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台论坛's Archiver

荆楚长恨 发表于 2008-6-17 00:33

现在的理解都是把“定”作为副词,修饰“胜”,确实显得很豪气,当然也狂妄了点。
如果把“定”理解为形容词,修饰“人”,那就是说,人的稳定团结可以战胜客观上的困难。印象里有“人定则亦胜天”的句子,搜索了下有不少结果。

《史记·伍子胥列传》:“吾闻之,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胜人。”

《东周列国志》记载,周宣王听到市上小儿数十为群,拍手作歌:“月将升,日将没;糜弧箕胞,几亡周国。”宣王以为是不祥之兆,于是便严加查防,疑鬼疑神,轻杀杜大夫等人。自己也惶惶不可终日,一病不起。有人认为这是天意,老臣尹吉甫认为“‘天定胜人,人定亦胜天。’诸君但言天道而废人事,置三公六卿于何地乎?”

刘过《襄阳歌》:“人定兮胜天,半壁久无胡日月。”

丌亓戼 发表于 2008-6-17 19:22

qwqweqw.....

[[i] 本帖最后由 丌亓戼 于 2008-6-17 19:43 编辑 [/i]]

浮萍 发表于 2008-6-17 19:36

[quote]原帖由 [i]醉翁[/i] 于 2008-6-16 23:24 发表 [url=http://bbs.qintai.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41297&ptid=17967][img]http://bbs.qintai.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以偏概全?所有例证法都是以偏概全。难道我们从今往后就该废弃例证法? [/quote]
嘿嘿,如果所有的例证法都是像你这样的以偏概全,那这样的例证法不要也罢!

窗外 发表于 2008-6-17 20:11

[quote]原帖由 [i]醉翁[/i] 于 2008-6-16 23:34 发表 [url=http://bbs.qintai.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41299&ptid=17967][img]http://bbs.qintai.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只有人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有目标、有计划地改造自然、社会和人本身,也就是所谓“胜天”。如果没有人类的发明创造,宇宙会自己制造出飞机、火箭、原子弹、电话、电脑么?
我们讲人定胜天,不等于说人已胜天。人定胜天作为一条规律,是有曲折性的。人类历史是波浪式发展的,是螺旋式上升的。但人类未来的生活必定会更美好![/quote]
如果没用人类发明创造,宇宙自己也许不会制造出飞机、火箭、原子弹、电话、电脑,但宇宙也许会有更多的森林、更广的绿地、更美的山水、更动听的蝉鸣鸟啼。。。
人和山河大地、花草虫鱼一样是自然是宇宙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人自己把自己从自然中独立出来、异化出来,但这种异化并不能否认其是有限的存在这一经验事实,人有生老病死,地球有存有亡,任何一个具体的经验的存在都不可能超越经验而永恒。
因此,人定胜天也好,人已胜天也好;规律也好,反规律也好;人类历史波浪式发展也好,螺旋式上升也好;都是指人作为经验存在而有的常态,都不可能否认自己的经验存在。而人类未来生活必定会更美好这一憧憬和设想也是就经验世界而言,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我们追求理想,但却无法无视现实。

浮萍 发表于 2008-6-17 20:14

[quote]原帖由 [i]醉翁[/i] 于 2008-6-16 23:38 发表 [url=http://bbs.qintai.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41300&ptid=17967][img]http://bbs.qintai.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道理很简单,我们不能因为浮萍在琴台活动,就得出结论说浮萍在琴台的所有活动都是琴台的自身活动。如果浮萍不在琴台发这张帖子,那么琴台就不会有跟这一模一样的帖子。 [/quote]
道理是很简单。
浮萍是琴台的浮萍,浮萍在琴台的活动当然属于琴台所有活动的一个部分;人类是宇宙的人类,人类的活动自然也是宇宙活动的一个部分。
我们并没有说浮萍的活动就是琴台自身的活动,而只是说是其中的一个部分;我们也没有说人类的活动就是宇宙自身的活动,而只是说是其中的一个部分。
如果浮萍不在琴台发这种帖子,琴台自然不会有和这张帖子一模一样的帖子,但是属于琴台的浮萍在琴台发的这个帖子,自然是属于琴台的;如果人类不在宇宙活动,宇宙自然不会有和人类活动一模一样的活动,但是如果属于宇宙的人类有活动,自然是属于宇宙活动的一个部分。
如果不想让人类的活动属于宇宙,那除非人类从宇宙中消失。

蓝色妖姬 发表于 2008-6-17 20:26

哈哈,楼上的在说绕口令吗,我有点晕喽。

阳雪松 发表于 2008-6-17 22:04

“与一颗恒星的寿命相比,我们就好比蜉蝣一样,朝生暮死,不到一天就结束了生命。在这种短命的生物看来,人类是迟钝的、令人厌倦的、几乎不动的、几乎什么事情也不做的。而在恒星看来,人生不过只是短暂的一瞬,只是亿万短暂生命的一员,虚弱地挣扎在一个由硅酸盐和铁组成的酷寒而又坚硬的、极其遥远的星球表面上”————
“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

小猪走江湖 发表于 2008-6-18 11:20

额,如此如此,实在没想到会有这样激烈的讨论啊?!
我不支持“人定胜天”的说法。首先这话目前看到有2种解释:其一,“人定胜天”是指完全战胜自然界,这是不可能的,不需多说;其二,“人定胜天”是指通过对人的定,来适应自然,达到与自然界的统一。对于这种说法,也是不成立的。无论从社会的角度讲还是从个体角度讲,在“量比例”与“质高低”上人都不足以与“天”相对等,如果对等那就是两个天,天何以胜天?何况人呢?
唯一可取的是,“人定胜天”的说法部分宣扬了进取精神。但是这话只能在精神上起点作用,不能当真的,就像封建帝国里臣民山呼“万岁”一样。呼“万岁”有一定意义,但是如果谁包括皇帝自己,也把“万岁”当真就可笑咯。

天涯孤草 发表于 2008-6-19 14:25

我觉得上帝会被咱们的讨论逗得笑死

浮萍 发表于 2008-6-20 18:09

[quote]原帖由 [i]天涯孤草[/i] 于 2008-6-19 14:25 发表 [url=http://bbs.qintai.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41923&ptid=17967][img]http://bbs.qintai.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觉得上帝会被咱们的讨论逗得笑死 [/quote]
能把上帝逗的笑死才好呢,反正上帝不是俺家滴(*^__^*) 嘻嘻……

醉翁 发表于 2008-6-21 00:41

[quote]原帖由 [i]小猪走江湖[/i] 于 2008-6-18 11:20 发表 [url=http://bbs.qintai.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41647&ptid=17967][img]http://bbs.qintai.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唯一可取的是,“人定胜天”的说法部分宣扬了进取精神。[/quote]

进取精神是唯一符合科学的精神。“人定胜天”的说法如果不符合客观规律、不符合我们的生活经验,如何能激人奋进?

醉翁 发表于 2008-6-21 00:45

[quote]原帖由 [i]浮萍[/i] 于 2008-6-17 19:36 发表 [url=http://bbs.qintai.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41507&ptid=17967][img]http://bbs.qintai.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嘿嘿,如果所有的例证法都是像你这样的以偏概全,那这样的例证法不要也罢! [/quote]

可是,事物的发展并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例证法至今还被大量使用着。就因为以偏概全总比空中楼阁好。宣扬天定胜人观点,恰恰是没有任何例证的。

醉翁 发表于 2008-6-21 00:50

[quote]原帖由 [i]浮萍[/i] 于 2008-6-17 20:14 发表 [url=http://bbs.qintai.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41514&ptid=17967][img]http://bbs.qintai.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如果浮萍不在琴台发这种帖子,琴台自然不会有和这张帖子一模一样的帖子,但是属于琴台的浮萍在琴台发的这个帖子,自然是属于琴台的;如果人类不在宇宙活动,宇宙自然不会有和人类活动一模一样的活动,但是如果属于宇宙的人类有活动,自然是属于宇宙活动的一个部分。
如果不想让人类的活动属于宇宙,那除非人类从宇宙中消失。 [/quote]

浮萍属于琴台?那你明天不用上班了,今晚也没必要睡觉了。
人类属于宇宙?那我们就该听天由命,什么都不用干了,就等着宇宙安排我们的命运吧。
你每餐吃的米饭是属于锅,还是属于碗?

浮萍 发表于 2008-6-21 09:04

[quote]原帖由 [i]醉翁[/i] 于 2008-6-21 00:50 发表 [url=http://bbs.qintai.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42420&ptid=17967][img]http://bbs.qintai.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浮萍属于琴台?那你明天不用上班了,今晚也没必要睡觉了。
人类属于宇宙?那我们就该听天由命,什么都不用干了,就等着宇宙安排我们的命运吧。
你每餐吃的米饭是属于锅,还是属于碗? [/quote]
哦哇哈,醉斑斑熬夜看萍帖,感动哎。。。。
琴台的浮萍自然是属于琴台,琴台之外不会有琴台的浮萍,今天周末自然不用上班,今天即使不是周末,浮萍既然来了自然是到琴台上班而不是去别处上班,至于用不用睡觉,醒着的浮萍自然不会睡觉,睡着了的话谁打字给你看?(*^__^*) 嘻嘻……
我说人类属于宇宙,并不是说就该听天由命,也没有说就是听天由命,更不是说什么都不用干了,更更不是就等着宇宙安排我们的命运,人类属于宇宙 和 听天由命 是两个概念,就像真正知道 老子所讲之“无为”的人绝不会把老子之“无为”理解为什么都不干一样,我们也不会把“人类属于宇宙”理解为“听天由命”。花儿属于自然,但花儿有开有落,花儿的开落荣枯一依自然,你能说花儿是听天由命不成?我想醉先生八成是真的吃醉了,居然会把“人类属于宇宙”和“听天由命”等而同之。。。(此处大笑醉斑斑n声。。。。。。)
我每餐吃的米饭在锅则属于锅,在碗则属于碗,吃到肚肚里则在肚肚,自然如此,有何异议?
哇哈哈哈,醉翁斑斑,酒醒未?

醉翁 发表于 2008-6-21 11:48

[quote]原帖由 [i]浮萍[/i] 于 2008-6-21 09:04 发表 [url=http://bbs.qintai.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42446&ptid=17967][img]http://bbs.qintai.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哦哇哈,醉斑斑熬夜看萍帖,感动哎。。。。
琴台的浮萍自然是属于琴台,琴台之外不会有琴台的浮萍,今天周末自然不用上班,今天即使不是周末,浮萍既然来了自然是到琴台上班而不是去别处上班,至于用不用睡觉,醒着的浮萍自然不会睡觉,睡着了的话谁打字给你看?(*^__^*) 嘻嘻……
我说人类属于宇宙,并不是说就该听天由命,也没有说就是听天由命,更不是说什么都不用干了,更更不是就等着宇宙安排我们的命运,人类属于宇宙 和 听天由命 是两个概念,就像真正知道 老子所讲之“无为”的人绝不会把老子之“无为”理解为什么都不干一样,我们也不会把“人类属于宇宙”理解为“听天由命”。花儿属于自然,但花儿有开有落,花儿的开落荣枯一依自然,你能说花儿是听天由命不成?我想醉先生八成是真的吃醉了,居然会把“人类属于宇宙”和“听天由命”等而同之。。。(此处大笑醉斑斑n声。。。。。。)
我每餐吃的米饭在锅则属于锅,在碗则属于碗,吃到肚肚里则在肚肚,自然如此,有何异议?
哇哈哈哈,醉翁斑斑,酒醒未?  [/quote]

万物皆独立,客观上根本不存在谁“属于”谁的问题。“属于”这个概念,饱含傲慢和偏见。正因为万物独立存在,它们之间才可能发生种种联系,互相作用,从而形成一定关系,而且这关系是变动不居的。“米饭在锅则属于锅,在碗则属于碗”,这论点是荒唐的。每个人都得上厕所,你也不例外。难道你上厕所时,你就属于厕所?事实上,人类的理念是:厕所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设置的,它是为人类服务的。就象锅、碗用来盛饭,也是因为人类满足自身需要而制造的一样。米饭是独立的,只是被人类煮食,才得以与锅、碗发生关系。如果米饭是“属于”锅的,碗如何能得到它?同理,你也是独立的人,并没有卖身于琴台,怎么会“属于”琴台?你只是因为喜欢发贴回贴,才与琴台发生关系。
深入探讨这些问题,我们才能明白,“人类属于宇宙”这一论点是荒唐的。宇宙,是人定义的,是人类根据自身认识能力、活动能力来描绘人类生存环境的宏观概念。人类是独立存在的,所以才会与万物发生联系,才会互相作用。
搞清楚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人定胜天”的天,并非指宇宙。人类不可能脱离一定条件、环境而独立存在。只有精神病人才会去对抗宇宙。“人定胜天”的天,指的是天道,是客观规律。人类认识规律、利用规律、改造规律,都是为了自身更好地生存。天道、规律能不能改变?答案是肯定的。弱肉强食是天道,以弱胜强、以少胜多就是人胜天。人类听力、视力、能力有限,这是客观规律;人类发明使用电话、卫星、电脑等等,就是人胜天。

浮萍 发表于 2008-6-21 15:15

回复 35楼 醉翁 的帖子

醉翁斑斑,想问题不要这样经验好不好?宇宙是锅碗瓢盆吗?米饭可以脱离锅碗而存在,那你去找一个脱离“宇宙”的东东来?你这样理解“宇宙”难怪会从“傲慢和偏见”的角度去理解“属于”了。
“我”是一个独立的人,我与琴台没有任何的关系,当然是不会“属于”琴台,更不是 您所说的什么什么“卖身于琴台”;但是,“我”所使用的“浮萍”这个符号只有在琴台才存在,就和你自己用“醉翁”而不是真身在琴台出现一样,大家看“醉翁”在琴台发的帖子自然会相到是醉翁的所为,这与你本人如何相去甚远。。。也就是说,是“醉翁”卖身于琴台,而不是你本人卖身于琴台。。。。
深入探讨这些问题,我才算明白,醉翁为何这样荒唐地理解“人类属于宇宙”这六个字。
“宇宙”是人定义的,但又不独是人定义的,人可以根据自身的认识能力、认识活动描绘人类生存的环境,宇宙中的其他存在者又何尝不是如此?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蚂蚁有蚂蚁的社会,蜜蜂有蜜蜂的王国,你可以利用你所说的“规律”更好地生存,蚂蚁、蜜蜂。。。也可以“利用”它们所熟悉的方式更好的活着,如果说人可以“胜天”,那所有的存在者都可以说是在以自己的方式“胜天”。又怎么能独说“人定胜天”?
通观醉翁斑斑所说,其所谓“胜天”充其量还只是就“器”世界而言罢了。
看来醉斑斑受某某老太太的毒害真真不浅。。。。
呜呼哀哉,尚飨!!

[[i] 本帖最后由 浮萍 于 2008-6-21 20:44 编辑 [/i]]

梅雪清梦 发表于 2008-6-21 19:23

以前在论道版看到小萍一些回帖,就感觉这丫头不简单,果然是呢!

这电脑送不了花花给你,可见人难胜天;这电脑却让我看到精彩讨论,似乎人能胜天。

大家讨论得这么热闹,我只偷偷看看,大家继续:)

[[i] 本帖最后由 梅雪清梦 于 2008-6-21 19:26 编辑 [/i]]

天行健 发表于 2008-6-21 20:32

好热闹的话题

人定胜天,一种乌托帮式的理想,有梦就有希望:)

丌亓戼 发表于 2008-6-22 03:52

(河伯)曰:「何謂天?何謂人?」

[[i] 本帖最后由 丌亓戼 于 2008-6-22 03:55 编辑 [/i]]

浮萍 发表于 2008-6-22 08:08

回复 39楼 丌亓戼 的帖子

北海若曰:“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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