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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脐之下,那是激怒上帝的地方

本主题由 飞歌 于 2008-3-12 18:01 加入精华

肚脐之下,那是激怒上帝的地方

很早就喜欢米兰·昆德拉的小说。想起上大学的时候,偶遇昆德拉的一本《性爱短篇小说集》,至今记忆犹新,尤其是里面的一篇名为“爱德华和上帝”的小说。

故事这是这样说的:有一个叫做爱德华的小伙子,非常想得到他的女朋友爱丽丝的身体。可是,爱丽丝是一个虔诚的宗教徒,一直恪守着“不得奸淫”的教规,绝对不允许爱德华触摸她肚脐以下的地方,那是一条严密而不可逾越的防线:“线以下是神秘的禁区,是摩西所否定的地方,是激怒上帝的地方”。但爱德华并没有死心,费尽心机,较劲脑汁,终于在一天夜里和爱丽丝发生了性关系。

但是,得到爱丽丝的身体以后,爱德华对爱丽丝的看法却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爱丽丝在爱德华眼中的形象逐渐“模糊”起来:


让我们在模糊这个词上停一下,爱德华至今所看到的爱丽丝虽然很天真,但一向都是稳定、明确的存在。她容貌的美丽单纯似乎与她的信仰立场自然单纯和谐一致,而她那单纯的命运似乎又是她的态度的具体化。在这之前,爱德华一直把她视为一个实实在在的人。她可以笑她,可以骂她,可以用诡计围攻她,可是他仍然不得不尊重她。

但现在呢?爱丽丝的身体虽然得到了,但爱丽丝的形象却模糊了。单纯、尊重、可爱,这一切,似乎都随着交欢后的平和而模糊了。

这是男人的宿命,也是女人的宿命。正如爱德华,他面临的是一个不堪忍受的尴尬局面:一方面,他对爱丽丝有着肉体的占有欲,而爱丽丝对自己的身体却有着宗教崇拜式的神圣感。所以,他感到无奈的同时,又对爱丽丝对其身体圣洁保护的“上帝情结”表示了由衷的尊重。但当他违心“殉”宗教的消息(爱德华为了诱骗爱丽丝就范,曾经虚假地信教)传到爱丽丝耳中时,她竟将自己圣洁的身子献给了爱德华,对上帝的戒律变得不忠了。爱德华的肉体欲望虽然得到了满足,但爱德华的存在形象却模糊了。

除了爱德华和爱丽丝,还有《聊斋》故事中的安大业和云萝公主。

书呆子安大业正一个人静坐在书斋里,美丽的神女云萝公主从天而降。云萝公主应该很美,仅仅听这个名字就觉得很美。
  
云萝公主和安大业一起,下棋,读书,猜谜,玩着各种各样的游戏。男女亲近,未免生情。安大业开始不规矩,随性有了亲昵的举动。于是,云萝公主给出了安大业两个选择:“今有两道,请君择之。若为棋酒之交,可得三十年聚首;若作床笫之欢,可六年谐合耳。君焉取?”

棋酒之交,可谓红颜知己,互吐心声,真是神仙眷侣。可床第之欢,又是多么令人向往,妙不可言。

安生答:“六年后再商之。”
   
女乃默然,遂相燕好。
 
“六年后再商之”,这个答案,似乎很妙,然而却充满了男性的躲闪、搪塞、狡诈,以及潜意识中的占有欲。它折射着肉体和精神的不可兼得。

云萝公主的“默然”更是让人浮想联翩,这是她想要得答案吗?她是不是也很无奈和尴尬?
  
云萝公主的题目很经典。当然,这是一则难题。如果他选三十年棋酒之交,她会觉得她不够有魅力。如果选择六年床笫之欢,似乎他只是垂涎她的身体、而不在意她的灵魂。这个问题的难度的确等同于女人问男人:“我穿衣服好看还是不穿衣服好看?”
  
当男人和女人之间真的能做到棋酒之交时,这种感情或是成熟理性到一定程度,或是纯真如童话故事。这样的感情也许真的可以维持三十年。人的一生,若能得到这样一个知音,那可真是弥足珍贵、幸运异常。
  
但是,太持久的东西未必刺激。正如循规蹈矩式的生活,虽然能够长寿,但未免过于拘谨和不自然。正如苏东坡所言:“人生不得抒胸臆,犹活百事也为夭”。虽然,精神上的交流远比肉体上的给予来的更持久、更深入,但精神上的跋涉和共鸣毕竟走的艰难、沉重和晦涩,远远没有交欢来的自然、轻松和刺激。肉体上的欢愉,是人性的释放,理性在此是何等的苍白和无力,人永远无法否定本能,向下比向上永远容易得多。于是,六年床笫之欢往往成为世俗男女的首选。如果能够选择的话。
  
“六年后再商之。”六年,会产生怎样的结果?安大业不遵守诺言,苦苦相求?还是遵守诺言,让神仙般的云萝公主回归天堂?

“女乃默然,遂相燕好。”  这个默然,这个燕好,里面有几多钟情,几多无奈,几多不甘。

现代的男士,如果现在有你心仪的女子问你:“今有两道,请君择之。若为棋酒之交,可得三十年聚首;若作床笫之欢,可六年谐合耳。君焉取?”
  
你会如何选择?如果选择三十年棋酒之交,你能保证多少年不变质?如果选择六年床笫之欢,你的欲望能够走多远? 

云萝公主已经预见到了这种局面的出现,所以云萝公主选择了六年。六年,六年是一个非常微妙的时间段,足以让一切都变得真实,包括自己。

安大业估计也领会了其中的玄机,否则就不会心平气和地面对云萝公主的挥手而去。

尘世孽缘,苦若炼狱;漫漫长夜,不管按照爱因斯坦的时钟还是伯格森的心理时间,便总是五十年;
  
神仙美眷,欢娱苦短;便是百计护持,万般珍惜,一万年也只是三十年,甚或六年。
   
还是云萝公主说得好:“人生合离,皆有定数,撙节之则长,恣纵之则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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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莲的心事 银子 +4 所言甚是 2008-5-10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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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好楼主朋友,阁下的文字很有深度,直视人性的最真实的一面。
“人生合离,皆有定数,撙节之则长,恣纵之则短也。”这句话延用至今仍为真理。

云萝公主出的题目,直至如今,恐怕也是让世人感觉尴尬,难以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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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新朋友!
文章自然,语义深刻,巧妙运用两则故事,诠释了精神与欲望的关系,究竟谁更长久,孰重孰轻,留给世人思考。正如云萝公主所说:“人生合离,皆有定数,撙节之则长,恣纵之则短也。”

期待朋友更多的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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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深度的文字,谢楼主朋友分享!

精神与欲望,简单点说,恐怕就是这样了:

男人在得到女人之前,会关心她的灵魂;
男人在得到女人以后,关心的是她的身体。

所谓宁肯做知己,不做情人。只世间男女,乱了方寸的,奈何?情之蛊也!

嘿嘿,男同胞别介意,不是指所有人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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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男士,如果现在有你心仪的女子问你:“今有两道,请君择之。若为棋酒之交,可得三十年聚首;若作床笫之欢,可六年谐合耳。君焉取?”

偶会说:都不敢取也, 回家搓衣板厉害。。

玩笑了, 哈哈。 其实性与爱, 知己与床奴, 在男人心中如何分得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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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得到女人之前,是知己;
男人得到女人之后,是朋友。
这就是结婚是爱情的坟墓的最好解释。结婚前互相扶持,互相关心,嘘寒问暖。结婚后,是客气的各人有各自空间已成领地,甚至私房钱。其中一方一旦长期占用另一方的领地或者漠视对方的存在,婚姻就会出现危机, 直至重新走出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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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章!无论君如何取焉真的是使人深思!是否激怒上帝关键还是要看上帝对男女双方的心态!否则何来亚当夏娃之说?正所谓情是一个很难让人理解的东西!这样的文章真的不多了!能够看到这样的文章,也为这样的文章酒鬼为阁下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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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一类型的文章,琴台较少,不错。
男人和女人在对性的观念上有本质的差别。男人为性而性,而女人为爱而性。无性的爱真的能持久吗?无爱的性那只是一种行为动词,转眼既成云烟。
六年亦或是三十年,值得思考。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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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精品,这就说到男人与女人,现在的。其实都一样,男人没得到之前,就是奴隶,得到后,就是奴隶到将军了,
所以如果爱这个男人,最好不要奉献自己的身体,可是,,唉,如何是好呢?不好把握啊,
好自为之吧
所谓宁肯做知己,不做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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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本来就不好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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