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的信任系统——从普遍主义说到特殊主义(之二)
而在中国文化的大背景下,展现的却是和西方完全不同的景象。如果说西方是一种“普遍主义”,那么中国文化展现的则是“特殊主义”,因为人伦情感在中国人的生活中占据主要的地位。中国人不需要外在的宗教就能够坦然面对生死,不需要人为地制造意义照样能够坚持独特的形而上追求。因为什么呢?人伦情感,中国人的价值取向不在外在世界,就在现世,在由血缘连接起来的人和人之间的感情。尼采杀死了上帝,西方人不知所措了,因为上帝对西方人很重要。但对中国人来说,又没有上帝却是无关紧要,但如果被自己的家人抛弃,没有亲人,没人关怀,却是不可忍受的。所以中国人没有向外扩张的兴趣和爱好,一切皆在当下,在当下脉脉含情的人伦关系中。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中国人对遥不可及的事从表现为有意回避,存而不论,而不像西方人追求真理一样,尽管不能占有,但却把生命的意义寄托在这种永不停住的追求之中。这充分表明了中国人生存的世俗性和情感化。
梁漱溟在其著名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所写的那样:“所有人类的生活大约不出这三条路径样法:(一)向前要求;(二)对于自己的意思变换、调和、持中;(三)转身向后去要求;这是三个不同的路向。这三个不同的路向,非常重要,所有我们观察文化的说法都以此为根据。西方文化就是以意欲向前要求为根本精神的,而中国文化则是以意欲自为、调和、持中为其根本精神的。印度文化是以意欲反身向后要求为其根本精神的”。
梁漱溟的这种划分也许过于武断,将人类繁杂多样的文化形态纳入到这三个不同的意欲追求方向当中,未免过于牵强。但他由此对中西文化所做的区分却是中肯的。无独有偶,美国学者许烺光在人类学研究的基础上试图从社会组织形式中找到中国、印度、西方三种文化之不同的关键所在。他认为,人之所以不同于野兽,源于人有着超出生理需要之外的社会需要,如社交、安全、地位等。这些需要不是任何一个个体的人能够独立实现的,要满足这些需要,必须借助于社会集团的力量。人类的社会需求首先要在“初始集团”中得到满足,当“初始集团”满足不了这些要求时,人们便要在“二次集团”中寻求满足。无论中国人、印度人还使西方人,他们的“初始集团”都是一样的,即家庭。然而,中国人、印度人、西方人在“二次集团”的选择上却有着很大的不同:在中国,我们发现极为重要的二次集团是宗族;与之对照,在信奉印度教的印度,极为重要的二次人类集团是种姓,在美国则为俱乐部(在最宽泛的意义上,它指的是亲族集团之外的所有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而结成的自由协会或团体)。正是由于“二次集团”的不同,导致了三种文化的巨大差异。即中国人的“情境中心主义”和“相互依赖”,印度人的“超自然中心主义”和“单方面依赖”,美国人的“个人中心主义”和“自我依赖”。显然,与梁漱溟相比,许烺光的这些观点更具体、更细致,也更有说服力。但美中不足的是,他既没有告诉我们,家庭何以一定会成为各种文化之共同的“初始集团”,他也没有告诉我们,中国人、印度人、美国人何以会在共同的“初始集团”的基础上选择了不同的“二次集团”。
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以笔者的功力,估计也回答不了这个问题。但无论梁漱溟所说的“以意欲自为、调和、持中为其根本精神的”,还是许烺光所分析的“情境中心主义”和“相互依赖”都在很大程度上道出了中国文化的特质。这种人伦情感至上、血浓于水的“相互依赖”使得中国人不可能出现西方意义上“普遍主义”,而更多地是“凭借与行为者之属性的特殊关系而认定对象身上的价值的至上性”的“特殊主义”。正因为此,中国人宁肯牺牲事实,也要维护价值的正当性,给人一种是非不明的味道:
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这个“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的故事在以法治国的今天肯定不再提倡。但在我看来,正是这种“父子相隐”切中了中国文化的实质,父亲偷了东西,儿子要为父亲隐瞒,儿子偷了东西,父亲也要为儿子隐瞒,而不是互相告发。“大义灭亲”在中国之所以成为一种美谈,正是因为我们大多数人都做不到这一点。在中国人眼里,情感和价值远远比是非曲直更重要。今天我们同样面临着这样的尴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因为利益纠葛父亲和儿子对博公堂的情形,但在他们据理力争的背后更多的则是忧伤、失望和孤独。即使打赢了官司又如何呢?双方都将是失败者,因为父子之情已经不再了。这就是我们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