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是当时统治者高度自律的表现
第四十二章——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是当时统治者高度自律的表现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
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
人之所教,我亦教之。
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
【说明】
本章是原来通行本42章的后半部分,因为前半部分已经按帛书的“模式”的不可分性,纳入到前面的41章之中去了。所以不得已把余下的文字,作为一个章节而保存下来,形成这样一个不可缺少而带有总结性的独立章节。
“不谷”的问题是一个很特殊的问题,在《老子》全文中,“不”字,基本上都是“否定”的一个专用词。全书近230例使用“不”字,只有本章和39章的两例的“不谷”是一个例外。但是,深入了解其真实含义,事情可能就会并非如此:
因为“谷”的实际(实质)上的意义是“无私的奉献”,它对“小溪、小川、大江、大河”的奉献和给予,是绝对不会去要“小溪、小川、大江、大河”的任何回报的。这是一个人人皆知的简单道理,这个道理揭示出来的统治者所应该具有的品德,也是一种深刻而应该效仿的执政行为的道理。另外,“五谷”是所有社会成员须臾不可或缺的生存生活的粮食。所以,“不谷”一词,就有不如谷的意思;也是统治者的高度自警、自律,千万不能不如“谷”啊!如果,统治者能够时时刻刻记住“谷”的品德:不仅它是小溪、小川、大江、大河的取之不尽的水源;同时还是民众和所有社会成员生活生存所必须天天具有的“五谷”!那么这样的统治者,社会所有的成员还有什么理由不去永远尊崇而怀念他!
“教父”不仅说明了老子的身份,并且告诉了我们不少的历史事实:这里说明了老子与当时统治者周幽王的关系,老子是周幽王的父辈。因为,老子12岁时就被召穆公遴选为当时还只是5岁的太子“静”的“伴读”。老子13岁时、“静”6岁(公元前841年),时逢国人暴动,国人不但赶走了周幽王至彘,而且围住召穆公的住处,要召穆公交出太子“静”。不得已,召穆公为了顾全大局,忍痛割爱将自己的儿子假冒(冒充、代替)太子“静”,交给国人处死而平息“叛乱”。一直侍奉在太子“静”身边作为“伴读”的单逨(老子),目睹了这一切,更加加深了和太子“静”的感情。因此,单逨和太子“静”,也就是后来的周宣王,前后61年共同学习探讨古公亶父的《德》论,直到周宣王临死前,委托老单逨(时年73岁)教育即将继位的周幽王。所以,老子是周幽王当然的“教父”而身兼双重职责,何况西周当时把伯伯、叔叔之类统称为“父”虽然有伯、仲、季之分,如果再多则称四父、五父。(老子的父亲就是被他自己称为“五父”或“龚叔”的。参阅《盛世吉金》,2003年北京出版社。)
联系到39章,39章是在西周当时“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然而,伯阳(众人之一)之流,落井下石的做法,令人讨厌。老子正是有感于此而作(因为他正在专心致志修订《老子》一书),于是就形成所谓的39章了。
这样,根据上面的事实,我们毫不费力就会知道:《老子》一书是最先必须而必然是周幽王一人的读本、教材、教科书!
人们把“强梁者”直观的当成“横行霸道”的人,这就错了。如果是“横行霸道”的人,这还要老子来理论述说吗?无论是什么样的社会体制下的“横行霸道”的人,都是必定会受到管制、管教、约束、制裁的。由于,前面几章和本文的前面都是在讨论“仁义礼”、“明道”、“进道”等等“强加于民众”的问题,而这些“仁义礼”、“明道”、“进道”等等又是“自以为是”的智者、众人们所笃信的“道理”,他们就是要借助周幽王“王权”的力量,强迫贯彻执行,于是他们才有可能也必定会甚嚣尘上、有恃无恐而“横行霸道”。这才是摆在我们面前所必须认识的“历史”问题和人类社会进程之中所要认识而必须解决的问题。这也是当时老子作为“教父”的职责。
关于“不得其死”,人们错误的认为:仅仅是有强暴行为的人,他们是会“不得好死”的。这同样没有到位。大家难道看不见,那些坚持“仁义礼”、“明道”、“进道”等等理念“道理”的人,虽然借助“王权”、“皇权”的力量,得逞一时而且已经长达两千余年!可是,又将如何?随着世界范围内人类认识的逐步前进的潮流,它们的这些意识形态必定随着封建专制独裁的“王权”、“皇权”的完蛋而必定惨遭彻底摧毁!人们终究会明白:自以为是、强加于人的“道理”是会被人们自觉认识而淘汰掉(批判、抛弃)的。这才是老子要阐明而论证的真正道理。世界历史的进程不是已经证明:人类开始限制“王权”、打倒“王权”应该从13世纪的英国(?)算起,时至今日虽然“王权”真正彻底“完蛋”或“消失”在世界范围内还需要时日,但这已经是不能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逆行而左右前进方向的大势所趋!
“教父”是老子交待自己义不容辞的双重职责。周宣王在临死之前,命令老子教育自己的儿子周幽王,故此,老子不仅是周幽王的“父辈”,而且必须施教于周幽王,所以面对周幽王自称“教父”是理所当然的尽职尽责!这与大家印象中的“教父”,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当然,更不是某些人所解释的:“我要把这一事实作为教人的开始。”
诚然,在汉帛书甲本之中是“学父”,这就要联系《老子》全文来仔细对待。因为《老子》的全文中“学”字共出现四次:19章的“绝学无忧”;48章的“为学日益,为道日损”;64章的“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然而,从这四个“学”字的意思来看,意思都是不可取的。我们在19章的“绝学无忧”中认识到,当时西周“学”的意思已经变异、异化而成为“自以为是”!所以,遭到人们的反对,从而促成“学”字被冷落,进而影响到春秋、战国、直至秦、汉,即便是东汉的大儒许慎,在他的《说文解字》之中还没有设立“学”字专条。(至于48章和64章中的问题,留待后文再来解释。)故此,不可能在《老子》文章中出现“学父”一词。即便是有这样的误会,那将是由于战国期间把原来的“斆父”(原来那时候的“斆”不仅通“校”,也通“教”),被人们误会(解)抄写成为“学父”,才形成汉帛书如是的“版本”。
【字词句注释】
人之所恶:人,人们、大家;恶,厌恶;所恶,所令人作呕而使人反感:人之所恶:大家所反感而厌恶的(莫过于)。
唯孤、寡、不谷:唯,只有;孤,单独、独一个、孤家,一人所想,只能是统治者一人所想,而且是统治者一人所必须想的(这是可贵的自律,不能同流合污);寡,少、最少,少欲、寡欲(这是可贵的自警,不能滋生欲念);不谷,是自责、自警:不能不尽职、不能不去尽责而为民众服务,统治者的行为绝对不应该连“民众”都不如(因为,民众是年年、月月、天天、时时、刻刻,都必须尽职、尽责而不懈努力拼搏);唯孤、寡、不谷:只有一人所想,少欲、寡欲,连“民众”都不如。(这是难得的、警惕性的、时时刻刻、不懈、不断地提醒、告诫自己。这是来源于统治者的“朝夕自省”和下属对统治者的“朝夕入谏”等古已有之的传统。另外,一人的想法是行不通的,大家怎么会赞成一人的想法呢?除了统治者必须“具备”和“拥有”,谁还再敢具有一人的想法?简直可以说,一人的想法是不齿于人的想法,是为人所厌恶的“想法”。)
而王公以为称:王,天子、最高统治者;公,诸侯;以为,对事物做出的判断;称,叫做、称呼:而王公以为称:然而,天子诸侯却以这样的“字眼”称呼他们自己。
故物或损之而益:故,所以;物,一切事物;或,或者、有时;损,减少、消损、损坏、损害、贬低;而,反而;益,增加、增益、利益、抬高;故物或损之而益:所以,一切事物有时贬低它,反而得到了抬高;
或益之而损:或,有时;益,抬高;而,反而;损,贬低;或益之而损:有时抬高它,反而遭受到了贬低。
人之所教:人,统治者身边的人,在老子文章中,多半是指智者、众人之流的这种人,是前面提出“明道”、“进道”的“道理”而企图篡改本来“道理”的人;他们的认识与老子是相反的;所,(助)力图教育、诱导统治者的人们;教,教育、引导、诱导、教导、训诫、管教、告诉;人之所教:统治者身边的众人、智者引导、告诉他的“道理”,是略加“变通”、稍微“扭曲”,从而必定是“歪曲”、“篡改”过后的“道理”。(然而,这些“道理”是“强梁者”的“道理”。是他们“明道”、“进道”的“道理”,这是亦步亦趋而走上背离服务于民众的必然!)
我亦教之:我,老子的自称;亦,(副)表示同样;教,教育、引导、诱导、教导、训诫、管教、告诉;我亦教之:我同样来教育、引导、告诉(周幽王)。
强梁者不得其死:强,(形)力量大;梁,(名)水平方向的长条形承重构件,通常指“檩”或“桥”或物体隆起的部分,这里老子借用为“横行”的意思,是不按照事物本来发展的“道理”而“横行霸道”自以为是、强加于人,并且侧重“强加于人”的“道理”;强梁者,横行霸道而自以为是、强加于人的“道理”;不得其死:不得好死,指人们终究会明白自以为是、强加于人的“道理”是会被人们自觉认识而淘汰掉(批判、抛弃)的;强梁者不得其死:人们终究会明白自以为是、强加于人的“道理”是会被人们自觉认识而淘汰掉(批判、抛弃)的。
吾将以为教父:吾,我,老子的自称;将,将要、必须;以为,对事物做出某些判断(含根据“横行”的“道理”我必须对周幽王施教);教父,老子的职责,因为周宣王在临死之前,命令老子教育自己的儿子周幽王,故此,老子不仅是周幽王的“父辈”,而且必须施教于周幽王,所以面对周幽王自称“教父”是理所当然;吾将以为教父:我必须尽到“教父”的职责!“教父”是老子交待自己义不容辞的双重职责。
【译文】
大家所反感而厌恶的莫过于只有“孤家”、“寡人”和连“民众”都不如的“不谷”。然而,天子诸侯却以这样的“字眼”称呼他们自己。所以,一切事物有时贬低它,反而得到了抬高;有时抬高它,反而遭受到了贬低。
身边的众人告诉君王的“仁义礼”、“明道”、“进道”等等理念的“道理”,对于统治者的天职来说,必定是“歪曲”、“篡改”过后的“道理”。因此,我同样要指出“仁义礼”、“明道”、“进道”等等理念“道理”的错误之所在,来教育、引导、告诉我的君王(周幽王)。人们终究会明白自以为是、强加于人的“道理”是会被人们自觉认识而淘汰掉(批判、抛弃)的。
我必须履行周宣王交待给我的任务,(对你——周幽王)尽到我“教父”的职责!
【读后】
这里(39、42章)的不“谷”与第6章“浴”的相同性或相异性。从事物的本质上来考虑,相同性在于它们都是促成事物持续发展的动因;相异性在于一个是“欲”,它必须是“不断、不懈”地追求、索取;另一个是“谷”,它必须是“无私、不疲”地奉献、给予。这是多么好的品德,随时随地,牢牢记住:永远保持求知、求索、努力不懈的“欲望”;千万千万要随时随地考虑对“民众”作奉献,而不能不如“谷”的品德啊。
一人的想法是行不通的,大家怎么会赞成一人的想法呢?除了统治者必须“具备”和“拥有”,谁还再敢具有一人的想法?简直可以说,一人的想法是不齿于人(群、们)的想法,是为人所厌恶的“想法”。所以说,这就是“孤家”,这就是统治者必须要具备的行为,而且是要时时刻刻、牢牢记住的自律“箴言”。所以,“为天下民众而服务”,就只能是统治者一个人的想法,谁还再敢?
“寡欲”,也是统治者所必须具备的。统治者只能有一个愿望、欲望,只能是全心全意为民众服务。所以《老子》19章就早已告诫:“少私寡欲”。统治者自称为“寡”,岂能不是自律?只不过,到了春秋末期被人们渐渐扭曲、歪曲、篡改其原来含义而成为“寡人”之后。显然,这是随着认识的淡化,从而形成成为耀武扬威、独断专行的真正“寡人”的“寡头政治”了!
有不少的人,说这段文字疑为“是39章文字的错简”,这就没有领会到与本章直接相关联的38、39、40、41章,它们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
38章指出了“仁义礼”的不合理,揭露“仁义礼”由统治者的“无为”发展、递变成为统治者手下人的“人为”,从而危害民众的普遍现象!
39章,论述了“得”的普遍存在的价值;
40章,进一步阐述了统治者的不正确的做法或应该必须具备的行为;
41章,从纯道理(理论)的角度论证了问题,在于“弱者道之用”;
42章,回到现实而教育周幽王,甚至发脾气地告诫、训斥“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事实上,不仅周幽王没有听他的话,就是后来所有即位的“王、天子、皇帝、统治者们”都不听老子的话,这就是中国的历史!?
【历史性的错误】
人们把“强梁者”直观的当成“横行霸道”的人,这就错了。如果是“横行霸道”的人,这还要老子来理论述说吗?无论是什么样的社会体制下的“横行霸道”的人,都是必定会受到管制、管教、约束、制裁的。由于,前面几章和本文的前面都是在讨论“仁义礼”、“明道”、“进道”等等“强加于民众”的问题,而这些“仁义礼”、“明道”、“进道”等等又是“自以为是”的智者、众人们所笃信的“道理”,他们就是要借助周幽王“王权”的力量,强迫贯彻执行,于是他们才有可能也必定会甚嚣尘上、有恃无恐而“横行霸道”。这才是摆在我们面前所必须认识的“历史”问题和人类社会进程之中所要认识而必须解决的问题。这也是老子作为“教父”的职责。
“不得其死”,人们错误的认为:仅仅是有强暴行为的人,他们是会“不得好死”的。这同样没有到位。大家难道看不见,那些坚持“仁义礼”、“明道”、“进道”等等理念“道理”的人,虽然借助“王权”、“皇权”的力量,得逞一时而且已经长达两千余年,可是,又将如何?随着世界范围内人类认识的逐步前进的潮流,它们的这些意识形态必定随着封建专制独裁的“王权”、“皇权”的完蛋而必定惨遭摧毁!人们终究会明白自以为是、强加于人的“道理”是会被人们自觉认识而淘汰掉(批判、抛弃)的。这才是老子阐明的真正道理。
“教父”是老子交待自己义不容辞的双重职责。周宣王在临死之前,命令老子教育自己的儿子周幽王,故此,老子不仅是周幽王的“父辈”,而且必须施教于周幽王,所以面对周幽王自称“教父”是理所当然的尽职尽责!这与大家印象中的“教父”,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当然,更不是“我要把这一事实作为教人的开始。”
【亟待开展研究探讨的问题】
那些坚持“仁义礼”、“明道”、“进道”等等理念“道理”,究竟是否应该受到批判?
应不应该重视“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的真正意义?
【附】
汉帛书甲本:天下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自名也勿或(损)之□□□之而(损)故人□□教夕议而教人故强良者不得死我□以为学父
汉帛书乙本:人之所亚唯□寡不谷而王公以自□□□□□□□云云之而益□□□□□□□□□□□□□□□□□□□将以□□父
第七十七章——统治者及其官员们,决不允许有敛财的欲念(“见贤”)和行为
第七十七章——统治者及其官员们,决不允许有敛财的欲念(“见贤”)和行为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馀者损之,不足者补之。
故天之道,损有馀而补不足。(然而,)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
孰能有馀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若此,其不欲见贤。
【说明】
本章是总结性的文章,它并且是在75章的(似乎还囊括了76章)基础之上的再次总结,它还紧扣着3章的“不上(尚)贤”的论述。显而易见突出了“不上贤”问题对于国家统治者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统治者一旦有了“见贤”的欲念,那么他就不能、也没有资格再去担当统治者的职务。这是恶劣的“敛财”行为的滋生的“温床”,这种行为一旦有了实践的第一次,那么接踵而来的自己的恶性膨胀和官员们的上行下效的不择手段,将会层出不穷而祸国殃民。历史上,老子就是根据殷商晚期的武乙“见贤”的欲念泛滥而导致“得”风(违法乱纪、贪污腐败之风)盛行。并且大肆镇压“贞人”而感情用事,凭自己执政的意念、兴趣任意胡作非为,从而“埋下了”不可挽回殷商王朝必然灭亡的真实原因。
老子用了一个简单的常识性的“知识”,来说明有“四样发生的结果”。他是通过“张弓”、也就是“拉弓”做比喻,说明了一个“天之道”的道理。弓在没有拉开之前,其“两弓梢端”(含有弓与弦所构成而限制的)“长度”比弓与弦所构成的“宽度”要大得多,显然是长度有余而宽度不足(这才成为“没有”、也不可能显示“弓”的作用[职能])。虽然是“弓”,但是,是绝对不能发挥“弓”的“职能”作用的。要让“弓”发挥作用,就必须:拉开“弓”,“加”上箭或弹丸“发射”出去……因此,这个“拉开弓”的必然行为,则是我们必须认识的初始问题,它也就含有一个真正的“原因”。当我们手拿弓并且意欲把它拉开的时候“前期”,其“弓”必须是竖着的,我们面前的弓,有高、下两个“弓梢端”。当我们拉开弓时,必然是:“高弓梢端”向下压(高者抑之),“下弓梢端”会自然抬高(下者举之),弓与弦所构成的长度就会变小(有馀者损之),弓与弦所构成的宽度就会增加(不足者补之)。因此,拉开弓的动作就完成了四项必然结果:“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馀者损之,不足者补之。”虽然,拉开弓,并不是为了“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馀者损之,不足者补之”,拉开弓是为了射箭或“锻炼”乃至突出说明“弓”必须要发挥“弓”的作用时候的必然“动作”。但它却潜在了一个真正的道理,潜在了“有馀者损之,不足者补之”的“天之道”(自然之道)的道理,潜在了一个统治者执政所必须认真作好的“宏观调控”的问题,突出说明了组成弓的弓背与弓弦具有同样的作用。在认识弓的时候,是弓背重要还是弓弦重要?这是不能厚此薄彼或厚彼薄此的,这是多么高明而高超的比喻啊!
在统治者的眼里,“人”(上为统治者服务,下必须服务于民众)和“民”就是相依而构成的“弓”。如果要“人”和“民”很好而协调的共同发挥自己的作用,必须是“人”和“民”共同协调统一和谐地发挥作用。他们就要像天之道一样,“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馀者损之,不足者补之”。显然,这决不是“民众”单方面的事情,必须是“人”与“民”的共同“作用”。如何完成这个共同作用呢?这就是统治者使用“弓”的问题,是统治者宏观调整控制的问题,是统治者的领导水平问题。
但是当时的社会之中,并不是“有馀者损之,不足者补之”,而是与之相反。造成这个恶劣现象的根源是:不重视“民”在社会中的作用,谁也不把“民”当人看,他们没有起码的“平等”,犹如“弓”不要“弦”或“弓背”一样。然而,“弦”是不能离开“弓背”的,“弓背”同样是离不开 “弦”的,正因为相依而难分难舍,它们的作用才是一样的、才是平等的。显而易见,这里的统治者宏观调整控制的问题,不是单方面施加的问题,而是“人”与“民”的两个方面共同、平等、对待的问题。老子的举例是如此通俗简单明白,以一个弓的存在和使用,就说明了弓弦和弓背相依而难分难舍形影不离的关系。在使用者来用的时候,必须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同时“调整控制”弓背与弓弦的共同多余或不足的问题,决不是单方面的问题。因为,拉开弓的时候,必须减少弓的长度而补足弓的宽度,这时候,才有可能发挥弓的作用。这个常识是再简单不过的了,可是人们就是不明白。在统治者的统一治理、管理之下,“人”(公务员、服务于民众的人)与“民”就犹如他使用弓而面对弓背与弓弦一样,必须统一“调整控制”他们共同有余与不足(显然,这里指的是“权利”、平等……等诸问题)。
因此,这里不是一个简单什么“均贫富”的问题,也不是什么“救济、补足、慈善……”所能够解决得了的问题,当然也不是什么简单的“同工同酬”的问题。这里指出的是民众中的苦难民众的部分,他们的社会待遇、平等权利、权力、公平……等的社会问题!他们不但得不到社会待遇、平等权利、权力、公平……等,反而不断的被“边缘化”、不被人们重视而跌入至最低层。他们甚至走投无路、求助无门,抬头是怨、低头是恨……他们之中的不得已的某些,就会堕入“了此残生”或“铤而走险”地蹈入悲惨境地之深渊!
那么,这个罪恶现象的根源是什么?是统治者,是统治者具有“见贤”欲念。这就必须认识到,什么是“贤”?这不同于现在人们的认识,虽然在前面已经认识过,但没有引起注意和注重。“贤”原意为“多才”,西周时“才”通“财”。故“贤”被引申为两意,“多才”和“多财”。“多财”转变为“聚财”和“敛财”的不正之风。“贤”字在使用上,不论是“多才”还是“多财”的哪一种意思,都还是不妥的、不受人们欢迎的。离开西周很晚的时候,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对“贤”的解释还停留在:“多财也,从贝。”其注文为:“‘财’,各本作‘才’,今正。‘贤’本多申之,凡多皆曰贤。人称贤能,因习其引申之义而废本义矣。”我们在75 章的“是贤贵生”的意思是:“然而可怜的民众只能是面对‘求财’、‘赚钱’养家糊口的事情,比看重自己的生命还重要而吃大苦、耐大劳、甚至不得不铤而走险”。
显然,如果统治者自己有了“敛财”的欲念,哪怕只是“敛财”欲念的一个闪现,就将会导致不可收拾的极端恶果!这无须我来赘言,世界历史的悲惨进程就已经是得力的佐证!我们的历史也没有逃脱这个必然的命运。但是,我们伟大的祖先,在那样早的年代里就看到了这一问题的严肃、严峻而指出了它的残酷野蛮的本性!
老子反复提出这一问题,就是教育统治者必须要给予那些生活、生存在“低层”、“边缘”的民众们,让能够得到同样的社会待遇、平等权利、权力、公平……的问题!可是,长期以来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它将牵动社会的方方面面而总是难以得到实现,道理安在?
在本章中对照帛书乙本,增加一个“故”在第二个“天之道”的前面。因为,这里的“天之道”是由前面的“天之道”导出来的;另外,在最后一句“其不欲见贤”的前面,按帛书乙本增加“若此”二字,因为“其不欲见贤”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同样又是文章论述的必然要明白的问题,也是在3章、75章所揭露问题的总结。因此,增加“若此”二字,就是“如此”这般而必须这样的意思。
【字词句注释】
天之道:自然之道;
其犹张弓欤:其,犹,如同、就像、犹如;张,使合拢的东西分开或使紧缩的东西放开;弓,射箭或发弹丸的器械,在近似弧形的有弹性的木条两端之间系着坚韧的弦,拉开弦(张弓)后,猛然放手,借弦和弓背的弹力把箭或弹丸射出;欤,文言助词,表示疑问或感叹;其犹张弓欤,不是就像拉开弓一样吗?
高者抑之:高者,弓的高端;抑之,向下压;高者抑之,拉开弓的时候,弓的高端就必然向下压;
下者举之:下者;弓的下端;举,(动)往上托、往上伸(行为)自然抬高;下者举之,弓的下端就会自然抬高;
(这揭示出来一个道理:)
有馀者损之:有馀者,(在拉开“弓”的问题中,因为要让“弓”发挥作用,就必须)使原来“有馀”的部分;损之,减损掉——去掉“弓背”的长度;有馀者损之,使原来“有馀”的部分减损掉;
不足者补之:不足者,原来弓背与弓弦所构成的宽度,是不足的;补之,(拉开弓以后就)补足了宽度,这才能发挥“弓”的作用;不足者补之,(那个宽度的)不足部分就被补足了;
天之道:自然之道;
损有馀而补不足:损有馀,减损有馀的(减损有馀的势力、特权、根除他们为非作歹的行为),补不足,补充不足的(“补充”、“归还”、“给予”民众的正当权利、享受平等待遇、公平、公正……);损有馀而补不足,减少有余的一个方面,用来补给不足的一个方面;
人之道则不然:人之道,那些曾经是统治者以及官员们所奉行的道理;(面对“人”与“民”在国家中的作用的这个道理)则不然,就不是这样的;人之道则不然,那些曾经是统治者以及官员们所奉行的道理,就不是这样的;
损不足以奉有馀:损不足,(他们)反而压迫、压制、剥削、剥夺、敲骨吸髓似的盘剥民众;以奉有馀,来以供统治者以及官员们享受;损不足以奉有馀,(他们)反而压迫、压制、剥削、剥夺、敲骨吸髓似的盘剥民众,而得来的民脂民膏以供统治者以及官员们(特权、利益……的拥有者)享受、挥霍、纵欲;
孰能有馀以奉天下:孰,谁;能,能够;有馀,特权、利益……;奉,归还、补充、“给予”;天下,天下(之民众);孰能有馀以奉天下,谁能够把“特权”、“利益”……归还、补充、“给予”天下的民众;
唯有道者:只有坚持按照“保证、保障民得”的道理办事的统治者;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是以,因此;圣人,比较好的统治者;为,行为、有利于民众生活、生存的行为;恃,依靠、凭借、依赖、仗着;不恃,不依赖、不仗着、不恃仗;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因此,比较好的统治者做到(或曾经做过)了某些有利于民众生活、生存的行为,并不满足和凭借,而要倍加努力服务于民众努力去尽到服务于民众的天职;
功成而不处:功,功劳;成,成就(已经有的行为所给民众带来的效益);不处,不能停留在自己曾经有过的功劳之上(因为,那就可能形成居功自傲,背离民众而我行我素);功成而不处,虽然对民众的利益有过功劳,但决不居功而倍加兢兢业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若此:〈文,代〉代替上文,表示某种情况,与“如此”同,(或相当于)这样、这;若此,像这样做(不居功而倍加努力为民众服务、效力,兢兢业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其不欲见贤:其,(代)那个、那样;不欲,没有欲望;见,看到,或同“现”(贤的)表现;贤,敛财;其不欲见贤,(统治者)不能有丝毫“敛财”的欲念显现,(也就必然不会导致贪婪而利欲熏心,以及官员们的贪污腐败之风的盛行,)危害荼毒民众。
【译文】
自然之道,不是就像拉开弓一样吗?拉开弓的时候,弓的高端就必然向下压,弓的下端就会自然抬高。
(这揭示出来一个道理:)使原来“有馀”的部分减损掉,(那个宽度的)不足部分就被补足了,这样才能作为一个弓的正当作用。
自然之道,减少有余的一个方面,用来补给不足的一个方面。
那些曾经是统治者以及官员们所奉行的道理(面对“人”与“民”在国家中的作用的这个道理),就不是这样的:(他们)反而压迫、压制、剥削、剥夺、敲骨吸髓似的盘剥民众,而得来的民脂民膏以供统治者以及官员们(特权、利益……的拥有者)享受、挥霍、纵欲!
谁能够把“特权”、“利益”……归还、补充、“给予”天下的民众?只有坚持按照“保证、保障民得”的道理办事的统治者。因此,比较好的统治者做到(或曾经做过)了某些有利于民众生活、生存的行为,并不满足和凭借,而要倍加努力服务于民众;虽然对民众的利益有过功劳,但决不居功而倍加努力去尽到服务于民众的天职。像这样做(不居功而倍加努力为民众服务、效力,兢兢业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统治者)不能有丝毫“敛财”的欲念显现,(也就必然不会导致贪婪而利欲熏心,以及官员们的贪污腐败之风的盛行,)危害荼毒民众。
【读后】
和9章的“天之道”是一样的,是再次的提醒统治者,什么时候,你都应该知道:你的天职就是保证民得、完善民得。如果你在这方面有所成就,那是你应该尽到的职责,你有什么资格往自己脸上再去贴金呢?所以你办成了某件事或某些事,你难道不应该“功遂”而“身退”吗?还要继续努力,兢兢业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己。这才是天大的道理啊!
如果统治者自己有了“敛财”的欲念,哪怕只是“敛财”欲念的一个闪现,就将会导致、造成不可收拾的极端恶果!这无须我来赘言,世界历史的悲惨进程就已经是得力的佐证!无不是统治者“敛财”的欲念滋生、发展、泛滥的恶果!我们两千余年以来的历史,在儒学观点的制约下(儒学是坚持“效忠、服务、满足‘天子’皇帝的一切欲望”,并且让“天子”皇帝的歇斯底里的纵欲而无止境),也没有逃脱这个必然的命运。但是,我们伟大的祖先,在那样早的年代里就看到了,这一问题的严肃、严峻而指出了它的残酷野蛮荼毒民众的本性!
这就是《老子》从3章开始,揭露出“贤”这个万恶之源的本性!
当然与我们的老子举例以一张弓,来说明弓背与弓弦具有同等的作用而比喻统治者对于“人”与“民”也就必须等同对待。这都是耀眼的历史火花,人类实践史上的一点耀眼的火花,是催人奋进的新鲜活力!正是我们人类之中不断涌现而出的新鲜活力,才能使我们的社会阔步向前而走到今天,也必定迈向未来的明天。但是,回过头来,认真看一下统治者的“领导才能”:一个统治者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自己国家的民众的生活、生存的积极性,那么,这个统治者的才能最大,也就最了不起!因为,任何国家的民众才是国家的主体,民众的前进,才是国家的前进。老子早就说过“百姓皆谓‘我自然’”,民众身上的新鲜活力要多的多。每一个民众(具体的每一个人)的生活、生存都孕育着他的新鲜活力的不可或缺。否则,他就不可能存在而走向死亡,终止了他的一生。然而,社会的现实是:正是这些离开民众地位以后的统治者们,在他们身上往往看不到或者很少看到新鲜活力的涌现,也就成为社会前进的阻力。那些离开民众地位以后“为统治者服务”的官员们,能够有新鲜活力而存在吗?就很难很难了。因为他们不是在“为民众服务”,而是在“为统治者服务”,只不过把“为民众服务”当作招摇撞骗的口号而已。人类的历史是残酷的,错误的认识永远多于正确的认识。绝对真理是不容易达到的,甚至在理论论述之中,都很难看到“绝对真理”的胜出(认识她、承认她)!人类社会的认识本身,还任重而道远啊!
【历史性的错误】
某些人在那里“抱怨”是老子认为“社会现象”“不如天道公平”地发发牢骚,这样有什么作用?
这里不是一个简单的“不患贫,患不均”(《论语•季氏》)的什么“均贫富”的问题。如果这样认为,那么,就是儒学崇尚的欺骗民众的鬼话。这是转移解决问题的混帐话,这是诉说一个根本难以面对的现实问题,这也是那些“打家劫舍”、“劫富济贫”违法乱纪的托词、借口。有些人还自我鼓吹是什么“替天行道”!这是谁在“替天行道”,行的什么道,行的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匪徒之道!这可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样的国家、什么样的社会,都是绝对不能容许存在的恶劣现象!这是对“天道”侮辱、玷污,歪曲。
本章老子正是讲述的“天道”、“天之道”就是自然之道,老子之所以反复提出这一问题,是要统治者必须给予那些生活、生存在“低层”、“边缘”的民众们,能够得到同样的社会内的公正的待遇、权利、权力、公平……等的问题!那些生活、生存在“低层”、“边缘”的民众们,他们往往还能够有惊人的意志力,克服人们克服不了的困难,勇于担当人们不敢于面对的“工作”,他们敢于“吃大苦、耐大劳”,生活生存在自己一个“适宜”的环境之中而大有作为!然而,我们的人们正是巧妙的、不动声色运用这些可怜而卑贱、廉价的、又无所不在的劳动力,来创造我们某些人心目中的“财富”!
可是,长期以来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它将牵动社会的方方面面而总是难以得到实现,道理安在?
【亟待开展研究探讨的问题】
是不是应该认真反省一下我们的行为?
离老子的告诫、要求有多大距离?
我们能否做到“不欲见贤”?
我们的官员们是不是应该杜绝“敛财”之风?
【附】
帛书甲本:天下□□□□□者也高者印之下者举之有馀者×(损)之不足者补之故天之道×(损)有□□□□□□□□□不然×(损)□□□奉有馀孰能有馀而有以取奉于天者乎□□□□□□□□□□□□□□□□□□□□□□□□见贤也
帛书乙本:天之道酉张弓也高者印之下者举之有余者云之不足□□□□□□云有余而益不足人之道云不足而奉又余夫孰能又余而□□□奉于天者唯又道者乎是以圣人为而弗又成功而弗居也若此其不欲见贤也
王弼的《老子》注•七十七章
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馀者损之,不足
者补之。天之道损有馀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与天地合德,乃能包之,如天之道。如人之量则各有其身,不得相均如。惟无身无私乎自然,然后乃能与天地合德。损不足以奉有馀。孰能有馀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言唯能处盈而全虚,损有以补无,和光同尘,荡而均者,唯其道也。是以圣人不欲示其贤以均天下。
第四十三章——统治者必须做到“不言之教,无为之有益”
第四十三章——统治者必须做到“不言之教,无为之有益”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
无有入无间。
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
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
【说明】
从前面的文章中,老子谆谆教导(也是当时统治者知道的,必须应该有的“自律”的认识——孤、寡、不谷):统治者必须恪守在“德”(统治者的紧箍咒)的自觉的束缚之中,那么就必须再让统治者知道(继续认识问题)应该还要注重那些问题,所以才会有(包括后面)这些议论的文章。只有这样才能够使统治者明确事理而尽到他的天职。
这里体现出西周晚期,哲理性的语言的朴实。正因为老子生活生存在西周晚期,所以他朴实而又富有哲理性的语言比比皆是。本章只是侧重:为了说明“不言之教、无为之益”的好处,要所有的统治者必须铭记在心,从而达到教育统治者的目的;并且含有特别强调所必须具有的“德”——“不得”的品格的表现之唯一。
况且这是直接解释“弱者道之用”一句的理论文章,最“弱”莫过于“无为”!所以这里是证明“无为之益”的。
汉帛书的最后一句为:“天下希能及之矣”。但是,意思是一致的,因此没有改动。
关于“无有入无间”的问题:帛书甲本为“无有入于无间”,在意思的理解之上应该考虑是同一的。因此,“无”和“有”是两个分离开来的“东西”!它们都是看不见、摸不着、感受不到的“东西”。而这正是看不见、摸不着、感受不到的“东西”(道理——“无为”的道理),能够“自由自在”“出入”你认为没有“空隙”(无间)的“地方”(出入在统治者的一切言谈或一切行为之中)。这是一个很深刻而又值得深思的问题!可惜而遗憾的是,几乎所有的统治者都没有注意、注重这个问题。故此,老子语重心长的说:“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如果说,那个时候的人“私心杂念”太重,情有可原;当今时下的“觉悟”那么高,怎么还是那样糊涂呢?值得深刻反思啊!
同时,这也是“弱者道之用”的又一实证!因为,即便是对“道理”的微小偏离,也是背叛“道理”的行为!因此,时时刻刻都要牢牢记住不能给予民众造成微弱细小的不利而“有为”的行为,也是对前面的“仁、义、礼”等开始微弱错误的鞭打,或对“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名言的佐证;反之,即便是对“道理”微小的有利,也是使“道理”发扬光大的行为!因此,时时刻刻都要牢牢记住必须给予民众、哪怕微弱细小的有利而“无为”的行为;所以,这就是“无为之有益”也!
【字词句注释】
天下之至柔:天下,普天之下、世上,我们古时候(西周)只指中华民族的范围之内,不涉及现今世界范围;至,最,如至毒、至理…… 柔:(形)软,柔软,(动)使变软;天下之至柔,天下最柔软的东西。
驰骋天下之至坚:驰骋,骑马奔跑、奔走、活跃;天下,普天之下、世上;至,最;坚,(形)硬,坚固,坚不可破;驰骋天下之至坚,能够活跃在最坚硬的东西之中,或自由来往于任何坚硬的“事物”之中。
无有入无间:无有,(“无”和“有”这两个没有“力量”的)“东西”;入,进入;无,没有;间,间隔;无间,(这个没有空隙的)“东西、地方、区间”;无有入无间,这个看不见的“力量”,能够游刃有余地活跃在没有空隙的“地方”。
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吾,我;是以,因此;知,认识、知道;无为,对民众没有危害;有益,(对民众只)有好处。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我因此认识到“无为”是对普天之下的民众是只有好处的。
不言之教:不言,不说对民众利益有损害的话;教,教育、教导;(“不言之教”,这是倒装句式,典型的西周言语;意思是:这篇文章或这本《老子》都是教育“王”、统治者、圣人的,是教育他们不能说对民众利益有损害的话;按现在的顺序来说,是:“教育统治者,必须‘不言’”。)不言之教:教导他们不说对民众不利的话。
无为之益:无为,是对民众没有危害的行为;益,好处;无为之益,“无为”的好处。
天下希及之:天下,普天之下、世上;希,少,希有、希少,同稀;天下希及之,(统治者,在他所有的行为之中,)没有什么行为能够赶得上它(无为——对民众没有损害)的。然而,却是很少的人能够做得到啊!
【译文】
天下最柔软的东西,能够活跃在最坚硬的东西之中,或自由来往于任何坚硬的“事物”之中。
这个看不见的“力量”,能够游刃有余地活跃在没有空隙的“地方”。
我因此认识到“无为”是对普天之下的民众是只有好处的。
教导(统治者)他们不说对民众不利的话或不做对民众不利的事情。这样做到了,就叫“无为”。所以说,这是“无为”( 他们不说对民众不利的话或不做对民众不利的事情)的好处。
(普天之下的统治者们,在他所有的言谈或行为之中,)没有什么言谈或什么行为能够赶得上它(无为——对民众没有损害)的。然而,却是很少的人能够做得到啊!
【读后】
这是直接解释“弱者道之用”一句的理论文章,最“弱”莫过于“无为”!所以这里是证明“无为之益”的。因此,简单而朴实的语言,说出了深刻的道理。
“无为”是《老子》一书的重要概念,从第二章起,就反复强调“无为”的作用。这使我们马上想到“弱者道之用”!它有两个方面的作用。因为,即便是对“道理”的微小偏离,也是背叛“道理”的行为!因此,时时刻刻都要牢牢记住不能给予民众造成微弱细小的不利而“有为”的行为(在我们所知道的“文献”之中,几乎都是违背这一原则的);反之,即便是对“道理”微小的有利,也是使“道理”发扬光大的行为!因此,时时刻刻都要牢牢记住必须给予民众、哪怕微弱细小的有利而“无为”的行为;所以,这就是“无为之有益”也!也是前面“弱者道之用”的实际应用。
已经认识到,“无为”之有益,你就必定有了奋斗的方向。因此,统治者必须认真学习“无为”之有益,才能成为一个较好的统治者而受到民众的喜爱!
【历史性的错误】
回顾我们国家的历史,我们所能知道的统治者、君王、皇帝、总裁……等等,哪一个能够做到“无为”? 在我们所知道的“文献”之中,几乎都是违背《老子》的教导——“无为”这一原则的。
人们好象仅仅侧重不切实际的“柔弱”、“无为”的解释,忽略了《老子》文章的本意。她在这里同样是在论述“弱者道之用”的“哲学原理”!
并且有人说,老子是“讲‘无为’的好处,方法是以退为进”,是这样的吗?
【亟待开展研究探讨的问题】
应该正视、重视、投入对老子哲学给予探讨研究!
我们还需要“无为之有益”吗? 从第一章学起!
这么多,先生辛苦了!
第七十八章——能够担当统治者或地方长官的条件是,看他们对于民众利益的认识程度
第七十八章——能够担当统治者或地方长官的条件是,看他们对于民众利益的认识程度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
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
正言若反。
【说明】
显然,这里是总结作为天下王的必然“品德”的要求的再次阐述。在自然之中,应该是什么为最重要?当时西周的人们认识之中,只能认识到是“水”。当时只知道“水”是一切生物、生命的源泉。因此,老子在8章之中就直接赞美“水”为“水利万物”!显然,正因为“水利万物”,所以它是民众以及人们生活、生存不可或缺的必须“物质”。所以,“水”是统治者所必须具有的品德,这样,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给地方长官或统治者提出他们必须遵守的职责!
“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之不祥,是为天下王”的话,是古公亶父说的。他是在殷商晚期武乙执政时期,在自己的《五典》(或《归藏》、《德》论)的最后一篇继“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的后面,来鲜明地论证统治者的职责。这也是针对武乙所犯下的两项不可饶恕的“错误”而指出的。这两项不可饶恕的“错误”是:
1、统治者自己滋生、发展了“敛财”(首创了“贤”)的欲念的不正之风,从而导致殷商王朝整个上层的“得”风(贪污腐败的风气)的泛滥,从而使得民不聊生而日益;
2、背叛了武丁的带头示范的规定,破坏、违背了“每事问”的优良作风而替代成自己的“感情用事”(偏见、偏爱、“仁”的“上人”的行为)、一人说了算的极坏的飞扬跋扈的“一言堂”的作风,形成了言路堵塞、官场黑暗、暗箱操纵而糜烂的政治痼疾顽症!
正因为有这样两项明显的错误,当时的“贞人”们,都纷纷“维护”、“指责”、“批判”这种败坏“传统”的的风气。但是,武乙不但不听从劝阻,反而打击、镇压、消灭了“贞人集团”。从此在中国的历史上“贞人”这个职务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就是在高压王权控制下的史官。(他们的职权仅为三事:在王的面前才能写刻文字以“记事”;接受王的命令,在王的视线之内而做简单的“册命”;为王办事而出使(使)。因此,原来商王朝后期和西周时期的“史官”,都仅只是作“记事”和“冊命”做“事”而已。当时和以前的“史”、“使”、“事”三字相通、同,与“历史”的“史”毫无无关。所以, 周宣王四十三年以前的“史官”是不能涉足“历史” 的。改变这一状况的是周宣王的功劳,是他任命我们的老子[单逨]成为权力“至高无上”的“历人”,从此在中国的境内,“文字”才真正得到了“解放”而普及开来。)
古公亶父不但当时收纳了从商王朝逃亡而来的“贞人”,并且“重用”了他们,而且也认识到“贤”和“仁”的危害。因此,在逃亡而来的“贞人”参与下,完成了当时西周根据地的理论指导的宏篇——《龟藏》!(这是我们国家的第一篇文字著作,西周的康王称为《德》经,老子称为《建言》;孔子称为《为编——行为规范篇》但被后人讹为“韦编”;后来的人们称为《归藏》、《五典》——五片龟底版所刻写的治国宝典。)这些,在老子来完成周宣王交付自己重新整理古公亶父的《龟藏》的时候,就不得不展开来分别反复论述了。所以,从《老子》的第三章、五章就分别以“贤”和“仁”的危害开始而贯穿在全书的批评、批判、鞭打的气氛之中!回头看看,无论是统治者的错误和是官员们的为非作歹,都是“贤”和“仁”的危害而造成的!这才有民众的毫无休止的灾难,只能置身于“澹兮其若海,飂兮若无止”(20章)。 这正是,这个风气造就了人欲为患的无边苦海吗?这个邪恶而又狂暴地腥风血雨,没有止尽地在摧残着民众的身心!
这也是造成苦难深重的中华民族三千余年(从武乙时代算起)的真实原因!
【字词句注释】
天下莫柔弱于水:莫,(副)〈书〉表示“没有谁”或“没有哪一种东西”;柔弱,软弱(相对于“坚强”是“没有用”、“无能”的);水,柔弱、处下(8章)、民众及人们日常生活、生存不可或缺的“物质”!天下莫柔弱于水,天下没有比水更为柔弱的东西了;
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攻,(动)“跟‘守’相对”、攻打;坚强,坚韧顽强、不可动摇或摧毁;莫,(副)〈书〉表示“没有谁”或“没有哪一种东西”;能,能够;胜,比“另一个”优越、战胜、胜过;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但攻击“坚强”的物体时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胜过水;
以其无以易之:以其,因为(它、什么东西);无,没有;以易,来代替(得了);之以其无以易之,因为它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代替得了的呀;(因此,揭示出一个道理:)
弱之胜强:弱,弱小;胜,胜过;强,强大;弱之胜强,弱小胜过强大;
柔之胜刚:柔,柔嫩;胜,胜过;刚,刚毅、刚烈;柔之胜刚,柔嫩胜过刚毅;
天下莫不知:莫,(副)〈书〉表示“没有谁”;不知,不知道(的);天下莫不知,这个道理谁都懂得;
莫能行:莫,(副)〈书〉表示“没有谁”:能,能够;行,照着做;莫能行,但谁都不照着做;
是以圣人云:是以,因此;圣人,古公亶父;云,说;是以圣人云,因此,创立西周的古公亶父说;
受国之垢:受,接受、承认、认识、检查反省(到);国,(自己的)国家;垢,对于民众利益所产生的错误、侮辱、耻辱、伤害……等形成的社会“污垢”;受国之垢,能够承认、认识到对于民众利益所产生的错误、伤害……等形成的社会“污垢”;
是谓社稷主:是谓,才算得(能够做);社是“一方土地”;稷,五谷粮食;社稷,指“一方诸侯”(相当于地方自治的最高长官);社稷主,诸侯国的君主;是谓社稷主,才能够做诸侯国的君主(配当地方行政长官);
受国不祥:受,接受、承认、认识(到);国,(自己的)国家;祥,吉凶的预兆,这里侧重于(民众利益的预兆);不祥,(能够认识到)不利于民众利益的预兆;受国不祥,能够认识、甚至尽量避免、杜绝,不利于民众利益的预兆或行为;
是谓天下王:是谓,才算得(能够做);天下王,统一治理、管理周天下的“王”——统治者;是谓天下王,才能够做统一治理、管理周天下的“王”——做一个比较好的统治者!
正言若反:正言,能够正确认识、识别有害于民众利益的错误行为;若,如、“这样”(就能够避免或尽量少犯乃至杜绝);反,(与统治者“天职”相反的行为)伤害民众利益的错误行为;正言若反,能够正确认识、识别有害于民众利益的错误行为,这样就能够避免或尽量少犯乃至杜绝伤害民众利益的错误行为!
【译文】
天下没有比水更为柔弱的东西了,但攻击“坚强”的物体时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胜过水,因为它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代替得了的呀。
(因此,揭示出一个道理:)弱小胜过强大,柔嫩胜过刚毅。这个道理谁都懂得,但谁都不照着做。
因此,创立西周的古公亶父说:能够承认、认识、检查反省到对于民众利益所产生的错误、伤害……等形成的社会“污垢”,才能够做诸侯国的君主(配当地方行政长官);能够认识、识别,甚至尽量避免、杜绝,不利于民众利益的预兆或行为,才能够做统一治理、管理周天下的“王”——做一个比较好的统治者!
能够正确认识、识别有害于民众利益的错误行为,这样就能够避免或尽量少犯乃至杜绝伤害民众利益的错误行为!
【读后】
“弱之胜强,柔之胜刚”,这个道理谁都懂得,但谁都不照着做。这是老子愤懑地指责西周以来各个时期的王,以及各诸侯国的历代君主,他们都背叛了古公亶父的规定,都时不时地在欺骗、压榨、盘剥……软弱、柔弱的民众。这也严正指明了每况愈下的西周历史,不得不让人瞠目结舌,甚至令人触目惊心。
“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是古公亶父在殷商晚期,针对当时武乙的错误而规定的诸侯国与天下王的不同职责。老子毫不隐瞒地在结尾总结之时阐述出来,并且如此层次分明而一丝不苟!这难道不是我们应该恭敬拜读的好文章吗?
作为统领一方的地方长官,即便是认识水平没有那样“高”,但起码应该知道“民情”或民众的生活情况怎样?那么你就应该在你的权力范围以内,调整你的工作。只要是某民众进入了你的势力范围以内,无论该民众出现什么样的问题,你都应该难辞其咎!
作为国家的统治者,除了直接认识、揭露危害民众利益的千奇百怪各种各样的卑劣做法而严格加以制止以外,还要“预先”防止危害民众利益的千奇百怪各种各样的卑劣做法(包括所谓的理论)的发生,从而做到“防患于未然”!
如果能够这样,我们的国家何愁不能发达兴旺而走在世界的最前列!
好一个“正言若反”,如果不能够认识什么是真正治国的言论,那么就必定偏离治国的方向而不利于民众利益的发展,从而走向前面所陆续揭露出来的“……让民众处于“动之于死地”的景况之中(50章);造成“民好径”的恶果(53章);造成“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物滋彰,盗贼多有”的现象(57章);造成少数人的“福”是用民众的大多数的苦难和灾祸换来的(58章);不能“施惠于民”而做到“报怨以德”(63章);统治者会重复“众人”所犯下的过失和错误(64章);“民之难治”(65章);“民不畏死”(74章);民众的苦难以及不得不铤而走险(75章)统治者及其官员们有敛财的欲念(“见贤”)和行为(77章)等,而对于民众犯下一系列的错误!显然,能够认识、知道真正治国的言论,又认真付之于实践,那么就必定会杜绝上述一系列不良现象。这正是老子的“正言若反”的真实意义。如果一个国家的领导、统治者,连治理国家的“正言”都不知道,那么他所领导、统治(统一治理)的国家能够走上正确的道路吗?
显然老子在这里指出,能够担当统治者或地方长官的条件是,看他们对于民众利益维护的认识程度:没有损害民众利益的行为、并且防患于未然地阻止可能发生的损害民众利益的行为,就可能有资格担当国家统治者;如果能够认识到是有损害民众利益的行为、力图并且着手检查、反省、改正曾经损害过的民众利益的行为(政治污垢),而且对于这种错误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勇于承认、道歉、加倍补偿乃至于对其当时的责任人严肃处理……这样,他就具备了当一个地方长官的条件。
【历史性的错误】
“正言若反”,自从河上公解释为:“此乃正直之言,世人不知,以为反言”之后,影响不小。我们几乎所有的文人都异口同声地解释为:“正话反说”(任继愈);“正面的话好像反话一样”(陈鼓应)。
人们认识《老子》以来,根本没有接触《老子》文章的意思,都在那里闭门造车而自以为是。这也与社会上对于“民众利益”重视的程度,或许有这样或那样的关联。因此,离开《老子》的本意来认识《老子》,就难免胡说八道杂居其间!
【亟待开展研究探讨的问题】
“水”的品德,是否应该成为领导干部学习的表率?
“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是否应该成为我们的高层领导干部学习、学习再学习的“教材”?
“正言若反”是否我们应该学习、研究?它的现实意义还有吗?
【附】
帛书甲本:天下莫柔□□□□□坚强者莫之能□也以其无□易□□□□□□□□胜强天□□□□□□□□行也故圣人之言云曰受邦之訽是胃社稷之主受邦之不祥是胃天下之王□□若反。
帛书乙本:天下莫柔弱于□□□□□□□□□以其无以易之也水之朕刚也弱之朕强也天下莫弗知也而□□□也是故圣人之言云受国之訽是胃社稷之主受国之不祥是胃天下之王正言若反。
王弼的《老子》注•七十八章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以,用也,其谓水也。言用水之柔弱,无物可以易之也。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正言若反。
“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是古公亶父在殷商晚期,针对当时武乙的错误而规定的诸侯国与天下王的不同职责。老子毫不隐瞒地在结尾总结之时阐述出来,并且如此层次分明而一丝不苟!这难道不是我们应该恭敬拜读的好文章吗?
第七十九章——统治者不得任意逼迫、责罚公务员而成为任意、野蛮地对待民众的祸根
[b][font=宋体][size=16pt]第七十九章[/size][/font][/b][font=宋体][size=3]——统治者不得任意逼迫、责罚公务员而成为任意、野蛮地对待民众的祸根[/size][/font][font=楷体_GB2312][size=3]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size][/font]
[font=楷体_GB2312][size=3]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size][/font]
[font=楷体_GB2312][size=3]有德司契,无德司彻。[/size][/font]
[font=楷体_GB2312][size=3]天道无亲,常与善人。[/size][/font]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说明】[/size][/font][size=10.5pt][/size][/size]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是什么原因造成民众的“怨”、埋怨、抱怨、怨恨?是统治者的“敛财”欲念的滋生、发展、蔓延,而责使、促成官吏众人之流的任意执法、野蛮执法之种种所带来的恶果。这样的恶果已经形成,你主观上想去调和、化解,就能够得到满意的结果吗?即若你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成果”,那么所遗留下来的“[/size][/font][font=宋体]馀怨”,也是让你头疼而贻害无穷尽也![/font][/size]
[size=3][font=宋体]在前面我们知道:[/font][font=宋体][size=10.5pt]作为一个国家的统治者,就必须明确国家内外一切小大(大小)事情,都必定都是自己分内之事情!没有国家内外一切小大事情的正确认真对待,那么也没有资格去谈论“治理”、“管理”、统一治理国家的一切小大事情。既然如此,那么国家内外的一切小大事情的直接、间接处理、解决的得当与否,都必须与统治者有关。因此,我们的先人早就总结出“国之有咎,在予一人”的正确认识!正因为如此,老子才严正指出:统治者的行为、统治者的事情、统治者的[/size][/font][font=宋体]意味、趣味、兴味(意念、想法)等,都不是可以“等闲视之”的问题;统治者针对这几个方面,都必须极其严肃认真对待,来不得半点马虎!于是乎,无论是大事小事、无论是多事少事,都不能凭一己之念而“感情用事”。即若被曲解,但是涉及到损伤民众的利益的时候,则宁可被抱怨、埋怨而必须同样坚定不移地“施惠于民”而“[/font][font=宋体]报怨以德”!显然,[/font][font=宋体]坚定不移地“施惠于民”而“[/font][font=宋体]报怨以德”,才是一个统治者的起码品德![/font][/size]
[size=3][font=宋体]显然,国家之大小事情的正确处理如何,往往涉及到的是:一部分官员们的如何直接处理!虽然,有不少的官员们的为非作歹;但也还有不少的官员们是忠于职守,仅仅是由于自己的认识不足,错误地执行公务而造成民众的损失,这是过失性质的问题。[/font][font=宋体][size=10.5pt]本章就是教育统治者“不能轻易责备办事‘不力’(过失性错误)的公务员”,这是造成任意执法、野蛮执法的重要根源之一。因为,在统治者的淫威之下,某些公务员正是被迫而逐渐形成的任意或野蛮行为的![/size][/font][/size]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所以,在总结对统治者的教育的问题之上,这就是必须面对的问题之一。[/size][/font][font=宋体]不重视或不根除这一问题,那么在统治者的执政事务之中,就不能不偏向自己的官员们(官官相卫),而忽视民众的利益。不然的话,就会助长官员们的任意行为或胡作非为,那就必将导致民众的苦难重重、暗无天日!历史的灾难,至今都不是还在危害着我们吗![/font][/size]
[size=3][font=宋体]统治者的直接危害民众,这种现象是比较少见的。统治者在一般的情况下,都是通过公务员而造成对于民众的危害。因此,“[/font][font=宋体][size=14.0pt]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就是统治者针对自己的公务员而说的。[/size][/font][size=14.0pt][/size][/size]
[font=宋体][size=3]另外,我们和需要知道一点应该知道的当时西周的常识。契,(是动词)“用刀雕刻”为契。虽然籀文形成在西周晚期,但那还仅限于青铜器上的“铭文”使用。于是,在西周当时的一般“书写”(刻画)之时,还只能使用甲骨文的文字。在王的面前承担“公务”职责时,公务员往往都“立”下“字据”(即用刀雕刻于龟甲的底版之上,并且留下“签名”似的“灼”印),以示完成“任务”的决心或保证,这就是当时的“契”。西周当时对于“契”并不分左右,把它叫左契(芥——西汉帛书乙本)、右(介——西汉帛书甲本)都是指的一样的实物为“契”。(区分左右“契”是在春秋末和战国时代,但是也还没有把使用的范围扩大到民众之中,在民众之中使用“契约”已经是很晚的时期了。)显然在西周当时,民众是不可能、也没有资格与国家或政府以及官员们去“立”什么“字据”或“契”之类的“契约”的。[/size][/font]
[font=宋体][size=3]故此,这里的“不责于人”就绝对不是统治者“责不责”于“民众”的问题了,当然更不是“官员们”去“责于”民众的问题。他们在执行“公务”之时,还会“柔情”的仅仅是“责于”民众吗?如果,仅仅是“责于”民众,那么也就不会有“野蛮执法”或“任意执法”的现象发生、发展、泛滥而普遍存在了![/size][/font]
[font=宋体][size=3]显而易见,这是统治者在公务员没有完成预定的“任务“之后”,“执左契,而不责于”公务员的问题。显然,能够事事时时处处考虑民众利益的统治者,必须认真查明公务员没有完成预定任务的原因而酌情处理,这就是“有德司契”;然而,不能够事事时时处处考虑民众利益的统治者,就只会按照公务员预定的“契”来进行兑现,没有完成任务就要遭受到统治者的责难、责怪、处罚,这就是“无德司彻”。于是,我们看到后者的后果是造成公务员“任意执法”或“野蛮执法”的发端![/size][/font]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字词句注释】[/size][/font][size=10.5pt][/size][/size]
[size=3][font=宋体][size=14.0pt]和大怨[/size][/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size=14.0pt]和,缓和、调和、和解、解决;怨,怨恨;大怨,大的怨恨,造成民众们比较大的损失、已经民怨沸腾了;和大怨,和解大的民众的怨恨;[/size][/font][/size]
[font=宋体][size=3]必有馀怨:必有,必定还有、一定还(遗留下许多的“后遗症”似的);馀怨,遗留下来的民众的“怨恨”、仇恨;必有馀怨,一定还遗留下来有民众的仇怨;[/size][/font]
[font=宋体][size=3]安可以为善:安,〈书〉疑问代词,(这)怎能;可以为,称得是;善,好、就已经稳妥的解决问题了;安可以为善,这怎能算是稳妥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呢;[/size][/font]
[font=宋体][size=3]是以圣人执左契:是以,因此;圣人,比较好的统治者;执,持有;契,(动)用刀雕刻,在西周当时还只能使用甲骨文文字,在王的面前承担“公务”职责时,公务员往往都“立”下“字据”(即用刀雕刻于龟甲的底版之上,并且留下“签名”似的“灼”印),以示完成“任务”的决心,这就是当时的“契”。西周当时并不分左右,把它叫左契(芥——帛书乙本)、右(介——帛书甲本)都是指的一样的实物:契;左契,公务员(工作人员)为“完成任务”所立下的“字据”(契约);是以圣人执左契,因此比较好的统治者,虽然具有公务员完成“任务”的“字据”;[/size][/font]
[font=宋体][size=3]而不责于人:而,并且、可是;不责,不会责怪;人,(由于,某些或某种不能回避的“灾难”影响,对于民众去征收税费的时候,)没有完成自己原来承担的任务的公务员;而不责于人,却不会责怪没有完成自己原来承担的任务的公务员;[/size][/font]
[font=宋体][size=3]有德司契:德,统治者的(利于民众的或坚持“保证、保障民得”的)行为;有德,坚持“保证、保障民得”的统治者;司契,虽然是按照“契约”的规定而“兑现”所完成任务的成果,但也还一定按照当时的客观情况而审时度势合情合理的处理问题(显然,对于那些实事求是的公务员,不但不会去“责怪”,还要嘉许、褒奖、赏赐他们,从而肯定他们功劳);有德司契,坚持“保证、保障民得”的统治者,虽然是按照“字据”的规定而“兑现”所完成任务的成果,但也还一定按照当时的客观情况而审时度势合情合理的处理问题(显然,对于那些实事求是的公务员,不但不会去“责怪”,反而还要嘉许、褒奖、赏赐他们,从而肯定他们功劳);[/size][/font]
[font=宋体][size=3]无德司彻:无德,不坚持“保证、保障民得”的统治者;彻,(形)通、透、彻底、水清通透到底、清清楚楚,印记(契);司彻,按照“契”的规定,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讨价还价而清清楚楚的逼迫公务员来兑现;无德司彻,不坚持“保证、保障民得”的统治者,只会按照“字据”的规定,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讨价还价而清清楚楚的逼迫公务员来兑现原来的承诺;[/size][/font]
[size=3][font=宋体]天道无亲:天道,自然之道;无亲,不讲亲情关系、不凭感情用事;天道无亲,自然之道是不论亲情、偏爱的(参考[/font][font=Times New Roman]5[/font][font=宋体]章的“天地不仁”与“圣人不仁”);[/font][/size]
[size=3][font=宋体]常与善人:常,经常;与,给予、嘉奖、嘉许、赏赐、赐予;善,善于(服务于民众);人,公务员;常与善人,经常是会赐予善于服务于民众的公务员[/font][font=宋体]的,这样才能保证国家的健全、顺利发展而一往无前![/font][/size]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译文】[/size][/font][size=10.5pt][/size][/size]
[size=3][font=楷体_GB2312][size=14.0pt]和解大的民众的怨恨,[/size][/font][font=楷体_GB2312]一定还遗留下来有民众的仇怨,这怎能算是稳妥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呢?[/font][/size]
[font=楷体_GB2312][size=3]因此比较好的统治者,虽然具有公务员完成“任务”的“字据”,却不会责怪没有完成自己原来承担的任务的公务员:坚持“保证、保障民得”的统治者,虽然是按照“字据”的规定而“兑现”所完成任务的成果,但也还一定按照当时的客观情况而审时度势合情合理的处理问题(显然,对于那些实事求是的公务员,不但不会去“责怪”,反而还要嘉许、褒奖、赏赐他们,从而肯定他们功劳);不坚持“保证、保障民得”的统治者,只会按照“字据”的规定,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讨价还价而清清楚楚的逼迫公务员来兑现原来的承诺。[/size][/font]
[font=楷体_GB2312][size=3]自然之道是不论亲情、偏爱的,经常是会赐予善于服务于民众的公务员的,这样才能保证国家的健全、顺利发展而一往无前![/size][/font]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读后】[/size][/font][size=10.5pt][/size][/size]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本章总结而说明了几个问题:[/size][/font][size=10.5pt][/size][/size]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民众的“抱怨”、“怨恨”、“积怨”的形成是如何产生的;[/size][/font][size=10.5pt][/size][/size]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调节这样的民众“积怨”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关键是执政者压根都不应该造成民众会形成“积怨”,否则即便是调解也会遗留下来不能饶恕的“馀怨”;[/size][/font][size=10.5pt][/size][/size]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统治者与官员们之间“公务”关系的“承诺”、“应允”与否都必定留下“契”的“字据”。那么,事后的公务完成执行情况也还会按照事先的约定“契”的承诺而兑现;[/size][/font][size=10.5pt][/size][/size]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显然,公务员在国家的治理、管理的过程之中的作用是如何的重要;[/size][/font][size=10.5pt][/size][/size]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因此,统治者粗暴、简单、草率……地对待公务员,将会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size][/font][size=10.5pt][/size][/size]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size][/font][size=10.5pt][/size][/size]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而诸如此类的这些,日积月累的一切一切的灾难后果,都会堆积、沉淀、淤积在“弱势群体”民众的身上!他们的苦楚、郁结、抱怨,能够向谁去诉说?[/size][/font][size=10.5pt][/size][/size]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所以,在学习《老子》的进程之中,难道这些问题不都是《老子》文章已经披露出来了的?因此,这篇文章也就是必定的总结之一。[/size][/font][size=10.5pt][/size][/size]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历史性的错误】[/size][/font][size=10.5pt][/size][/size]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人们没有接触《老子》文章的宗旨,轻描淡写的不疼不痒的说什么,“执政者不要与民结怨,要与人为善。用税赋了剥削百姓,用刑法了压迫百姓,都严重构怨于民”,这根本没有接触问题的实质,也解决不了实际问题。[/size][/font][size=10.5pt][/size][/size]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亟待开展研究探讨的问题】[/size][/font][size=10.5pt][/size][/size]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如何认识民众的抱怨?[/size][/font][size=10.5pt][/size][/size]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如何重视极度贫困苦难深重的民众?[/size][/font][size=10.5pt][/size][/size]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如何正确引导公务员正视极度贫困苦难深重的民众们的生活、生存问题?[/size][/font][size=10.5pt][/size][/size]
[size=3][font=宋体][size=10.5pt]【附】[/size][/font][size=10.5pt][/size][/size]
[font=宋体][size=3]帛书甲本:和大怨必有馀怨焉可以为善是以圣右介而不以责于人故有德司介□德司×(彻)天道无亲恒与善人[/size][/font]
[font=宋体][size=3]帛书乙本:禾大□□□□□□□□为善是以圣人执左芥而不以责于人故又德司芥无德司×(彻)□□□□□□□□□[/size][/font]
[size=3][font=宋体][size=14.0pt]王弼的《老子》注·七十九章[/size][/font][size=14.0pt][/size][/size]
[font=宋体][size=14.0pt][size=3]和大怨,必有馀怨,[/size][/size][/font][font=宋体][size=9pt]不明理其契以致大怨已至,而德和之,其伤不复。故曰有馀怨也。[/size][/font][font=宋体][size=14.0pt][size=3]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size][/size][/font][font=宋体][size=9pt]左契,防怨之所由生也。[/size][/font][font=宋体][size=14.0pt][size=3]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size][/size][/font][font=宋体][size=9pt]有德之人念思其契,不念怨生而后责于人也。[/size][/font][font=宋体][size=14.0pt][size=3]无德司彻。[/size][/size][/font][font=宋体][size=9pt]彻,司人之过也。[/size][/font][size=3][font=宋体][size=14.0pt]天道无亲,常与善人。[/size][/font][size=14.0pt][/size][/size]
[font=Times New Roman][size=3] [/size][/font]
第八十章——统治者必须保证、保障地方政府致力于民众生存、生活的改善、完善
第八十章——统治者必须保证、保障地方政府致力于民众生存、生活的改善、完善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
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
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
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说明】
战争虽然是国家必须认真对待的重大事件。但是,当时的各个“地方政府”(诸侯国)都在自己所辖的范围内而穷兵黩武来折腾多苦多难的民众,并且各个“地方政府”相互间的摩擦也经常不断,由此而给民众也增添了无边的苦难。因此,老子针对这样的问题,而阐明当时应该具有的认识:国家的国防军务只能集中在“中央”政府之内,由周天子统一掌握、指挥、调度。各个地方政府只能集中精力,致力于“保证、保障民得”的工作之上。然而,历来的人们对于本章的认识,分歧挺大,完全歪曲了老子的认识(思想)。
最后一段是:“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十八个字通俗易懂,唯独最后两个字,“往来”使所有的人都糊涂了!从文章来看,起头说的是“去兵”,收尾肯定应与其呼应以争战(直接造成民众苦难的祸害)为实!这应该是常识性的问题。但是大家却不这样认识,硬要按己意认为是不交往、是封闭、古板、分散、乌托邦式的自我满足。恰恰人们的认识不知《老子》一书,乃是原刻写在龟甲上的。正因为不容易,老子用了五年多的时间才在公元前776年完成。他所使用的语言基本上源于甲骨文。“往来”一词在西周和商朝是指军队路过、经过。如甲骨文一则:“丁丑王卜贞,其振旅,延过于盂,往来亡灾。王占曰:吉。”(合集36426)辞中的“振旅”为整顿部队,演习操练军队。演习阵法,也为“教振旅”。“延过于盂”即到达,经过“盂”的这个地方。“往来”则指到达、经过、路过这地方多次。“亡”,“无”也、或“有没有”造成。“往来亡灾”是“问”或“回答”,造成什么样的损失都没有。或“卜辞”问“路过盂地时振旅练兵有无造成灾害”。不管怎样去认识该“卜辞”,但“往来”的意思清楚明白,指的是“军队经过多次”或“军队路过多次”或“军队演习阵法多次”。所以,老子在此章的结尾用“往来”二字,也是生花妙笔,可惜,诸多“识者”为什么这样眼拙!却硬要说甲骨文时期的“往来”是“交往”的意思,这叫什么话?显然,老子的用意是:“民至老死,不会相互看到有彼此的(或他人的)军队路过、经过的‘往来’情况”。这样,无疑是从根本上杜绝了发生战争的可能,难道这不是皆大欢喜!?
民众想的是什么?民众不就是想过日子吗?哪个民众不想安稳、平安的过日子:哪个民众不想有个使人满意的而且乐意的食物填饱自己的肚皮?哪个民众不想有个令人满意、日子过得舒坦而且得意的衣服?哪个民众不想有个安稳、平安的常住居所?哪个民众不想愉快、高高兴兴过日子,民众们也非常喜欢自己的长期习惯所形成的通俗的自我约束的“规定”。老子在本章中所教导的统治者们,不就是解决民众的这样一些具体问题吗?这难道不是统治者们自己所应该履行的职责吗?这里,有什么是倒退?是复古?是封闭?
显而易见,本章是老子进一步的全文总结之一,再度强调统治者必须影响、要求、教诲、引导各个地方长官:必须注意、解决、保证、保障每一个民众的起码拥有“衣食住行”的问题;在条件比较好的一定的情况之下必须注意、注重、改善每一个民众的“衣食住行”的问题;在条件可能的情况之下必须完善每一个民众的“衣食住行”的问题!因此,本章的目的已经是一目了然:统治者必须保证、保障地方政府致力于每一个民众生存、生活的改善、完善。于是,无论是什么常住的(固定的)、流动的每一个民众,只要停留或逗留在某一地方的势力范围之内,那么该民众无论出现什么样的问题,其终极责任都应该是该地方的长官“难辞其咎”(当然,也会有些情况要去追究逗留者所在地的地方长官的责任)!
由此也可以看到:统治者的职责是统一管理、治理国家的公务员,一心一意为国家内的每一个民众服务!这才是统治者的天大的事情,也是统治者唯一的职责!也是《老子》全文之中反复阐明的道理!同时,这还是从古至今我们都必须明确的道理。当然,这是成汤创建“禁三风”(《三坟》)儆于有位的宗旨;诚然,也是盘庚首倡“式敷民得,永肩一心”所要达到的效果;显然,武丁的模范执行,公开、透明、每事问而实事求是的作风正是统治者们的表率;{武乙的叛离武丁的行为:倡导“欲念”——“贤”(敛财)的滋生而泛起的“得”风,利用“感情用事”(“仁”的萌芽和发展)代替武丁的“实事求是”。}于是,古公亶父才针对武乙仪所造成的错误,进一步提出了以《德》论规范、约束统治者自己,批判了“贤”与“仁”而作《五典》。这样,才有了《老子》文章的依据,从而只有西周末年的单逨才可以做(刻写)出我们所能够知道的《老子》这本伟大的宝典!虽然《老子》时间久远且经历颇多曲折,致使错章和错误的字句层出不穷,但可沿着这样的治国之精神而促使我们能够真正认识《老子》!
【字词句注释】
小国寡民:“小国寡民”这四个字言简意明,谁都知道,这是指国家小、民众少的意思。《老子》全文的教育对象是周天子,是周天下的最高统治者。周天子不是国君,国君是周天子下属诸侯国的国君,是隶属于周天子管辖的。《老子》文中,以前那么多篇幅(章节)中说了那么多教育周天子的话,这里进一步劝诫:前面我说了那么多,做为最高统治者的你应该怎样呢?你不防在你的下属的诸侯国(地方政府)内,挑选国土较小,民众较少的地方做“政治试点”:去掉不应该使用的“东西”(国防、军事,应该纳入中央统一管理之中,不应该各个地方政府自行操办),用其应该必用而最古老的传统,从而满足民众的需求。(中华民族最古老的真正传统是什么、我们大家却一无所知。)小国寡民,(前面我说了那么多,做为统治者的你应该怎样呢?不妨)先在你所辖的诸侯国内,选其国土较小、人口较少的地方做一个试点;
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使用;什伯,在西周和东周之际“什佰”是军事组织的基层单位,如现在的班、连形式一样。当时五人为伍,二伍为什,五伍为元卒,四卒为佰,十佰为仟。故武王伐纣时有“百夫长、千夫长”[《尚书•牧誓》]的称谓。(或“什佰”为“十佰”所误,是“仟”的基层军事单位,相当于现代的团的军事基层编制);“器”字与《老子•三十一章》中的“兵者不祥之器”的“器”字用法一致。不用,废止不再使用;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首先去掉“什”、“佰”之类的军事组织,保证他们不会打仗了;
使民重死而不远徙:使,让、叫、致使;民,民众;重死,重视死亡爱惜自己的生命;不远徙,不再长途奔波跋涉而远离家乡去当兵打仗;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致使民众重视死亡爱惜自己的生命不再长途奔波跋涉而远离家乡去当兵打仗;
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虽然;舟,船、大船,载兵的大船;舆,车、作战的兵车;无,不、没有必要;乘,乘坐;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然有原来造就的兵船、战车也就派不上用场了,就让它们闲置摆着;
虽有甲兵,无所陈之:虽,虽然;甲,围在人体或物体外面起保护作用的装备,用金属、皮革等制成的盔甲;兵,兵器,斧、戈之类的兵器;无,没有必要;陈,陈列、布阵;虽有甲兵,无所陈之,虽然还有盔甲、兵器,也没有使用的机会和场所;
使民复结绳而用之:使,致使;民,民众;复,恢复;结绳,结绳时代——我们古老的历史时期。在那样遥远的年代,我们的祖先有一种良好的“工作作风”。传说伏羲、神农那个时候,伏羲、神农不仅仅教会民众一些生活、生存的技能,而且伏羲、神农他们是全身心为所有的民众服务。因此,老子告诫统治者必须学习这样结绳时代为民众服务的精神;使民复结绳而用之,要他们恢复我们自己老祖宗结绳记事的时代所具有的工作作风,(要他们的诸侯国的首脑头头们,像当年伏羲、神农两位老祖宗一样,处处为民众的生存生活着想。你看老祖宗们当时只是教民众用火、熟食、驯兽、游牧、刀耕火种、务农、储存粮食、以备饥荒,尝百草,教民自己治病或为他人治病,等等。他们是在干什么,他们是在为民众服务啊);
甘其食:甘,使人满意的、甜(跟‘苦’相对),乐意;食,食物,民众的基本生活必须之一;甘其食,使人满意的食物;
美其服:美,美丽、好看,令人满意、日子过得舒坦、挺美,得意;服,衣服,民众的基本生活必须之一;美其服,令人满意的衣服;
安其居:安,安定、对生活、工作等感觉满足合适,过日子心安、平安、安全;居,住的地方、住所,民众的基本生活必须之一;安其居,感觉满足合适的住所;
乐其俗:乐,快乐、欢乐,高兴、愉快、高高兴兴过日子;俗,风俗、世俗、习俗,民众自己的长期习惯所形成的通俗的自我约束的“规定”, 民众的基本生活必须之一;乐其俗,喜闻乐见的风俗;
邻国相望:邻国,比邻相近的地方(受不同的地方政府管辖);相望,彼此都能够看得见;邻国相望,比邻相近的地方(受不同的地方政府管辖),彼此都能够看得见;
鸡犬之声相闻:这是平安祥和的鸡犬之声,而不是“鸡飞狗跳的鸡犬不宁”的灾难。彼此的鸡鸣和狗吠都能够相互听得见;
民至老死:民众从生到死;
不相往来:都看不见曾经有军队经过或驻扎在这里。
【译文】
前面我说了那么多,做为统治者的你应该怎样呢?不妨先在你所辖的诸侯国内,选其国土较小、人口较少的地方做一个试点。首先去掉“什”、“佰”之类的军事组织,保证他们不会打仗了。
致使民众重视死亡爱惜自己的生命不再长途奔波跋涉而远离家乡去当兵打仗;虽然有原来造就的大船、战车也就派不上用场了,就让它们闲置摆着;虽然有原来制造的头盔、铠甲,也只有收入库中去,再也不会因为有布阵打仗而需要它们。
那么,这“小国”的官员们将要干什么呢?要他们恢复我们自己老祖宗结绳记事的时代所具有的工作作风,要他们的诸侯国的首脑头头们,像当年伏羲、神农两位老祖宗一样,处处为民众的生存生活着想。你看老祖宗们当时只是教民众用火、熟食、驯兽、游牧、刀耕火种、务农、储存粮食、以备饥荒,尝百草,教民自己治病或为他人治病,等等。他们是在干什么,他们是在为民众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而努力工作,以百万年、十万年、万年的历史进程来默默无声的为民众效劳。
比邻相近的地方(受不同的地方政府管辖),彼此都能够看得见,彼此的鸡鸣和狗吠都能够相互听得见,民众从生到死,都看不见曾经有军队经过或驻扎在这里。
【读后】
人类之中,什么是永恒的?是民众的生活、生存的美好、幸福!具体而付诸实现的表现,必定是老子提出的:统治者必须不断地改进、改善他所统率下的民众们生存、生活的现状,使其民众们逐渐达到“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佳境!这不仅仅是中华民族的未来奋斗目标,也必定是整个人类社会光辉而为之拼搏奋斗的美好前景!这正是民族的光荣,也必定是国际的荣耀。这些并不是凭空捏造杜撰出来的,是古以有之的“原始”精神的再现和“放大”与“发扬”! 不能够认识现实,是不能够认识我们的历史的;不知道或不认识自己的历史,也同样是不能够认识现实的。现实是历史的某些“留陈”或“沉淀”;历史是现实的过去!它们是严谨而有机的连接、“绑缚”在一起的,是分割不开的。因此,认识《老子》显然赋有特殊的历史使命,能够认识她也必定可以认识我们自己中华民族的历史!
故此,在认真阅读《老子》的这篇总结文章之一的时候,也必须弄清楚本文的宗旨。弄清楚本文的宗旨(本意)就不得不注重这个“结绳”问题,所以,要弄清老子本意就先须弄清“结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那是比黄帝、尧、舜更早的时代,是传说中的伏羲、神农时代。伏羲、神农是那时候的民众的当然领袖、统治者,他们不是某一个人,而是前赴后继一代又一代的首领,伏羲时代长达二万年乃至百万年以上,神农时代则是“黄帝”之前的一万八千年。伏羲又可称伏牺、伏戏。顾名思义也可知道:羲乃日乃火,这是人类中最早认识火的英雄,是熟食的先祖。是教人用火的“科学工作者,”是巢居、穴居的先行者、是教民娛乐的始祖。神农,则是教人刀耕火种开始务农的祖宗,尝百草四处奔走为民众服务效劳而力图医治民众百病的“医师”。在伏羲、神农时代,我们看不到战争的痕迹,看不到不顾民众死活的尔虞我诈动刀动枪;看到的只是为民众生存生活而服务的忠实公仆,看到的只是民众生存生活的带头人。而这才是老子提出“复结绳而用之”的真实含义。离开了伏羲、神农时代则大道已废也。黄帝杀蚩尤战炎帝建立了新型的统治秩序。《史记》记他“天下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严格地来说,“黄帝存在”的证据严重的不足,是一个人们虚幻的“假设”)。显然黄帝是要民众臣服他。血腥地置民众生死于不顾的统治时期就始于他了,余下的一切统治者,日甚一日继承发扬他的衣缽,不自觉地尊他为自己的始祖。不难分辨老子所说的“复结绳而用之”的意思是什么。正因为他看到了统治者们不顾民众的死活,从而提出你们必须重视民众的生死,去掉对民众不利的战争,这样你们才能够考虑民众的生存生活的基本保证,不断完善、改进民众的生存生活环境,从而真正做到“保证、保障民得”。所以老子接着就提出了下面的四个最低纲领,也是统治者为民众服务的内容或人类理想的检验指标。“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人们对这句话也加以曲解。居然说老子是以上古时代的食物为香甜,以上古时代的兽皮、树叶的服装为美丽,以上古时代的巢居、穴居为安逸,以上古时代的风俗为欢乐。可是这些食、服、居、俗已经离老子生存的时代很远了。老子那时怎么会提出这样一些十分幼稚的问题呢?怎么会放弃他所在当时的食、服、居、俗已经达到了的水准而去“返祖”呢?另外人们读《老子》总是忘记了一个根本问题,《老子》全文的宗旨是教育统治者的,是教育圣人(做一个比较好的统治者)的,它的每句话都有这一必然不能忽视的前提。所以,他在这里说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是统治者管理国家的基本任务,是统治者治理国家后民众的基本生活状况。同时也是圣人(比较好的统治者)之治的自我约束的四项标准,看似简单,触及到民众大家的衣食住行。
然而无论是在古代或者是现代,做到这四项却难上加难。即若当今世界最富有的国家也不能达到让自己国家内的每一个人“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原因何在?他们的统治者只是把“为民众效劳(服务)”当成一句说说而已的空话!我们的老祖宗老子在那样的年代(《老子》成书于公元前776年)就给那时的最高统治者周天子(周幽王)制定了四项民众生活生存的硬指标,然而一直被所谓的有识之士或别有用心的人误解、曲解至今,岂不令人痛哉,祖国的传统何在?纵观当今世界,在各国政治家的施政纲领之中,或隐讳或明确,都表示保证、保障民得,发展、完善其该国民众们的衣食住行的问题,因为这四项指标是任何国家民众生存所不可或缺的根本内容。
【历史性的错误】
由于,人们根本不去考虑民众的利益,更没有文人轻易敢去“干涉、参与、认识国家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政务’”,因此,本章的意思就无人知晓了。于是,“什佰之器”的五花八门,“结绳”的任意“复古”,“往来”的胡说八道而故意肢解《老子》的文章!
【亟待开展研究探讨的问题】
我们是否应该认真学习本章?
是否应该强调国家领导人,必须影响、要求、教诲、引导各个地方长官:必须注意、解决、保证、保障每一个民众的起码拥有“衣食住行”的问题;在条件比较好的一定的情况之下必须注意、注重、改善每一个民众的“衣食住行”的问题;在条件可能的情况之下必须完善每一个民众的“衣食住行”的问题!(千万不要留死角啊!)
是否能够要求或做到:无论是什么常住的(固定的)、流动的每一个民众,只要停留或逗留在某一地方的势力范围之内,那么该民众无论出现什么样的问题,其终极责任都应该是该地方的长官“难辞其咎”(当然,也会有些情况要去追究逗留者所在地的地方长官的责任)!
【附】
帛书甲本:小邦寡民使十百人之器毋用使民重死而远徙有车周无所乘之有甲兵无所陈□□□□□□□用之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邻邦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至□□□□□□
帛书乙本:小国寡民使十百人器而勿用使民重死而远徙又周车无所乘之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邻国相望鸡犬之□□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王弼的《老子》注•八十章
小国寡民。国既小民又寡尚可使反古,况国大民众乎?故举小国而言也。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言使民虽有什伯之器而无所用,何患不足也。使民重死而不远徙,使民不用,惟身是宝,不贪货赂,故各安其居,重死而不远徙也。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无所欲求。
有关甲骨文的“往来亡灾”的几则参考资料:
要想知道、认识甲骨文,必须先认识“卜”字,“卜”是刻画、是“记录”;“占”只是“阅”、“看过”的意思。这些不是后来人们印象中的“占卜”,不是“预料”或“选择”,不是所谓的“商代统治者崇尚迷信,凡行事必先用龟甲兽骨占卜吉凶,事后又将其经过与结果刻在甲骨上,其文字称卜辞,又称“甲骨文”。(见《现代汉语辞海》山西教育出版社2002年9月版.)这些,显然是清末腐儒王国维之流,所谓“发现、认识”甲骨文而遗留下来的弊病!是给我们伟大的殷商先民(祖宗们)的脸上摸黑!是自毁传统!我们的甲骨文研究者,应该重新认识甲骨文,还我们的祖先以清白!
1、(《甲骨文合集》16525.):庚申卜,王,贞,往来亡祸。
2、(《甲骨文合集》24502.):庚午卜,王曰贞翌辛未其田,往来亡灾,不遘祸,兹用。我的译文:庚午日记录,商王说:(某)贞,未来的辛未日去田猎,往来不应该给民众带来灾殃,不能造成祸事。此(这个)记录施行了。
3、(《甲骨文合集》36361.):“己亥卜贞,王省,往来亡灾。”我的译文:己亥日(某)贞记录:商王出去巡视,往来都没有给民众造成灾祸。(商王出巡都是“大”的行动,都有车马人员浩荡的队伍。然而,当时是没有“路”的,必须践踏出巡线路两侧的民众的庄园。因此,稍微不慎就必定会给民众带来致命的伤害。故而,商王是否给民众造成伤害就必须记录在案。)又一则:“辛丑卜贞,王省,往来亡灾。”(与上一则相同。)
4、(《甲骨文合集》37449.):壬申卜贞,王田×(惠),往来亡灾。获白鹿一,狐一。我的译文:壬申日(某)贞记录:商王田猎于×(惠)地,往来都没有给沿途的民众造成伤害。捕获了白鹿一头,狐狸一头。(商王田猎同样是“大”的行动,都有车马人员浩荡的队伍。然而,当时是没有“路”的,必须践踏田猎线路两侧的民众的庄园。因此,稍微不慎就必定会给民众带来致命的伤害。故而,商王是否给民众造成伤害就必须记录在案。)
5、(《甲骨文合集》37471.):“□□□贞,王田于鸡,往来亡灾。[王占曰]:弘吉。兹御获狐八十又六。”我的译文:(某日某)贞记录:商王田猎于鸡地,去的过程和回来的过程之中,都没有给沿途的民众造成丝毫伤害。商王看了这个记录之后高兴地说:太好了。这次行动捕获了狐狸八十六头。
6、(《甲骨文合集》37497.):其一:“戊子王卜贞,田噩,往来亡灾。王占曰:弘吉。兹御获狐一。”其二:“辛卯王卜贞,田宫,往来亡灾。王占曰:吉。”其三:“壬辰王卜贞,田嚏,往来亡灾。王占曰:吉。”
7、(《甲骨文合集》37651.):其一:“戊戌卜贞,王田于淮,往来亡灾。”其二:“戊申卜贞,王田淮,往来亡灾。”
8、(《甲骨文合集》37621.):“往来亡灾”的四个字的意思与前面相同。
注:读这几则甲骨文时,应该注意到,那个时候虽然有车,但是是没有“道路”供车行驶的。我们国家开始修路是在西周中期,但都还仅是“大城市”附近的“半截子”的“准道路”。我们国家真正修路是在春秋时期,因此我们必须注意当时的条件、环境的允许与否,这才有可能读懂我们自己的历史。
第八十一章——统治者必须牢记自己的执政宗旨:只能利于民众而“为而不争”
第八十一章——统治者必须牢记自己的执政宗旨:只能利于民众而“为而不争”信言不美,美言不信。
善者不辩,辩者不善。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说明】
“保证、保障民得”是古往今来的一切国家的统治者执政的最高准则,也是一切统治者的天职!然而,在具体实施这一天职的过程之中,不能也不可能“事必躬亲”去进行,必须借助公务员的共同努力才能致使这一天职的实现。因此,本章就是在这样的前提下了做出的总结性文章。
从本章的“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的16个字来看,显然是针对第2章的“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皆知善訾不善已”的问题的提起,乃至《老子》全文的展开的全部总结,并且这还是第1章的“保证、保障民得”道理的论证之后的总结。这是一篇特殊而必要的总结文字,是《老子》全文宗旨和目的的展现。
任何一个国家的主体都必定是广大的民众。民众的生活、生存的质量的好坏,都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衰成败。而这样的兴衰成败,又直接要看这个国家为民众办实事的国家公务员们的“成绩”如何。国家内的公务员是否能够为民众办实事和“成绩”怎样,还要看这群公务员的头头——统治者(统一管理公务员的领导人)的素质怎样?虽然这些,历经漫长历史的苦苦磨难,现在的世界前沿的某些国家开始逐渐明白:民众的生活、生存的好坏,是检验某一国家先进与落后的唯一标准。(但有些国家,还不太明白。)这应该是目前世界潮流的方向,也是建立一个国家的基本原则,是大前提。
于是乎,有了上面的前提,那么在这个国家之内什么事情最重要?统治者的言行最重要。无论统治者的睿智、能力、能耐、气魄、胆识……糊涂、冥顽、低能、残暴、刚愎、庸俗……等的如何,它们都必须通过统治者的言行而表露出来!显然,这些正是我们古代的真正传统所必须着力注重的治理国家的最大的事情!只有这样,只能这样,才能够促使我们的统治者高度重视自己的言行重要性!因此,作为继承、发扬、再现我们古文化的《老子》,就不能不展现出这方面的有始有终的专门论述!所以,《老子》与《连山》(成汤的《禁三风》)、《归藏》(古公亶父的《德》论)就是我国的最早的治国必读的经典。可惜的是,《连山》是“无字天书”(根本没有文字,只有三个符号);《归藏》是一部“隐字天书”(古公亶父的《德》论,用甲骨文约刻写于公元前13世纪末——前12世纪初的龟甲底版之上,早在春秋时期,由于岁月的无情已经化为齑粉);现在我们所能够看到的《老子》,却是一部“有字天书”(当然就有她自身由于岁月的长久,也被错字错简错误所充斥),她使好多的人们都不明白,只是不自觉地“盲从”而摘录她的只言片语,任意为自己所用而已。
统治者的言、言语、言论是极其重要的问题,他们的言、言语、言论都会变异而成为人们(公务员)的“行动”。因此,统治者必须慎言!何况是面对“信言”?显然,“信言”是统治者服务于民众的宗旨,是《老子》文章的“道理”——“道”的忠实执行,是“保证、保障民得”的实施!这也是自成汤建立以来,先后经盘庚和武丁的发展,再由由古公亶父具体规定成为的治理国家的根本“道理”,最后由单逨翻译成为西周末期的“道”的文字而成为治理国家的唯一的“道理”!
然而,从以往殷商的统治者执政情况来看,除了成汤、盘庚、武丁以外,就再也找不出来能够维护民众利益的统治者了。这是一个严峻而严肃的问题,西周建立以来的每况愈下也说明:统治者背叛古公亶父的规定而我行我素,置民众的利益而不顾!我们回顾一下我们的有限的历史,那一个统治者把民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即便是把民众利益挂在嘴边上的统治者都寥寥无几啊!
另外,“言”的诚信如何,说的话算话吗?这样的简单道理也必然蕴藏其间。因为,统治者的言语必须是“言必行,行必果”的,否则,他就会失去作为一个统治者的资格而将被历史无情的淘汰!
显然,本章的“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是针对公务员的:尽量给予他们为民众服务的真实权力,那么自己为民众服务职责也就完成得更好,一切给予公务员为民众服务的方便,那么统治者自己却得到了最大的服务于民众的方便!
81章的确是结尾的一个篇章:“信言不美”的四个字,就说明了1、2两章的宗旨。
从本章和上面的一章都具备的“总结”性质来看,还揭露出一个涉及到关于《老子》“官方本”与“社会本”以及“楚简本”的问题。这是关于我们《老子》的传本的“历史”问题,也就是目前我们所能够知道的“官方本”(汉帛书甲乙本)、“通行本”(河上公本或王弼本)、“社会残本”(它的任意摘抄就是“楚简本”)。这三个本子都与《老子》的80、81两章有着密切的关系:
1、“通行本”,是公元前374年太史儋偷《老子》书简西逃,过函谷关被关尹截获。关尹是“最早”直接抄录《老子》而外传的第一人。这时的《老子》书简发生错误只能是太史儋偷《老子》书简的仓皇荒乱而致使局部错简,但是80和81章的所在位置却没有错误,同时整个的前后关系也没有错误(当然,也可以知道太史儋根本不懂得《老子》和不知道《老子》文章的顺序)。然而,由于时间的漫长辗转留传到河上公乃至王弼手里时,已经数次被人自我“订正”过,结果越改越离谱;
2、“官方本”是太史儋偷《老子》书简已经献给秦献公,虽然发现《老子》有所错简(并且因为太史儋的心慌意乱再次收拢就更加添乱),太史儋也没有能力给予订正。只能凭借印象而作了某些局部的调整(21、24、22、23和41、40、42等章),那个不可原谅的错误(80与81错简为67与68)却被保存下来。当秦国看到了“社会本”以后,就怀疑太史儋所“订正”的准确性了,加之秦国的“雄心”(野心)和“自己”的认识,就把《老子》的顺序作了一个大胆的调整,38—81作为《德》篇、1—37作为《道》篇,这就是我们看到的汉帛书所抄录的原型版本。显然,由于是手抄的传本,那些“笔误”就在所难免;
3、“社会残本”(它的任意摘抄就是“楚简本”)之所以形成,正是由于有“通行本”和“官方本”的巨大差异,而且又表现在66章以后的问题,于是有人竟然砍掉了66章以后的所有章节而形成“社会残本”。然而我们所看到出土的“楚简本”,则只能是这样“残本”的随心所欲胡乱摘录。(可惜,让某些不知情者吹捧为是最古老的“真迹”!)
【字词句注释】
信言不美:信,确实,信用;信言,诚实而值得民众信赖的语言(指:一切统治者的天职——“保证、保障民得”);不美,语言直白、没有动听的装饰(修饰)的大实话;信言不美,诚实而值得民众信赖的语言——“保证、保障民得”是语言直白、没有动听的装饰(修饰)的大实话;
美言不信:美言,有了经过动听的装饰(修饰)之后,而不是直白普通民众都能够听懂的语言;不信,(是)没有诚心诚意为民众办实事的话(语言);美言不信,有了经过动听的装饰(修饰)之后,而不是直白普通民众都能够听懂的语言,是没有诚心诚意为民众办实事的话(语言);
善者不辩:善者,善于为民众服务的公务员;不辩,(对于自己的行为,从来就)不进行辩驳或辩解;善者不辩,善于为民众服务的公务员对于自己的行为,从来就不进行辩驳或辩解;
辩者不善:辩者,(专门为自己行为)进行辩驳或辩解的人们;不善,(就)不是善于为民众服务的公务员;辩者不善,专门为自己行为进行辩驳或辩解的人们,就不是善于为民众服务的公务员;
知者不博:知者,知道公务员天职的人们(公务员);不博,他必定是专一于“为民众服务的工作”;知者不博,知道公务员天职的人们(公务员),他必定是专一于“为民众服务的工作”;
博者不知:博者,那些不专一于“为民众服务的工作”的人们;不知,他是不知道、不懂得“为民众服务”道理的公务员;博者不知,那些不专一于“为民众服务的工作”的人们,他是不知道、不懂得“为民众服务”道理的公务员;
圣人不积:圣人,比较好的统治者;积,积累、累积,意指权力独揽,对于公务员不放心;不积,(在不违背民众利益的前提下,)是不独揽权力,大胆放手公务员工作的;圣人不积,比较好的统治者(在不违背民众利益的前提下,)是不独揽权力,大胆放手公务员工作的;
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为,尽量支持、帮助(让所有的人们都行动起来);人,人们、公务员、协助自己完成、实现自己执政宗旨的人们;己,自己;愈,更加;有,拥有(指服务于民众的积极效果);既以为人己愈有,尽量支持、帮助、协助自己完成、实现自己执政宗旨的人们,自己更加拥有服务于民众的积极效果;
既以与人己愈多:与,(同36章的“与之”的“与”,指“权力”,统治者是可以“与、夺”的)既以与,尽量放手、给予人们服务于民众的实际权力(让所有);人,公务员(为民众服务的人们);己,统治者;愈多;工作的效果(大家都共同努力“为民众服务”)都累积到统治者的天职的实施之上(成果将无限丰硕);既以与人己愈多,尽量放手、给予人们服务于民众的实际权力,让所有公务员(为民众服务的人们),都累积到统治者的天职的实施之上,成果将无限丰硕;
天之道:自然之道;
利而不害:利,(只会施与客观事物的)利益;不害,不会伤害、损害(客观事物);利而不害,只会利于事物而不会伤害事物;
圣人之道:比较好的统治者所坚持的道理;
为而不争:为,只能是自己的一切作为都必定是对于民众有利益的行为;不争,(取得成绩以后,是)不会去与民众争夺功名、利益的(因为,这样才是自己所应该尽到的职责);为而不争,只能是自己的一切作为都必定是对于民众有利益的行为,取得成绩以后是不会去与民众争夺功名、利益的,因为,这样才是自己所应该尽到的职责!
【译文】
诚实而值得民众信赖的语言——“保证、保障民得”是语言直白、没有动听的装饰(修饰)的大实话,有了经过动听的装饰(修饰)之后而不是直白普通民众都能够听懂的语言,是没有诚心诚意为民众办实事的话(语言)。
善于为民众服务的公务员对于自己的行为从来就不进行辩驳或辩解,专门为自己行为进行辩驳或辩解的人们,就不是善于为民众服务的公务员。
知道公务员天职的人们(公务员)他必定是专一于“为民众服务的工作”,那些不专一于“为民众服务的工作”的人们,他是不知道、不懂得“为民众服务”道理的公务员。
比较好的统治者(在不违背民众利益的前提下,)是不独揽权力,大胆放手公务员工作的。尽量支持、帮助、协助自己完成、实现自己执政宗旨的人们,自己更加拥有服务于民众的积极效果。尽量放手、给予人们服务于民众的实际权力,让所有公务员(为民众服务的人们),都累积到统治者的天职的实施之上,成果将无限丰硕。
自然之道,只会利于事物而不会伤害事物。比较好的统治者所坚持的道理,只能是自己的一切作为都必定是对于民众有利益的行为,取得成绩以后是不会去与民众争夺功名、利益的。因为,这样才是自己所应该尽到的职责!
【读后】
这是一篇绝好而完美的统治者职责范围的美妙无暇的“描述”!不但要统治者自己时时事事处处都必须高度重视一言一行的问题,都必须坚持那个自己必须完成的职责——“保证、保障民得”(信言)的实施;还要最大限度地调动、给予并放手公务员的“为民众服务的热忱”而大胆服务、雷厉风行的作风!只有最大限度的让所有公务员正确的参与,国家的正常工作、民众的些小利益和根本利益,才有可能得到最大的保证、保障!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是多么深刻的揭示了公务员应该如何专一的“为民众服务”的问题。可惜的是,历史至今却走向了:某些人的“修身养性”、“安身立命”……甚至对于“民众”咬牙切齿而愤然要“服民、使民、役民、劳民”,从而置“保证、保障民得”于脑后!这些人们,除了在场面上装装样子,说说空话、大话、官话、套话而已,就再也不会有什么民众的利益问题会让他费心劳神。这难道不是我们几千年来的真实情况吗?
【历史性的错误】
不了解《老子》全文的意思,就不能知道本章的意思,这是息息相通的一个问题。
那些与老子思想不相干的以为,“老子提出了真假、美丑、善恶等矛盾对立的社会现象”,这样对于民众有什么相干?这些人躲在书斋里闭门造车能够和现实挂上钩吗?可惜,在那样早的年代里,人们还没有这样的“闲工夫”,更没有这样的销售市场!这些只能是现代文人的假冒伪劣!
【亟待开展研究探讨的问题】
如何认识《老子》?这本身就是一个大问题。当然,能够正确认识本章,只会促成我们更好的认识《老子》这本我国最早的治国宝典!
【附】
帛书甲本:□□□□□□不□□者不博□者不知善□□□□者不善圣人无积□以为□□□□□□□□□□□□□□□□□□□□□□□□□□□
帛书乙本: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善者不多多者不善圣人无积既以为人己俞有既以予人矣己俞多故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弗争
王弼的《老子》注•八十一章
信言不美,实在质也。美言不信。本在朴也。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极在一也。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无私自有,唯善是与,任物而已。既以为人己愈有,物所尊也。既以与人己愈多。物所归也。天之道,利而不害。动常生,成之也。圣人之道,为而不争。顺天之利,不相伤也。 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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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恰表明老子是唯物主义者。
“常无欲以观其妙”:观察形势、总结经验,不要先入为主,不要掺杂个人利益和欲望,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
“常有欲以观其徼”:制定政策、采取措施,不要坐而论道,不要空洞虚无,必须考虑群众利益和意志,走群众路线。 哈,我是以毛证古的,用毛泽东思想来解释古代典籍。林彪说的好:毛泽东思想来自群众实践和群众智慧,但高于群众实践和群众智慧,所以正确、英明、伟大。 醉翁你怎么是二锅头了!
大家的注解太好了,我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