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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宝钗先爱了宝玉

本主题由 admin 于 2008-4-22 08:52 移动

是宝钗先爱了宝玉


是宝钗先爱了宝玉
                                                              文/西岭雪


   敲断玉钗红烛冷。冷的是玉,还是钗?

   宝钗的洞房花烛之夜,想必是意气风发的。她终于是赢了黛玉,以活着的姿态,大婚的事实,以凤冠霞帔的行头,举案齐眉的身段,敬告天地亲友——她,薛宝钗,终于名正言顺做了贾宝玉的妻。

   木石前盟,终究敌不过金玉良缘。

   她是天生的胜利者。她的名字就是一个标志——别人出尽全力也只做到了十二钗之一,而她,生来就叫作宝钗,钗中之宝。当万艳千红争奇斗紫之际,她只闲闲袖手,已稳坐花魁之位——淡极始终花更艳。掣此签者,为群芳之冠——花名签上批得多么清楚明白,理所当然。

    她甚至无须争美,因她本身就是完美。她晨昏定省,自进荣府起行止礼仪已经一如贾家儿媳;她承欢取悦,点戏捡热闹的,点心要甜软的,一味投着老太太的脾胃;她毫不忌惮地将自己的新衣拿去给投井而死的金钏装裹,解了王夫人的燃眉之急;她为探春出谋划策,制定了包干到户的方针,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并提醒她们富了之后要拿些钱出来请请同事,搞好睦邻关系;她帮助湘云摆螃蟹宴,遍请园中上自贾母下至大丫头,好事做在明面上,赚取湘云感恩戴德的同时,众人也都明白谁是真正的东道;她还把湘云送给自己的戒指分赠袭人,含蓄地表达了认同之情;甚至连她的丫头莺儿,也认了宝玉贴身小厮茗烟的母亲做干娘……真是四面八方都埋伏下了。

   人们都说金童玉女,她却偏要金娃玉郎。她和他的关系中,一开始就占了主导。她成功了,做了他明媒正娶举案齐眉的妻。

   黄土陇中埋白骨,红绡帐底卧鸳鸯。她胜得多么彻底明白!

   ——然而慢着,红烛,红灯,红衣,红帐,可是帐底,却是鸳鸯不成双。

   新婚之夜,宝玉心里想的人,只有林黛玉。于是,便发生了潇湘馆“对境悼颦儿”的凄凉一幕。

   生与死,隔断了婚姻,却斩不断情缘。

   黛玉,岂止是他心口的朱砂痣,她根本就是他心底最深处永不愈合的一道伤。

   至于宝钗,她等到了婚姻,却等不来爱情。

   她对他太好了,因此他一直在逃,直到出家,从没有完整地爱过她一天。

   ——也许有过某些刹那,当他初次识金锁的时候,向她讨冷香丸吃的时候,看到她腕上红麝串的时候,他捱打她托着一丸药前来探望的时候……虽然只是片段,然而她便错当成爱情了。她以为可以把片段接连,定格,延伸,然后刻进光阴写就完美人生。

   她一直目标明晰地为着婚姻而努力,只是,她却从不为爱情而努力。她甚至都不屑于和他争吵,而只是一味宠着他,让着他,管着他,劝着他。可他是这样的不合作,始终游离于她的世界之外,她的宠,他不置一哂;她的劝,他却抗拒之至。当她用尽全力终于靠近他的时候,他却把自己的心放在了离她最远的地方。
窗外,海棠无故枯了一半;

   床上,鸳枕无辜少了一只。

   她期待中的婚姻生活终究未能实现。就像《四张机》里唱的:四张机,织就鸳鸯欲双飞。可怜未老头先白……
   她到死都是孤独的。脂砚斋在《好了歌》里“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一句下面批着宝钗的名字,可见宝钗一直活到了两鬓成霜。宝玉出了家,她这个名誉妻子顶着贾门宜人的头衔,守着冷帐孤衾,直到红颜成槁,白发苍苍。这真是最残酷的结局。

   而她唯一的过错,不过是在宝玉爱上她之前,先爱上了宝玉。于是,她一心要嫁他,并努力使他变得更完美,更上进,以配得上她名贵隐忍的爱情。虽然他一再令她失望,他不务正业,他沾惹优伶,他贪花恶学……她却仍然一再地原谅,容忍,以坚定的姿态站在原地等他回头。

   镜头摇回到三年前:

   赤日炎炎芭蕉冉冉的夏日午后,薛宝钗信步走入鸦雀无声的怡红院,丫头们都睡熟了,宝玉也香梦正酣,袭人坐在旁边绣肚兜。宝钗见那活计实在是精致,忍不住拿过来接着绣了几针。

   肚兜上的图案,正是鸳鸯。

   如果鸳鸯可以说话,一定会说:记住,永远不要在对方爱上你之前,就早早地决定爱上他!

[ 本帖最后由 飘萍雨蝶 于 2008-2-16 09:22 编辑 ]
楼主其他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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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是公平的,给了她完美的一切,当然就没有完美的结局了哦!
要是宝钗和宝玉举案齐眉白头到老那黛玉就……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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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结局不完美?何以见得 ?
我看你那只是世俗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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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相互的,只有一个人的付出是辛苦的!多情总被无情恼,历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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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ndy_He 于 2008-1-20 12:40 发表
她的结局不完美?何以见得 ?
我看你那只是世俗的看法.
宝钗替袭人为宝玉锈那鸳鸯肚兜时,忽见宝玉在梦中喊骂,说“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
  紫娟试宝玉说,黛玉因大了要回苏州家去,那宝玉便犯了傻病,且几次三番与她们主仆表明心迹:我只愿这会子立刻我死了,把心迸出来你们瞧见了,然后连皮带骨一概都化成灰——灰还有行迹,不如再化一股烟——烟还可凝聚,人还看见,须得一阵大风吹的四面八方登时散了,这才好!
  由此种种黛玉是没爱错人的,那宝玉随爱与众女子在一起也惯会珍惜体贴,但还是最重黛玉的,所以我认为宝钗虽德貌双全,跟了不爱自己的宝玉也断然没有好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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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钗得到了人得不到心,她的一生也是很凄苦的.她本是个多才的女子,是封建制度的礼教害了她.她没有选责的余地.其实现代社会中,有许多婚姻不也是生活在无奈之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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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中最让人怜惜的人
数宝钗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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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拣个帖子,砸上第一通场子。
第一,前文既说“她一直目标明晰地为着婚姻而努力,只是,她却从不为爱情而努力”,那么后文又写到“而她唯一的过错,不过是在宝玉爱上她之前,先爱上了宝玉。于是,她一心要嫁他,并努力使他变得更完美,更上进,以配得上她名贵隐忍的爱情”,我看不通这其中的逻辑。难道“努力使他变得更完美现上进以配得上她名贵隐忍的爱情”这一切又不算是对于爱情的努力么?既然她只需要婚姻,那么她何苦再在意宝玉做些什么又要走什么路子?既然她只需要婚姻,那么她只要保证自己能够嫁给宝玉不就已经足够了?何苦再在意别的什么?
第二,“宝钗先爱上宝玉”的理由是什么?这是全文最基础的主题,但其实几乎没有摆出任何可信的证据来。不错,她是为贾府出了一些力,但这不代表她就一定是在以“贾家儿媳”的身份自居吧?宝钗的性情即便再不被人看中,但至少她还是一个懂得自重,懂得避嫌的姑娘!她平日当然对别人有过一些小恩小惠,但这种恩惠倒成了她的罪状了么?看来世间人都不应该慷慨了么?何况她久居贾家,在必要的时候出来帮一些忙,难道又不应该了吗?如果黛玉不是因为体弱多病,难道她就一定不能出来帮忙出力了么?只是帮袭人绣了一个带鸳鸯图案的肚兜,就能说明她“心生暗恋”?这样对于“爱情”的定义,也未免太简单太浮躁了吧?如果真是如此一说,那么袭人在此时,岂不更是以贾府的未来的姨太太自居了?但这些人,都会愚蠢不避嫌疑甚至让人感觉放荡到如此地步么?
先砸到这,出去逛逛。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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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上的!
“她平日当然对别人有过一些小恩小惠,但这种恩惠倒成了她的罪状了么?看来世间人都不应该慷慨了么?”
这句话说得太是,每每憎恶宝钗的人都拿这些来说事,她的宽忍、包容、和善反而成了奸猾、会来事。实在让人看得心生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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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朱颜 于 2008-3-15 11:13 发表
顶楼上的!
“她平日当然对别人有过一些小恩小惠,但这种恩惠倒成了她的罪状了么?看来世间人都不应该慷慨了么?”
这句话说得太是,每每憎恶宝钗的人都拿这些来说事,她的宽忍、包容、和善反而成了奸猾、会来事。 ...
晕,什么时候把狗头都换上来了?
呃,这下可好了。我来砸个砖头你也跟上,这回妖精又得给我戴一顶“聚众闹事”的罪名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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