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台论坛's Archiver

水吟雪寒 发表于 2007-6-5 21:16

第二回 缥缈派弟子(图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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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台,位于湖北境内一名为空空山处,此地依山傍水,景色宜人,民风淳朴,门不闭户,自三国混战以来于世隔绝,实乃一桃花源地,无缘者难以得见。

辛夷者,博才多学,性情温和,仪态娴雅,颇具大家闺秀之风范。令人不解的是,此女却好武尚道,通晓佛经,时常以男装闲散出游。

妖精者,变幻莫测,诡秘非常,集风情与纯情于一身,有令人神魂颠倒之韵。令人惊奇的是,此女虽多情却亦尚道,常有英姿飒爽之态。

此二人为琴台缥缈派之首,因辛夷好外出云游,派中大小事务均由妖精一手打理。

这妖精虽是女子,却有管理才干,缥缈派中很多事务都被她处理得井井有条。

[[i] 本帖最后由 水吟雪寒 于 2007-9-13 21:12 编辑 [/i]]

辛夷 发表于 2007-6-5 21:19

[s:51]

我是妖精 发表于 2007-6-5 21:36

好似是起了争执[s:52] 是谁惹恼了我们的辛夷,让妖妖我苦苦劝阻 [s:51]

风过耳 发表于 2007-6-5 22:24

[s:55] [s:55] [s:55] [s:55]

浣溪独自妆 发表于 2007-6-6 13:30

[s:51] 辛夷又要出去游玩,妖精拉着说:这一次无论如何我也不放你出去玩了。你要敢出去,那我就告诉缥缈派的弟子们,说你跟人私奔了! [s:45]
辛夷:啊,不是吧,你这么狠!哼,我早就看穿了你的心肝脾肺肾,你不就是想坐我这个位置吗!

妖精:嘁!你那位置有什么稀罕的,我是看上你那把剑了。老实跟你说,你要走可以,把剑留下! [s:45]

辛夷:咿,我这把剑都生锈了,你要它来做什么?再说了,我出去还得它来傍身呢。

妖精:缥缈派里那些弟子个个都是好吃鬼,尤其是那个小妆,成天惦记着清梦那只肥兔子。我要不给他们做饭,真怕小妆哪天把清梦那只灵兔给红烧了。可是做饭,也得有把刀吧?前儿唯一的那把菜刀吧,小妆用它杀了小明,还留在小明肚子里,也没取出来就给埋了。今儿不管说什么你也得把这剑留下给我当菜刀使!

辛夷长呼:乌呼哀哉!我爱若性命的善良之剑哪~~~~ [s:44]

我是妖精 发表于 2007-6-6 13:46

前儿唯一的那把菜刀吧,小妆用它杀了小明,还留在小明肚子里,也没取出来就给埋了。今儿不管说什么你也得把这剑留下给我当菜刀使!
[s:54] [s:54] [s:54]

飞歌 发表于 2007-6-6 14:19

原来小明已经被杀了?肚子里还留着一把刀!?
也死得太冤枉了吧?
可怜的小明! [s:51] [s:43] [s:59] [s:54]

箫歌 发表于 2007-6-6 15:41

空空山缥缈峰琴台二圣 [s:51]

那只兔子让小妆着魔了 [s:3]

水吟雪寒 发表于 2007-6-6 16:43

                       


长风者,冷傲狂狷,气宇轩昂,精通音律,棋艺精湛,本为缥缈派大弟子,却因看破红尘,遁入空门。令人不解的是,此人虽为僧,却多情如登徒浪子,举止疯癫,言语轻狂,全无僧人之态,常自诩为“疯僧”。

因其行踪飘忽不定,性情已非寻常人,故缥缈派弟子只知有此大师兄,却很少见其人,一概听令于辛夷和妖精。

浣溪者,刁钻顽皮,机灵过人,时而临溪自照,态比西施;时而拔剑怒向,犹胜关张。红妆娇客,偏好酒贪杯,常醉眼迷离,需人相扶方可归家。

此二人情同兄妹,长风每每放心不下此女,总担心其淘气古怪,多惹祸端。

1粒尘中沙 发表于 2007-6-6 17:06

呵呵 有趣 [s:51]

箫歌 发表于 2007-6-6 17:11

且看下回出场,精灵古怪的小妆调皮鬼不知道又要惹出什么祸端来[s:45]

小妆 发表于 2007-6-6 18:55

[s:29] 小妆来啦!谁在说我坏话?

呃,关于小明那件事,我有话说。
基本上情况是这样的:小明把刀递我手上让我杀他的,我这人呢,又好成人之美,最见不得人求我,所以呢,就勉为其难的帮了他这个忙。

关于妖精那把菜刀呢,很不好意思呀,我去把小明尸首翻出来找刀给你。在这之前,你还是将就用一下辛夷那把锈剑吧。 [s:45]

冷夜长风 发表于 2007-6-6 22:15

呵呵 ,看故事啦。 [s:51]

水吟雪寒 发表于 2007-6-7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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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者,风趣潇洒,仪表堂堂,精通医术法术,创独门绝技“移花接木”术,且尚道好武,常佩君子剑行于江湖,人称“妙手回春 ”。

幽梦者,温婉多情,娇小清纯,善睡梦中行文,且洋洋洒洒,一泻千里,常佩淑女剑与君子同行。

此二人形影不离,所到之处,疑难杂症均销声匿迹。

水吟雪寒 发表于 2007-6-7 10:42

                  

浪子者,多愁善感,倜傥风流,精通剑法,善诗词歌赋,常流连于脂粉香闺,姐妹缘甚好,人送雅称“怡红情哥哥”。

迷糊者,变化莫测,时而娇羞如少女,时而狂浪如豪客,形神不定,或以男装现身,或以女装示人,令人难以辨识。其文亦是诡异莫测,出类拔萃。

此二人貌比潘安,武艺超群,所到之处回头率甚高。

缥缈派立下门规:1。男子须貌帅形雅义重。2。女子须容美态娇情痴。3。本派外尚武内向善,行至情至性,博爱之道。4。无情无义,不知悔改者,逐出缥缈派。

预知后事 且看下回分解。

飞歌 发表于 2007-6-7 10:49

等着看精彩! [s:51]

迷糊和浪子行侠天下倒是很好的搭档哈!

小妆 发表于 2007-6-7 13:52

其实呢,对于小明那件事,其中还有内情。

那一天,小明找到我,说他练了十三太保横练金钟罩铁布衫,已经到了第三层,刀枪不入,要我找把刀替他试一试,顺便让我开开眼界(此乃其人原话。我一边回忆,还一边能想到当时他说话时拽不兮兮的神情)。当时呢,我正在厨房找吃的,小明既如此说,我就捎带着拿了妖精那把菜刀出来了。

小明脱掉上衣,露出他那十分不发达的胸肌,几根肋骨隐隐可见。他以手作刀,在胸前一划拉,很是自信地说:来吧,小妆,就往我这儿来招呼!

嗯嗯嗯,在前面我已经说过了,我这个人呢,别的好处没有,就是爱助人为乐。这点好处,大家低调低调啊,就不用夸奖了,这本来就是我应该的嘛。所以呢,我操起菜刀就往小明身上砍去了。
(画外音:小妆:其实我在砍之前对小明是十分有信心的,要不然我哪儿敢呢,可谁知道他这么西皮呀。注:西皮,也就是说他很菜的意思)

我还没怎么用力呢,那菜刀自己就顺着小明的肚子陷进去了,啧啧,真是一把好刀呀。关于这点,当事人小明也非常惊诧。所以他在临死前,百般委屈加郁闷的问苍天:“天呐,有没搞错啊,这是什么菜刀啊?!”说毕,脖子一歪,就此挂掉。

喔,这把菜刀啊,其实是很有点来历的。这就要交代一下它是怎么来的了。

话说呢,有这么一天,妖精在琴台空山霜林内采蘑菇。就遇到一苦行道君被一头离群的狼苦苦追赶。妖精这个人呢,和我有点像,也是爱助人为乐的。所以就逐狼救下了苦行道君。改道君为感妖精救命之恩,秘之:“老道终年行走山野,在此望见缥缈峰上有异象,必有奇物。估计没错,应是奇石。说与汝知,汝可取来炼制绝古兵器。”

说到缥缈峰呢,这又得交代一下了。这缥缈峰乃是琴台空山中一座高峰,连接云天,山峰雪白,峰顶有九品莲花开,香飘千里。实是琴台圣地。

于是乎,妖精前望视之,发现一巨石,通体黝黑,似黑金。(画外音:妖精心说:我发达啦!哈哈哈哈哈哈,拿出去一定卖个好价钱,可以打几样首饰,买几件靓衫了,YS!)
可她一人搬不动呀,只得下峰去叫风格格来一块儿抬下去。

啊,说到这风格格呢,又要交代一下了(唉,真是麻烦,交代来交代去的,搞得姑娘我像个老妈子似的)。这位风格格其实是个百事通,琴台山内就属他是见闻多广,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无不通晓。

这风格格看到此石就惊了,问妖精要拿它怎么办。妖精说当然是拿去市集上卖咯。
风格格:你个笨笨,这可是天外飞石呀,可是奇珍呀,能炼制绝世兵器的,拿去卖值几个钱?不如我们动手把它熔了炼把兵器吧。
妖精:我要兵器干嘛呀,我又不去打架。再说了,凭我妖精的武艺,打架还要兵器?嘁,摘花飞叶都能伤人了。
风格格:那我给你银子,你把这石头卖我吧?
妖精见风格格如此重视此石,倒不舍得了:好吧好吧,就打武器吧。可是先说好啊,这武器可是我的,你不许跟我抢啊。
风格格:好吧,我不抢,但是这样好的石头,要炼武器也得给予充分的重视吧?

于是,俩人将此石又搬上缥缈峰供上,以千秋雪淬之,又以近绿水泡之。使其饱吸天地之精华灵气。在九九八十三天,啊,不对,是八十一天(旁白:小妆数学极差劲)后,妖精斋戒沐浴焚香更衣后,在琴台空山内设置炉台,开始炼石。

箫歌吹起黑管:西边的太阳,就要落山了,石头的末日就要来到……
妖精丢个巨大的白眼给他:气氛不对!换一首!
箫歌再吹:起来,起来,起来!我们万众一心,看着石头被毁灭、毁灭……

风格格拼命扇起长风。真不愧是风格格呀,瞧这火扇得,纯青呐!(风格格百忙中作揖:多谢多谢,多谢各位谬赞了。)

有旁观者提问:既然这石头这么珍贵,咋最后就做成了一把菜刀捏?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一定是很多人心中的谜团。那么就这个问题,我们采访了一下琴台空山缥缈派的常任理事、副董事长以及总经理——我是妖精小姐。

小妆:妖精小姐,听说您从缥缈峰上带下一块奇石,因而炼制了一把菜刀,是吧?我们想就此事向您采访一下。
妖精迷人微笑:对于这件事呢,请你们还是去采访我们的法人代表辛夷好了。
辛夷:这块石头呢,其实是妖精你从缥缈峰上带下来的,还是你说好了。
妖精:这是琴台之物呀,还是您作主和记者说好了。
辛夷:虽是在琴台采的,但是到底它还是你个人物品,还是你说吧。
妖精:您是董事长,又是法人代表,还是您说好了。
辛夷:我任命你为琴台对外新闻发言人,还是你说吧。
妖精:……
辛夷:……
妖精:……
……
……
小妆:他们大概是不习惯面对镜头吧,既然两个人都不说。那么我们就采访琴台众人时的谈话中,得出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妖精是个贤妻良母,或者她正往此方向发展,于是她炼制菜刀好做菜给她的亲爱黄豆芽吃。
第二:据闻妖精与浣溪时常打大熊猫的主意,垂涎其脂肥肉厚很久了,作此菜刀十有八九为这事准备的。
第三:听说炼制兵器是件精细活,需要很高的技术。大概妖精也不会,铁锤敲啊敲的就成菜刀了吧。
黄豆芽:喂,那个谁,你怎么能这样说我亲爱的喂!

小妆:总之,这把菜刀就是这么来的了。话说呢,这把菜刀果真是不同凡响啊。连外表都那么奇特,各位看它,上宽下窄,刀背沉厚,还真重。没有好的臂力还真提不起来。(画外音:小妆就是在说她和妖精臂力好。嘁,了不起啊,俩女的力气大得跟武大郎似的,有啥好的。)

风格格说锋利的刀能吹毛断发。妖精立即扯下他一把头发来,疼得风格格抱脚大叫。
旁观者又问:扯他头发,他抱脚干啥呀?你这不是瞎扯吗!

小妆大力拍桌:你什么人呀,一边去!还想不想看下去了?不想看就给我出去!我就爱要他脚疼,你怎么着! (画外音:小妆心说:我靠,这什么桌子啊,真够硬的,不知道手骨断了没有。撑着,强撑。)
话又说回来:妖精把几根头发往菜刀上一放,轻吹一口气,立即断成几截。果真是好刀呀,喜得妖精举着刀又笑又叫。吓得旁众纷纷躲闪。

关于这把刀呢,就是这么回事了。

小明:55555可怜我就死得这么惨呀!(各位看官可看仔细了,小明是已死之人。镜头回放:“小明说毕,脖子一歪,就此挂掉。”所以呢,此小明非彼小明。其实此人乃小明之双生兄弟,真名小刀是也。)

据说小刀此来是为其兄小明报仇来了。此人随身带一把削笔刀,与其兄小明面容极相似,然心地狠毒,手段残忍。曾被评为年度十佳最危险人物。据说小刀唯一被抓住的一次,是栽在火车站候车室。当时他正拿一把小刀削指甲,不留神把手指给削断了,血留不止。候车室一位善良大妈看见,替他包扎。然小刀直盯得大妈脸红,被其告上警察,于是乎,小刀就被抓住了。

警察:你姓什么叫什么?家住哪里?要去哪里?拿刀干嘛?老盯着大妈干嘛?
小刀:你谁呀?我凭啥要告诉你?我盯她关你P事呀,她又不是你妈。
警察:小子,你别这么嚣张啊,你知不知道,带刀上车是违法的事,我可以抓你去拘留的。
小刀:嘁,不就一把刀嘛,原来你是看上我这把刀了,那我送给你吧。
警察:老实点,你带把削笔刀干嘛?
小刀:你也知道是削笔刀了,既然是削笔刀那肯定是用来削铅笔的咯。我是个有专业素养的人,专业的人就用专业的工具。那我这把呢是用来削铅笔的,当然不会用来干别的了。

说完小刀从身后不知何处掏出一包来,打开一看,哗啦啦,数十把大大小小的刀。

小刀:那这把呢,是我用来刮胡子的。这一把是用来刮眉毛的,你知道,出来行走嘛,要保持形象整洁,尤其是像我这样被列为重点危险人物的,更要好看一点了。
这一把呢是用来削脚指甲的。这一把是削水果的。这一把是吃花生的时候用来割开包装袋的。这一把是喝酸奶的时候用来剌个口好插吸管的。这一把是裁纸用的。这一把是看信的时候裁开信封用的……这一把是割掉开岔的发尾用的……这一把是吃饭的时候,难免有连在一起的肉大块了,就用它给切开……这一把是削卫生筷上的毛刺用的………………
(画外音:俩警察已口吐白沫,四脚朝天。小刀趁机溜走。)
小刀:我早说了嘛,我是个有专业素养的人。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名不符实,只有我呢,就真正做到了名副其实了。

到这里呢,已知小刀一定是来找小妆报仇的了。下文如何呢,事情还未发生,未知谁死谁生,各位看官下次再看吧。

PS:假如小妆被小刀给杀了,那就没人讲下文了。
浣溪:谁说的,你就放心好了。你要死了,我就替你讲完。 [s:51]

小妆:好吧,那我还是先把小明挖出来,把那菜刀取了还妖精去。

木裳 发表于 2007-6-7 13:59

你们倒是个个都成双成对了~~ [s:37] [s:37]

我是妖精 发表于 2007-6-7 14:27

君子幽梦好一对神仙伴侣,迷糊和浪子, 摆明了浪子在受气嘛[s:44]

飞歌 发表于 2007-6-7 14:34

小妆,你的搞笑手段太厉害了!
让我足足笑了5分钟零59秒。 [s:43] [s: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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