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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钩 发表于 2008-8-29 09:57

书余说墨之胡侃书僮

清早起来写字,第一个字墨色就洇得不成样子,坏了心情。这是隔夜墨了,墨性和昨天真有些不同。是的,在许多诗词文章中,经常能读到"宿墨"两字,大约隔了夜的墨会产生沉淀胶结之类的物理作用,写起来感觉不是太爽,所以这两字和“宿酒”“宿敌”之类的属同门师兄弟,不算什么好东西。
       磨墨,在古代读书人来讲,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体力劳动。印象中读书人的形象多数是弱不禁风的,又要穿着宽袖口的长衫,在磨墨的时候,不得不用另一只手挽住衣袖,实际上对磨墨的手产生不小的反作用力,磨磨磳磳的,弄得书生们累得腰酸背痛。墨是磨好了,写字赋诗却已经没了气力和精神,经常会推笔而起,倒头睡觉。第二天起来,墨已是宿墨,弃之可惜,将就了就象啃鸡肋。家境宽裕一点的懒得受这份风雅罪过,就破费买个书僮。从此书生们乐得清闲,大梦先觉,草堂睡足之后,书僮们就会磨好一汪浓墨伺候着,公子们尽可以回想到昨夜的好梦,嘴里带着些许梦中残余的微笑,施施然坐下来,把梦里赠给那位偶遇于桃花径下的少女的小诗,用潇洒流逸的字体录了下来,然后得意地从头念起: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这书生应该是“赢得青楼薄幸名”的杜牧。不过我相信杜牧他不买书僮。或华筵,或青楼,酒前歌后,他自有红袖为其添香的。那篇《张好好诗》也是当垆卖酒的张好好磨好的墨吧。
       比他稍前的李贺就体弱多病的,免不了要买个书僮的。史有记载:“贺每旦日出,骑弱马,从小奚奴,背古锦囊,遇所得,书投囊中。及暮归,足成之,率为常。”这个小奚奴大约便是我要说的书僮罢。书僮除了带几粒救心丹准备于李公子呕心呖血过度的时候随时急救之外,首要的任务便是干好磨墨这事了。李公子整天坐在弱马上,就象我们坐电脑前一样的道理,容易得肩周炎腰椎炎一类的隐疾,可不能让磨墨这事累着(讲得不对眉儿医生要指出来哦)。当然,李公子诗兴来的时候,书僮要乖乖地把马牵到远一点的地方去,要不李公子又要兴“瘦马秣败草,雨沫飘寒沟”之叹了。
       古代的书僮往往能从磨墨的当儿学些本事的。比如上文的小奚奴必定粗通中医,善急救术。苏东坡的书僮据说热衷于废品利用,是个环境保护主义者。据野史所述,时人吴倨是个苏迷(套用超女的谐音习惯应改作“黍米”),常现金求东坡字而不得。闻说东坡的书僮爱吃肉,故而找了一个机会和这爱吃肉的家伙套了一下交情,达成了一项废品收购协议——每日由书僮将东坡写过的废纸送出后门,吴倨同志负责收购,并视来料的回收价值以重量不等之猪肉作为报酬。这项交易持续了一段时间,直到东坡发现这家僮的体重超标,细心研究之下,才明白是自家的字惹的祸,决定切断家僮的脂肪供应渠道,叫那吴倨同志把当天的猪肉拿回家让他屋里的煎了油炒了菜。回头对眼巴巴等着先生写字的书僮说:“今日断屠。”
       东坡先生的这个书僮犯的是投机倒把罪,接近买空卖空的期货类交易。还有书僮干脆建起了生产线,造假贩假。
       我家乡在明末清初的时候出过一个书法大家叫吴殿邦。此人善书巨擘大字,连清代挑剔的书评家翁方纲对他也十分的推崇,可惜地域局限了他的影响力。按现代人的评价,吴殿邦的水平绝不逊于当时中原的王铎或董香光的。他的书僮跟得吴解元时间长了,磨墨之余,也常心追手摹,居然写得一手漂亮的吴体字。吴解元的字润笔费较高,一般人消费不起,有为了省钱的人,来托书僮求吴的墨宝。书僮偶然以自己的字混蒙了去,竟也过了关,从此就有了生财的捷径。
       当时广东饶平的黄岗城新建一石亭坊,一正门两翼门,东西各踞有一对精雕的石狮,故名“四狮亭”。潮汕人历来都爱面子,亭子建好之后,乡族议了一番,认为这样的高亭必须请得吴殿邦的题字才有荣光,便辗转托得书僮求字。字取了回来,勒了一块大石匾高悬亭檐。吴的字在本地声名甚隆,不少人争着来瞻仰这位名列潮州八贤的吴解元的笔迹。甚至连邻省福建的一位名人(具体是哪个人却已经模糊了)也闻讯前来,可是看了牌坊上所书的“乡贤大夫”四字之后,摇摇头而去,只说了一句评语:“奴才字!”
       原来,这四字是书僮自家的冒牌产品。
       后来,吴殿邦听得消息,为挽回个人的品牌声誉,特地又写了“龙章宠锡”四字送来,却是笔力雄健,飘逸凌历。这样一主一仆的字悬在亭的东西两面,传作佳话。
       四狮亭在破四旧的时候拆了,两块石牌匾有人说沉于河中,有人说收藏在邻近的粤首庵,前些日子回家,特地去找,可惜并没如愿。
       据说吴殿邦因爱才,待此书僮情如兄弟。书僮能混到这个份上,着实也不容易。
       主人才高八斗,做书僮的耳濡目染,常也有半桶水晃来晃去的。如果公子爷高中状元了,这个书僮也顺理成章能混个管家做做。才子佳人式的小说戏曲中,他们通常被安排做穿针引线的角色,一副机灵模样,甚至胆子大的还要勾引一下小姐的贴身丫环。
       当然,历史也不是从一条路子走到黑的。多数人是书僮做得久了学来些许风流倜傥的本事,有的人却是反过来的,才子的角色做得累了,为了那回头三笑的百媚千娇,竟愿舍身做了人家的书僮。我十几岁的时候看过一部《唐伯虎点秋香》的电影,好象是越剧翻拍的。故事被那说说唱唱的唱腔拖得节奏奇慢,但我爱极了里面唐伯虎对着秋香道情时的那一段唱腔,经常从心头浮起这样唱词:叫一声秋香妹,听我来诉说......然后就陷入对剧情再创造的联翩浮想当中。再后来也看周星星演绎的唐伯虎,看他也为两位弱智公子磨墨,看他如何客大欺主,大笑之余,却代替不了最初这一腔记忆中的越剧腔调。
       不过磨墨也不是完全在浪费时间,有时反而是掩饰或者取巧的办法。比如题字或是现场作诗为文,在脑子卡壳的时候,墨慢慢的磨,心里慢慢的构思,直到想得差不多的时候,取过斗笔,一挥而就。众人竖起大拇指夸奖才思敏捷的时候,要知道那有一半是磨墨的功劳的。
       科举考场带不得书僮,但也不能把墨慢慢的磨,同治年间安徽举子谢松岱就吃了这样的亏,所以才有了做墨汁的想法,才有了今天的“一得阁”。
       自从墨汁发明, 倒是真的应了谢松岱“一艺足供天下用”的初衷,写字的人便少了一份磨墨的辛苦,书僮也不必有了。不过墨汁总是胶性太大,放久了墨性就变了;更可惜的是,从此之后,磨墨的那种文化氛围也渐渐地淡了,再也没有红袖添香的旖旎故事;没有一个聪明伶俐的小书僮,把主人的废纸弄去换了猪肉,也没有一个书僮偷偷地学了吴殿邦的书法,冒名顶替地写几个端端正正的大字。我想,历史进步的车轮从我们的视线压过,所碾碎的一切,是否也有一些美丽的瞬间值得我们偶尔品味一下呢?
       收到一个砚,两方墨条。找个时间我好好的也磨一砚墨来,做一回自己的书僮,或者说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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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墨如烟 发表于 2008-8-29 14:50

好多历史故事,呵呵,新鲜,未曾听过。
我表妹很喜欢书童磨墨的样子,我和她在一块的时候,时常是她用清水来磨墨,我来写字,看着砚台里的墨汁越来越深,心里欢喜。

莲的心事 发表于 2008-8-31 00:25

研墨笔书,倒让楼主洋洋洒洒地写了两篇文字了。呵,看来这墨的功劳很大呀。
最后一段收尾极佳。

沧海 发表于 2008-8-31 21:19

闲闲听楼主讲述这般那般的故事,新鲜,风趣,见识又多了呵!

很喜欢楼主这样的文章,一边欣赏,一边学习补课.

如风吹过 发表于 2008-9-4 09:48

文章极是生动,将一些书法界之事编撰了,让人笑读过后便忍不住想那一个砚,两方墨条如何被利用,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那个谁谁做的书僮,又会编排出个什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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