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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醒心不归(小说连载)

本主题由 1粒尘中沙 于 2008-5-6 20:26 推荐主题

                                                                            5、前生债

    早上,急促的门铃声把我吵醒。
  可乐早已一骨碌爬起来,摇着尾巴跑到门口去迎接客人。看它的反应就知道,门外面一定是辛童。
  拉开门,就看到小妮子的如花笑靥,像清晨的第一道阳光。看样子也刚刚起床,只穿了件毛衣,干净的脸上没有化妆,脚上是双粉红色拖鞋。
  转身走回卧室,仍旧钻回被窝里,辛童也跟着挤过来,盘腿坐在我身边。
    “讨厌,大礼拜天的,这么早就扰人清梦!”我把棉被拥在胸前,懒洋洋地说道。
  辛童笑嘻嘻地看着我,促狭地说:“我一夜没睡好,担心你昨晚被人掳走,如果敲不开门,我好赶快报警呀!”
  “你不是侦探小说看多了吧!”我被她的样子逗笑了。无论什么事情,她必然要打破砂锅来满足好奇心。我太了解她的个性。
  她把脸凑过来,得意地笑着,仿佛发现了什么天大的秘密:“婕妤,你的白马王子终于出现了?”
  “骑白马的不见得就是王子。”我不以为然。“说不定,是唐僧。”
  辛童哈哈大笑,引得可乐扒在床边兴奋地跟着摇头摆尾。她伸手把可乐拉上来,抱在怀里,可乐仰起头,感激而讨好地舔着辛童的下巴。她痒得歪着头,可爱地眯起眼睛,边笑边说:“虽然没看清楚他的样子,不过,那部车可真够气派的!”
  “俗气!”我白她一眼。
  “俗气有什么不好!”辛童理直气壮,“女人就应该俗一点,那样男人才敢追,才觉得匹配。谁像你一样,万人不入你眼,清高得要命,到头来还不是自己受苦!”
  我无言以对。
  她说的话不是没有道理。“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这个世界就如同一个偌大的名利场,又有谁能够真正不食人间烟火?
  辛童见我没有反驳,益发不可收拾起来:“何况你又那么浪漫,整天吟诗作画、风花雪月的,难道你不懂浪漫也是需要资本的吗?如果每天都要为了柴米油盐锱珠必较,你还有多少心情去附庸风雅?到那个时候,再清高的女人也会变得俗不可耐!”
  我用手指塞住耳朵大叫:“够了够了!你一早上跑到我家里来演讲吗?”
  辛童拉下我的手,固执地说:“难道我说得有错?”
  “没有没有,你说得完全正确。”我忙不迭地摆手求饶。“我今天才知道你有这么好的口才和演讲能力,完全有资格去开办一所市侩女子学校了!”
  说完,我逃难一样地跳下床。辛童在后面追着打我,两个人笑成一团。
  跑到厨房,打开煤气灶,我开始煮牛奶。
  “叫郑钧下来一块儿吃早餐吧!”我从冰箱里拿出面包和火腿,一面切一面对辛童说:“你们两个人,一个比一个懒,宁可饿肚子,也不肯做饭。”
  “不睡到日上三竿,他是不会起床的。”辛童撇撇嘴:“如果他也买得起大奔,我还用做煮饭婆吗?”
  “再有钱的男人,也想吃自己老婆亲手做的早餐。”我把煮好的牛奶放在一边,开始煎蛋。“看心爱的女人微酡着脸色,在厨房里为自己素手调羹,本身就是一道视觉大餐。”
  “婕妤,你太理想主义了。”辛童叹口气。“你整天看那些诗词歌赋,什么三日入厨下,洗手做羹汤,写得那么美那么优雅,可是真正落在生活的每一天,却是烟熏火燎,手忙脚乱。忙到最后,男人还不是闻够了你一身的油烟味儿,跑到外面去闻其他女人的香水味儿!”
  粗枝大叶的辛童,有时候竟然也如此的多愁善感。只不过,她的多愁善感比我多了几分现实。
  “女人要精于烹饪之道,但不必每天都亲自下厨,偶尔露一手才是最妙的。”我说。
  “说到底,还不是需要资本?!”辛童手一挥,斩钉截铁地总结道:“贫贱夫妻百事哀!”
  “别抱怨了。”我把做好的早餐摆到餐桌上。“你和郑钧不是挺好的,两个人一起打拼,同甘共苦,多让人羡慕!”
  辛童摊开手,耸耸肩膀:“有什么办法?我上辈子欠他的!”
  我忍不住笑出来,原来小妮子也如此宿命。
  辛童和郑钧是大学同学,而且还是同桌,朝夕相处,日久生情。郑钧把她的长发盘起,她就顺理成章做了他的妻。两个人都来自偏远的小城,毕业后就一起留在这个城市打拼,能够站稳脚跟实属不易,好在郑钧对她温柔体贴,百依百顺。
  我把一片抹好果酱的面包递到辛童手里,然后,握着面前热气腾腾的牛奶杯,开始给她讲一个关于轮回的故事:
  一天,河边漂来一具女子的尸体,一丝不挂,纤毫毕现。
    第一个路过的人只是看了她一眼,就匆匆离去了;第二个路过的人把她抱上岸,用一片树叶盖在她的私处,之后才转身离开;第三个人路过,觉得她很可怜,于是把她掩埋,并为她筑了一座小小的坟墓。
    一百年后,女尸转世轮回,开始逐一还缘。她在茫茫人海之中先是遇到了第一个人,于是跟他擦肩而过,只是淡淡看了他一眼;然后,她又遇到了第二个人,还了他的“一叶之情”;最后,她终于遇到了为她筑坟的那个人,于是嫁给了他。
  辛童明眸闪动,盈盈如水。不知是故事打动了她,还是她为自己的选择找到一种宿命的依据而感到释然。
  “这么说,郑钧就是前世为我筑坟的那个人了?”
  我微笑点头:“他前世有恩于你,所以今生你要加倍偿还。就好象林黛玉,她原本是西方灵河岸三生石畔的一株绛珠仙草,因为受了神瑛侍者的雨露浇灌之恩,所以才修成女身下凡,把一生的眼泪用来还债。”
  辛童若有所思地望着我,然后,有一点迷惑地问:“可是,如果结婚之后才遇到第二个人呢?”
  我哑然失笑。
  这么刁钻古怪的问题,也只有这个小妮子想得出来。可是,她偏偏问得没有错,如果每一段感情都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一般完美无瑕,那么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痴男怨女,爱恨情愁,纠缠不清,斩不断理还乱了。
  我无可奈何地叹口气:“如果结婚之后才遇到第二个人,当然就是婚外情,所谓的红杏出墙了!”
  正说着,手机收到一条短信。
  辛童冲我做个鬼脸,说:“是不是为你筑坟的那个人啊?”
  是江恺。他的短信一向简短:“起床了吗?”
  “在吃早餐。”我回复他。
  “上午有事,下午我去接你。”他的口吻一贯是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霸气。
  “去哪里?”我问他。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他回答。
  他的故弄玄虚让我变得有点儿心神不宁起来,抬起头,才发现辛童一直注视着我,目光灼灼,仿佛,可以看穿我心底所有的秘密。
  “婕妤,我敢打赌,你在恋爱!”她笃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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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心不归,只怕是无处可归吧,感觉又像个悲剧,其实故事的结局或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期待朋友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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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感辛童会遇到第二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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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避风塘


    推开门,触目的是一片赏心悦目的绿。
  悠扬的音乐,古朴的藤椅,雕花的铸铁围栏,随手可翻的时尚杂志,以及色彩鲜艳的汽水和奶茶。年轻的服务生穿梭其间,一见到我们就立即送上一个灿烂的微笑,还有清脆的问候。
  我跟着江恺径直走向一个安静的角落。
  他今天穿得很正式。深灰色麂皮大衣里面,是黑色西装和白色衬衣。周围所有的景物,在此刻都成了最好的衬托,他挺拔的身材,英俊的脸庞,以及若有所思的神情,都似乎在一瞬间定格,而成为一幅极其经典的画面。
  有服务生走过来殷勤招呼,问我们要喝点儿什么。
  他转过头,温柔地凝视了我一秒钟之后,对那个服务生说:“我们要喝 —— 百年好合!”
  我惊讶地看着他,从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居然有一种饮料会叫这样的名字!是他在开玩笑?或者根本就是我听错了?
  然而,服务生却微笑着点点头,转身走向吧台。
  江恺似乎有一种能力,可以洞察我所有的心思。因为,我还来不及开口询问,他已经别有深意地望着我说:“现在你该知道,我为什么要带你来这里了,是么?”
  有一抹感动从心底柔柔软软升腾起来,如同一汪春水,温温润润,慢慢将我包围。
  “我从来不知道避风塘有这样一种饮料!”我张大眼睛,不由自主地惊叹:“简直——太出人意料了!”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情都是你始料不及的,不是吗?就好象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一样。”他伸出手握住我,轻轻说。
  我的唇边绽开一个梦似的微笑。也许,人生最美丽的邂逅,总是在不经意间,在你猝不及防的刹那,在浑然不觉的举手或转身的瞬息。
    我又怎么能够想到,江恺就这样走进了我的生命,而此时此刻,他也在和我一样感叹命运的安排。
  服务生捧着托盘走过来。
  精致的玻璃茶壶里面,盛着香浓甜美的橘色液体,几片漂浮在水面的百合花瓣,还有沉在壶底晶莹剔透如水晶一般的冰糖。
  百年好合。
  多么美的名字。
  江恺端起这种叫做百年好合的饮料,注入我面前的白瓷杯子,丝丝缕缕的热气,模糊了我的视线
  他的手一直握着我的,柔软的掌心像一个温暖而舒适的巢,让我情不自禁想变成一只鸟,在他的掌心里静静睡去。
  “婕妤,如果不是因为你,我不会来这个地方。”他由衷地叹息:“这些年,我真的觉得自己老了,老得已经不知浪漫为何物!”
  我笑着眨眨眼睛,然后一本正经地对他说:“一个人可以失去童年,但是不可以失去童心。浪漫是不受年龄限制的,何况,你看上去也并不算很老,顶多——”我故意拖长了声音:“像我叔叔。”
  江恺立刻笑起来,而且笑得相当孩子气。他的笑于我有一种莫名的力量,似乎可以让我忘记世间一切纷争,抛却红尘所有繁华,只想就这样让他执我的手,任沧海都化作桑田。
  我在他的微笑里迷失自己。
  “江恺,你知道么,你笑的样子根本不象一个商人。”
  “商人应该什么样子?”他反问。
  “你不笑的样子。”我认真地说。
  “差别那么大?”他笑。
  我轻轻点头。
  “告诉我,哪个才是真实的你?”我瞬也不瞬地望着他的眼睛,急切地想找出答案。
  他紧紧抿起嘴角,沉思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对我说:“一个人如果不学会藏起或放下一些东西,是很难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当你一无所有的时候,你会很简单,可是,当你拥有的东西越来越多,你就会发现自己在慢慢改变,并且不由自主。只是,在你心里,必须要有一个底线,无论什么时候,有些原则都不可以改变。”
  他叹口气,眼里闪过几分落寞。
  “我很想过简单的生活,想拥有一份简单的爱情。每天回家的时候,不用自己掏钥匙开门,一个美丽善良的女人会微笑着把门打开,满屋子里都是温暖的灯火。然后,把所有的疲惫和不愉快都关在门外……”
  我的眼睛渐渐蒙上一层雾气,使他的脸看上去有些朦胧。
  江恺用力捏捏我的手指,长长出了一口气,换过一种轻快的语调:“婕妤,你也许并不知道我这两天的感受。从我们通电话开始,我就迷上了你的声音,那个时候我就在想,有着这样的声音的女人应该是什么样子?”
  我看着他,微笑不语。差一点,我和眼前这个男人就成为永远的陌路。如果真是那样,究竟是彼此的幸运,还是一生的遗憾?
  他的眼睛望向窗外,仿佛在回忆:“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你一头长发一身黑衣站在雪地上,有一种遗世独立的美。那一幕,我想我一生都不会忘记。”
  “那个时候,你都在想些什么?”我调皮地对他眨眨眼睛。
  “想听真话还是假话?”他笑起来。
  “当然是真话!”我催促他:“快说,那时你在想些什么?”
  “那时候我就在想……”江恺瞬也不瞬地望着我:“我一定要她做我的女人!”
  “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我忍俊不禁:“好象电影里面的土匪头子都是这样说的吧!”
  “你总是用这样的方式来转移话题吗,婕妤?”他的两只手用力拉住我的胳膊,把我拉向他,目光炯炯地逼视着我的眼睛,仿佛令我无法遁形。
  我的鼻尖上沁出细密的汗珠,脚下的地面似乎开始旋转。此刻,除了江恺的脸之外,我几乎看不到任何的东西;除了自己的心跳之外,耳朵也听不到任何声音。或者,并不是真的看不到听不到,而是不想看到和听到。偌大的世界,仿佛只剩下我和他,就这样彼此对视着,从前世一直到今生。
  “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爱情于我就象一件奢侈品,很昂贵地摆在橱窗里面展览,我只能艳羡,却不敢幻想自己能够拥有。”有一串眼泪从我的眼睛里滑落下来,却跌碎在江恺的衣襟上。
  在这个顶天立地的男人面前,我觉得自己竟是如此娇弱,仿佛生命中的许多重量都需要他来帮我承载。原来,一贯的独立和坚强不过是一种伪装,就像一扇铁门,不畏火烧,却轻易被水浸透。
  “婕妤,你是这个世界上最配拥有爱情的女人。”他把我拉进怀里,轻轻拥住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从今天开始,让我来做你的避风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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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进展得太顺利的,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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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啊 多么患得患失 如果太顺利 就会感觉不真实 害怕那从天而降的幸福又突然弃之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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