异议地决定换稿,重新排版。
其原因不必多提,我想全中国人都会赞成我们的决定吧。
我不喜欢骂人,虽然这个过气的好莱坞妖姬着实招骂。用句大白话说,13亿人一人一口唾沫足以淹死她,但我还是省了这一口唾沫。
我更不喜欢幸灾乐祸,而且珍惜全世界所有的文化财产如同珍惜我国文化。然而今天在电视上看到另一则新闻时,我却忍也忍不住地幸灾乐祸了。新闻内容大致如下:
美国时间6月1日凌晨,位于美国洛杉矶的好莱坞环球影城外景场地发生大火,并伴有爆炸。大火烧毁了至少一座建筑物和三座模型建筑物。包括两条模拟纽约和新英格兰的大街被烧掉,电影《回到未来》的摄影棚与一处《金刚》拍摄景点受破坏,大约4万到5万盘电影带焚毁……
真想以牙还牙地问一句:莎朗不是喜欢用“报应”来说事儿吗?那么好莱坞大火是在报应什么呢?
莎朗斯通的报应论同样还作用于她自己身上:
在她丧心病狂地发了那通厥辞之后,中美合拍片《人鱼帝国》决定弃用她饰演女巫一角,另外几部正在与其洽谈的片约也都避之犹恐不及;
化妆品牌迪奥及时地撤销并停止了中国地区任何与莎朗斯通有关的广告、宣传以及商业活动;
上海电影节组委会决定以后永远也不会邀请莎朗·斯通,也永远不会再展映她的电影;
UME影院董事长吴思远发表声明,UME院线香港和内地的影院将全面封杀莎朗·斯通的影片;
纽约海明律师楼更向她发出警告,让她一年不要来纽约,否则要吃千万美元的传票。因为每个华人都可以向她追索至少100万美元精神损失费。海明律师说,他有很多州的律师执照,但他不想坐着飞机追着莎朗·斯通全美国跑,但是只要莎朗·斯通来纽约,就一定要告她。
……
什么叫过街的老鼠?这就是了。
看来,莎朗斯通还是有一句话说对了:“当你自己不善的时候,坏事情就会找上你。”
近来,她的日子实在是不好过,坏事情一件接着一接,堪称祸不单行。
但是,让我再次幸灾乐祸地说:莎朗,你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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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飘萍雨蝶 于 2008-6-4 13:5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