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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haozhu 发表于 2008-3-15 15:55

中国文化的信任系统——从普遍主义说到特殊主义

引子:这篇文字可能比较长,也比较学术化,权当自慰。

                                                     一
     在中国文化中,内圣之学和外王之术的分裂和背离,在外在形式上表现为特殊主义和普遍主义的对立。“特殊主义”(particularism)和“普遍主义”(universialism)是社会学中的两个相互关联的概念,由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帕森斯和希尔斯提出。根据他们二人的解释,特殊主义是指“凭借与行为者之属性的特殊关系而认定对象身上的价值的至上性”,而普遍主义则是“独立于行为者与对象在身份上的特殊关系的。”总的来说,二者的区别在于:支配着人们彼此取向的标准依赖还是不依赖存在于他们之间的特殊关系。
  学术化的术语总是如此地晦涩,以至于把我们搞得一头雾水。其实说白了很简单,普遍主义就是一视同仁,把每个人都看成平等的个体,而不被自己的私人情感的所左右。如果你是一个幼儿园的阿姨,恰巧你的孩子也在幼儿园,那么分苹果的时候,就要平等地看待这些小朋友,包括自己的孩子。这就是“普遍主义”。也就是帕森斯和希尔斯所说的“独立于行为者与对象在身份上的特殊关系”。这里,幼儿园的阿姨与她自己的孩子就有着这种“特殊关系”,而与其他的孩子没有这种关系。相反,你如果偷偷地把一个个头比较大的苹果塞到你的孩子手里,而分给其他小朋友的则是比较小的苹果,那么她就是在凭借与自己的特殊关系(母子关系)而认定价值的至上性(把大个的苹果给自己的孩子吃)。
  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概括西方文化和中国文化的特质。如果说西方文化是一种“普遍主义”为主导的文化,那么,中国文化则是一种靠“特殊主义”维系的文化。前者因为“普遍主义”演绎出了契约精神和民主传统,而中国文化则因为“特殊主义”推导出了人伦情感和等级秩序。前者因为工业化的渗透,面临着技术的疯狂和人的工具化的危险,后者则因为人伦情感的异化和等级制度的僵化,面临着如何面对“科学”和“民主”的尴尬。下面先讲一下西方文化的特质。在我看来,西方文化的特质就是一种“普遍主义”。
  我在读《通鉴》的一开头就讲过,把中国的文化和西方的文化加以比较,并在一种纬度上指出了二者的差异(而非优劣)。西方的蓝色文明过早地斩断了人和人之间的联系,从而使得西方文化对人的个体生存极为关注。对个体而言,通过向外探究和强调,造就了西方悠久的形而上学传统、科学传统和宗教精神,从而使得西方人不会面对人生的有限而茫然失措。向外超越对西方人提供的是一种安身立命之本,这是一种价值的归宿和精神的家园。身为东方人,我们也许永远都不会明白宗教和科学在西方人眼里意味着什么,也正因为此,中国人不知道什么是科学精神,更不知道什么是宗教情怀。因为这是文化之根。正如康福德在《从宗教到哲学》中所说的那样:“西方人经过毕达哥拉斯以后,受其影响的各种体系都是倾向于出世的,把一切价值都置于上帝的不可见的统一性之中,并且把可见的世界斥为虚幻的,说它是一种浑沌的介质,其中天上的光线在雾色和黑暗之中遭到了破坏,受到了蒙蔽”。可见,西方人的价值世界和精神家园在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世界,而正是这个自己制造出来的世界给了自己意义和活下去的勇气,正如伯奈特在《早期希腊哲学》中所说的:“我们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异乡人,身体是灵魂的坟墓,然而我们决不可以自杀以求逃避,因为我们是上帝的所有物,上帝是我们的牧人,没有他的命令我们就没有权利逃避。”
  对西方人而言,价值的归宿和精神的家园根本就不存在于现实的经验世界里,但人又必须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里,和大自然打交道,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要和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交换,要和身边的人进行竞争和合作。人是超越的,又是现实的,因为人有一个肉体,因为人要吃饭。所以,西方文化再有科学和精神支撑起自己的精神世界以后,也用法律和契约规定了现实生活中的游戏规则。既然人的肉体是邪恶的,那只有通过束缚才能中规中矩;既然人和人的之间的关系纽带已经被彻底剪断,那只有通过契约才能确立人和人之间的游戏规则。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不会因为人和人之间的特殊关系而有所“照顾”,同样,在契约面前,人人都是自愿的,是以平等身份,本着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关系确立的,否则,则无契约可言。而契约没有任何内在的基础,多为临时性的,父子关系一旦确立就无法更改,则契约则是根据人们的利益需要随时可以确立,也可以随时可以解除的。所以,西方的人际关系多为俱乐部似的。
  所以说,在西方文化大背景下,确立游戏规则的是契约,而不是身份。西方人没有中国社会如此发达且无孔不入的“关系网”,也没有将这种关系上升到理论高度的“关系学”。哪怕是父子、兄弟、夫妻,也是明算账,丑化说在前。淡化身份,服从契约,是西方文化的特质,这就是帕森斯和希尔斯意义上的“普遍主义”,即“独立于行为者与对象在身份上的特殊关系的。” 克林顿退休以后,也要像一个普通老百姓那样去演讲,出书,挣些零花钱,最近据说布莱尔退休以后将受雇于美国的一个大公司。他们的角色是法律赋予的,只是临时的,当他们在法律赋予的角色中退出后,就是一个平常人,普通的不能再普通。正因为此,也无所谓什么权势,任何人不能再法律和契约之外行使任何特权,正如普通百姓的家门一样,“风可以进,雨可以进,但美国总统不可以进。

erhaozhu 发表于 2008-3-15 15:59

中国文化的信任系统——从普遍主义说到特殊主义(之二)

而在中国文化的大背景下,展现的却是和西方完全不同的景象。如果说西方是一种“普遍主义”,那么中国文化展现的则是“特殊主义”,因为人伦情感在中国人的生活中占据主要的地位。中国人不需要外在的宗教就能够坦然面对生死,不需要人为地制造意义照样能够坚持独特的形而上追求。因为什么呢?人伦情感,中国人的价值取向不在外在世界,就在现世,在由血缘连接起来的人和人之间的感情。尼采杀死了上帝,西方人不知所措了,因为上帝对西方人很重要。但对中国人来说,又没有上帝却是无关紧要,但如果被自己的家人抛弃,没有亲人,没人关怀,却是不可忍受的。所以中国人没有向外扩张的兴趣和爱好,一切皆在当下,在当下脉脉含情的人伦关系中。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中国人对遥不可及的事从表现为有意回避,存而不论,而不像西方人追求真理一样,尽管不能占有,但却把生命的意义寄托在这种永不停住的追求之中。这充分表明了中国人生存的世俗性和情感化。
  梁漱溟在其著名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所写的那样:“所有人类的生活大约不出这三条路径样法:(一)向前要求;(二)对于自己的意思变换、调和、持中;(三)转身向后去要求;这是三个不同的路向。这三个不同的路向,非常重要,所有我们观察文化的说法都以此为根据。西方文化就是以意欲向前要求为根本精神的,而中国文化则是以意欲自为、调和、持中为其根本精神的。印度文化是以意欲反身向后要求为其根本精神的”。
  梁漱溟的这种划分也许过于武断,将人类繁杂多样的文化形态纳入到这三个不同的意欲追求方向当中,未免过于牵强。但他由此对中西文化所做的区分却是中肯的。无独有偶,美国学者许烺光在人类学研究的基础上试图从社会组织形式中找到中国、印度、西方三种文化之不同的关键所在。他认为,人之所以不同于野兽,源于人有着超出生理需要之外的社会需要,如社交、安全、地位等。这些需要不是任何一个个体的人能够独立实现的,要满足这些需要,必须借助于社会集团的力量。人类的社会需求首先要在“初始集团”中得到满足,当“初始集团”满足不了这些要求时,人们便要在“二次集团”中寻求满足。无论中国人、印度人还使西方人,他们的“初始集团”都是一样的,即家庭。然而,中国人、印度人、西方人在“二次集团”的选择上却有着很大的不同:在中国,我们发现极为重要的二次集团是宗族;与之对照,在信奉印度教的印度,极为重要的二次人类集团是种姓,在美国则为俱乐部(在最宽泛的意义上,它指的是亲族集团之外的所有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而结成的自由协会或团体)。正是由于“二次集团”的不同,导致了三种文化的巨大差异。即中国人的“情境中心主义”和“相互依赖”,印度人的“超自然中心主义”和“单方面依赖”,美国人的“个人中心主义”和“自我依赖”。显然,与梁漱溟相比,许烺光的这些观点更具体、更细致,也更有说服力。但美中不足的是,他既没有告诉我们,家庭何以一定会成为各种文化之共同的“初始集团”,他也没有告诉我们,中国人、印度人、美国人何以会在共同的“初始集团”的基础上选择了不同的“二次集团”。
  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以笔者的功力,估计也回答不了这个问题。但无论梁漱溟所说的“以意欲自为、调和、持中为其根本精神的”,还是许烺光所分析的“情境中心主义”和“相互依赖”都在很大程度上道出了中国文化的特质。这种人伦情感至上、血浓于水的“相互依赖”使得中国人不可能出现西方意义上“普遍主义”,而更多地是“凭借与行为者之属性的特殊关系而认定对象身上的价值的至上性”的“特殊主义”。正因为此,中国人宁肯牺牲事实,也要维护价值的正当性,给人一种是非不明的味道:
  
  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这个“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的故事在以法治国的今天肯定不再提倡。但在我看来,正是这种“父子相隐”切中了中国文化的实质,父亲偷了东西,儿子要为父亲隐瞒,儿子偷了东西,父亲也要为儿子隐瞒,而不是互相告发。“大义灭亲”在中国之所以成为一种美谈,正是因为我们大多数人都做不到这一点。在中国人眼里,情感和价值远远比是非曲直更重要。今天我们同样面临着这样的尴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因为利益纠葛父亲和儿子对博公堂的情形,但在他们据理力争的背后更多的则是忧伤、失望和孤独。即使打赢了官司又如何呢?双方都将是失败者,因为父子之情已经不再了。这就是我们的文化。

erhaozhu 发表于 2008-3-15 16:06

中国文化的信任系统——从普遍主义说到特殊主义(之三)

“特殊主义”的通俗表达就是“关系学”,在中国文化的特殊背景下,世俗生活中的“关系学”充斥着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硬性的标准只是一个外在的形式,而非能在实质意义上发挥实际效能。货币、分数等一系列带有“普遍主义”色彩的东西很难确立起权威地位。买房子光有钱不行,还要靠关系排上房号;考研究生,仅靠努力是不够的,还要和导师搞好关系,春运期间,车票成了紧俏商品,有钱的作用是有限的,只有认识铁路上的熟脸朋友,才能买到卧铺。。。。。。总之,在情感至上、价值关系化的中国社会中,关系学走进了各行各业,渗透到了社会的角角落落。
  《论语》中说:“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者,而好作乱者未之有矣。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可谓仁之本也”。我反复引用这句话,在于说明中国文化是借助一种血缘伦理关系而树立人生的意义的,另一方面也建立起了社会的秩序,“内圣外王”通过“仁”和“礼”的互动达到辩证统一。所以,泛泛意义上的“博爱”在中国社会根本无法行得通,而真正深入到我们民族血液中的是“亲亲”的差等之爱,有别之爱,并以此为核心,向外散播,从而能够“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正因为此,这种情感本体化的世俗表现形式就是“关系学”。“关系学”作为一种特定的信任、特殊的情感和特别的价值,凝聚着中华民族。无论是“父子相隐”,还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还是“犯我天威,虽远必诛”,都是这种“特殊主义”的变种或者表达形式。
  “特殊主义”和“普遍主义”各有利弊,都存在着自己无法克服的缺陷。根据物理学上的能量守恒定律,信任度和信任圈子可以看作是两个函项,二者相乘的总量却是一样的。西方文化所信奉的“普遍主义”使得信任的范围无限扩大,渗透在社会的方方面面,标准是客观的,一切都要拿到这个客观标准面前为自己的存在作辩护,或者放弃存在的权利。如果我们去看看西方的法律,看看西方的市场经济,就会明显看到这种“客观标准”抑或“客观规则”的威力。但是,这种“普遍主义”尽管无限扩大了信任的范围,但信任的强度却是非常逐渐减弱的,弱到非要靠外在的强制才能维持,而非建立在人性的自觉上。但恰恰是后者,才是一个人成其为人的标志,在外在强制力的“监视”下循规蹈矩又有什么意义呢?而中国文化的“特殊主义”信任强度却非常高,血肯定比水要浓,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并不需要外在的强迫,而完全出自人性的自觉,这种自觉索然把人性照耀得无比光辉,但却是在狭小的范围内才能奏效。
  在以扩大化了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的蔓延下,普遍主义的呼声越来越高,而特殊主义却是节节败退。很显然,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商品的自由流通,必须打破小圈圈的信任结构,必须割断那种“任人唯亲”式的人伦情感,必须克服建立在地缘凝聚基础上的保护主义。更为甚者,很多人都把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的差别看作现代社会和古典社会的分水岭。于是,中国在向西方看齐的过程中,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努力中,也在慢慢有意识无意识地打破特殊主义所标志的狭隘信任结构,而向普遍的信任系统过渡。而这也正是中国所谓的现代化过程。
  著名政治学家梅因说,现代化运动不过是一场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套用我们这里的术语,所谓现代化就是一场由特殊主义向普遍主义过渡的运动。而这场运动首先割断的就是中国文化赖以生存的人伦情感,让每一个个体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立于世间,获得自由、独立,当然也将品尝孤独、寂寞和空虚的苦果。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中国人经历了太多的痛苦,现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功利主义抬头,就是这场现代化运动的后果。尽管今天我们没有像五四时那样把矛头直接指向自己的文化,但是文化的破坏远比五四时还要严重,因为我们的生存方式发生了变化,正在身体力行地背离我们的文化,或者说无奈地背离自己的文化,使得我们文化中仅存的要素和标志逐渐消失,或者通过一种极端的方式表现出来,比如我们今天看到的“走关系”、“走后门”等等,这些作为一种潜规则在普遍主义推行的过程中,隐匿到幕后去操作,使得现代社会和中国文化严重发生背离,而通过另外一种途径不断地“发泄”。
  人心惟微,道心惟危。任何一个优秀的民族都是自省的民族,能够有意识地克制自己文化中的消极因素,而自觉地发扬我们的消极因素。而我们的民族却默默地抛弃了我们的主流文化价值,官方虽然大声宣扬自己民族文化中的精华,但没有在具体操作上努力。比如我们的繁体字,应该依靠政府的力量去强力推行;比如我们的诗词歌赋,也应该作为课堂里的“必修课”加以推广,比如我们的主流文化价值(爱国、责任意识、民族情感都是民族文化中的精华),应该强有力地占据主导地位。可惜,在竞争意识强烈的现代社会,发展,特别是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了主旋律,就好像上了一列疾驰的列车,你只能跟着跑,否则只能会淘汰。“强国”的意识,远远超出了“启蒙”的情感,对“硬件”的重视,远远超出了对“软件”的耐心。这是整个世界的趋势,怨不得我们的政府和国家。但在一些地方还是有所作为的,比如我上面说的那几项。这里的关键问题是,不能用功利化的东西来衡量一切,耐心一点,看得远一点,也许会有惊喜。
  最看不惯一些戏子般的演员或歌星占据了电视、报纸、媒体的各个角落。他们作为大家认可的形象,作为依靠国家为其提供的平台而走红的角色,作为对群众的价值观有着影响的不一般的个体,他们是否有一种价值担当感?他们在那里一站,不知道要影响多少人,他们能否在赚了很多钱以后,真真正正地承担一些什么,弘扬一些什么,而不是为了私利,为了个人的小利益,毫无良心地乱说,乱搞,乱引导。还有网络上那些走光的图片和做秀的照片,充斥着大量的色情和凶杀,我们的政府能否以强有力的手腕将其铲除?这是能做到的,中国什么也能做到,只要想做。
  生存方式的巨变让我们无意识地背离自己的文化。比如过节,比如春节,是文化意味最浓的一个节日。在这个节日面前,任何的利益算计都不再会是理由。可惜我们的生存方式变化了,无法还其一个浓浓的节日味道。城市化将我们抛到了一个离父母很远的地方,家人的团聚对一些人而言已经不可能了。春运的拥挤,忙碌的加班,路途的遥远,短暂的假期,让很多人放弃了。很难想象,城市化的疯狂扩展,工业化的迅速渗透,我们还有没有家人团聚的时刻,我们还能不能像以前那样过一个团圆的春节?如果这样一如既往下去,过几十年,上百年,我们的后代是否还会知道春节是什么?而文化的一系列表征一旦没有了,我们内在的人伦情感势必也会不断萎缩。
  这就是生存方式的改变,巨大的生存压力和社会的变革让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适应这种强大的力量,除非你不想生存。但可悲的是,我们没有有意识地去为这种危机进行抗争,没有进行积极的努力,缺乏实质意义上的清醒意识。
  哈贝马斯说的好:可怕的不是悲剧,而是没有悲剧意识。但愿我们少一些利益的算计,多一些价值的坚守。比如,春节放一个月假,让所有的人都能过春节,把民间的春节的习俗全部恢复,并加以鼓励。呵呵,这个想法可能太天真了,但未必不是一个策略。尽管假日调整增加了清明、中秋。但我们这些在异乡的人,又如何能在短短的一天时间内去和家人团聚,去寄托对逝去亲人的哀思。但不可否认,我们的政府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还要进一步向可操作性上迈进,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外在的礼仪型仪式的内化,恢复我们久违的金子般的情感。孔子说的好:“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矣”。

erhaozhu 发表于 2008-3-15 16:12

中国文化的信任系统——从普遍主义说到特殊主义(之四)

滚滚的历史长河不可逆转地向前演进,而在这种演进过程中,所谓的文明和异化成了一对孪生兄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文明的程度越高,受异化之毒的戕害也就越厉害,人类受的“内伤”也就越深。这就是历史发展的二律背反,也就是历史的吊诡之处。马克思早就说过,在历史的演进过程中,每一件事物好像都包含着自己的反面。如果提及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那么,二者作为一种价值观,作为一种信任系统,都蕴含着无法克服的矛盾和尴尬,都遭遇到了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在当代社会,在向西方社会看齐,在向现代化转型的中国社会,已经把自己纳入到了僵硬的进化论链条当中了。一方面,西方凭借自的经济实力四处挥舞大棒,不仅在经济上要占主动权,而且也要在意识形态、文化模式上占据“话语霸权”。另一方面,中国由于经济落后,在近代以来几经磨难,救亡图存的拯救情节很是强烈,潜意识的自卑感较重。向西方学习,借鉴西方就成了一个重要的话题。而当这种愿望强烈到一定程度时,国人就把怨恨撒在了自己的文化上面,从五四肇始,我们一浪又一浪地掀起了反传统、反文化的最强音。西方人和中国人好像都同时意识到:文明是从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而西方正处于这条链条的前部,而后者正处于后处,后面的唯一可能做的,仅是努力向前部靠拢,这就是社会发展的进化论逻辑,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变种。正如恩格斯所说:西方向东方昭示的是后者未来的发展图景。西方和中方这种地域和文化上的差异,在经济的笼罩下,于是被偷换成时间轴线的进步与落后、古典与现代的差别。
  其实,我们没必要感到自卑。历史是否在前进呢?我对这一点很是怀疑。我更愿意说,历史在不断地改变,但不能说进步。因为所谓的进步和落后,并没有一个衡量的标准和尺度。现代人比古代人快乐了多少,幸福了多少?我们很难做出判断。文化作为一种价值观,其实并没有优劣贵贱之分。庄子早就论述过,文化属于“无待”,没有对待之物,已经进入了形而上层面,谁都不可以在文化上面挥舞大棒。
  普遍主义,作为西方的一种价值观或者说信任结构,存在着将人工具化的危险。当规则、契约、工业体制这些东西坐大之后,就已经看不见作为个体的孤零零的人了。另一方面,普遍主义需要客观的、毫无弹性的标准和指标,这些标准和指标作为一种感性存在,在物质方面的普遍交换和整体衡量方面提供了尺度,比如货币,扩大化的社会生产,普遍的商品交换,使得货币的出现成为必然。只要有这个一般等价物,无论交换范围如何扩展,无论交换的物类如何繁多,都不会出现紊乱。比如分数,也是一个普遍主义的标准,过了这个分数的就上大学,过不了的就是落榜,大家在这里完全平等,谁也不比谁优越。所以,普遍主义通过一种感性的、客观的标准和尺度规范着人类的行为,使得社会的效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可这里的问题是:是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有一个客观的标准?是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互相交换?普遍主义确立的规则以及其建立的标准和尺度是不是可以囊括社会生活的全部?比如感情,爱情,归属感,人类对这些东西也有着强烈的需求,物质的东西能够运用普遍主义的原则进行运作、交换和调节,因为它们是“有待”的,由所对待,所以可以找到一般等价物。但精神上的东西呢,它看不见,摸不着,根本没有“对待”,我们找不到衡量的尺度和标准。如果我们把玫瑰花的数量同爱的程度对等起来,就会显得非常荒谬。物质的东西和精神的东西是不能互相僭越的,一旦僭越,就会面临尴尬。西方的普遍主义原则在物质方面取得了最大的成功,使得经济快速发展,但当将这一标准毫无限度地向社会生活的全部领域扩张时,就使得西方的文化暴露出了其弱点。法律作为契约,一旦成为时时看守着那些随时可能犯上作乱的“魔鬼”的时候,人性的自觉何以彰显?一个人可以凭借优异的分数进入任何一所大学,可以凭借著名大学的文凭轻而易举地找到工作,并获得社会的认可,进入所谓的“白领阶层”,可以拿着足够的钱走遍世界各地,毫无阻碍。但是,在一个人身处险境,谁会是你最值得信赖的伙伴呢?当危机真正到来的时候,你手里拿着大把大把的钱,估计也没有人给你卖命。我在上面曾经说过,什么大于生死?绝对不是金钱,金钱在真正的危机面前丝毫不能发挥作用。中国历史上很多皇帝,在大势已去的时候,为什么被其随从杀害?为什么车臣出了那么多人肉炸弹?为什么萨达姆被美国军队像死狗一样被拽了出来。这个时候,外在强制性的全面信任就显得捉襟见肘,而“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的狭小的、特殊主义的信任系统正好能发挥威力。
  套用我们使用过的术语,西方文化通过普遍主义原则在有形的物质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社会的协调方面也实现了有序,内耗少,结构功能得到了最大的发挥。可以说外王有术,但其内生无方。我在上面一直再说:西方通过信仰向外超越,但宗教的地盘随着科学技术的侵蚀正在逐渐缩小,上帝的存在一而再,再而三的得到“证伪”。认知本出于信仰,但认知过于强大和独立了,又会消解信仰,上帝给西方人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也许人类的情感只有具体化,才能产生发自内心的真性情和真勇气,不否认西方人对“上帝”的信仰,但在这样一个冥冥不可见的终极之处,人能产生何等强度的感情,很值得怀疑。不否认西方人所谓的“博爱”,但是一旦把所谓的爱投向一个抽象的概念——人类,其爱的程度也很值得商榷。正如米兰·昆德拉在《玩笑》中所说的那样:
  
  有人声称要爱人类,而有人反对说,我们只能爱单独的人,也就是说,爱这个和那个人。我赞同第二种观点,并愿意补充一点,对爱适用对恨也适用。你可以尝试把你的仇恨只集中在一些抽象的概念上——非正义、盲从、残酷——或者你走的更远,发现人的本质就值得你仇恨,试试去仇恨人类。那个秤盘上的仇恨超过了人的能力,因此人减轻他的忿怒的唯一办法就是把忿怒集中在一个个人身上。
  
  恨是如此,爱何尝不是如此呢?爱上帝、爱人类,永远没有爱自己的妻子、妈妈、儿子来的实在很真切。
  所以我说西方人“内圣无方”,一点也不夸张。

erhaozhu 发表于 2008-3-15 16:20

老内圣”如何能开出“新外王”?——特殊主义和普遍主义(之五)

正如我们上面所分析的,“特殊主义”通过一个较小范围的信任系统和信任结构,使得人性获得了一种较为全面、较为真实、较为具体的情感基础,从而使得人的本质更加丰富、更加具体,“人的味道”更加浓厚。其实,人的伟大恰恰在于对功利的超越,对是非的扬弃。朱自清宁肯饿死也不吃美国的救济粮,不是因为它不知道自己不吃饭会饿死这个事实,相反,即使不吃饭会饿死,他仍然不会去吃。这正是人形而上存在的彰显。而动物就不一样了,只要饿了,他就会吃,而不会问这些食物是不是“干净”的。“父子相隐”,并不是因为父亲和儿子不知道对方偷了别人的东西这个事实,而是即使知道了事实,仍然要隐瞒,因为这种“特殊主义”所要坚守和保护的是“血浓于水”的价值和情感,为了这种价值和情感,人宁肯事实不分,黑白不辨。
  所以说,活在“特殊主义”圈子里的人是幸福的,他不需要外在地制造什么意义,为自己的生活寻找什么虚幻的目的。他也没有必要向外疯狂地追求,在自己这个小圈子里,在“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情感依托中就已经体味到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他们的情感是那么得真切,那么地具体,因为他们爱的人就在自己身边;他们的行为和信仰是那么的自觉,根本就不需要外在契约的束缚就能中规中矩,正所谓“随心所欲而不逾矩”。
  但生活在“特殊主义”圈子里的群体又是落后的,特别是经济上的落后。因为社会秩序的建立和社会规则的运转必然要求扩大信任结构的范围,而不能局限在小范围内。社会的和谐有序,资源的有效配置,商品的自由流通,无不需要一个统一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游戏规则。而“特殊主义”正是这种秩序和规则建立的最顽固的障碍,因为“凭借关系而认定价值”的取向绝对不会自然而然地过渡到社会的一般规则。我爱我的父母,但我绝对不会爱所有人的父母;同样,我爱我的子女,但我不会爱别人的子女。都说“孩子看着自己的好,老婆看着别人的好”,这就是一种价值取向抹煞事实区别的一种人性趋向,但将这种取向作为价值依托,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就是一种“主义”了。中国的文化面临的就是这样一个尴尬:如何从人伦情感的“特殊主义”过渡到统一的社会规则有效运转的“普遍主义”?“内圣”到“外王”过渡的契机又在哪里?古代儒者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今天的新儒家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正因为从“亲亲而仁民”(人伦之爱)到“仁民而爱物”(万物之爱,即博爱)之间的过渡过于牵强,所以,从“老内圣”开出“新外王”的新儒家面临着一系列的尴尬。从我们的“亲子”情感和“血源伦理”里面,我们怎么能得出“民主和科学”呢?“老内圣”根本开不出新外王,新儒家的努力是白费的。从另一个层面讲,把西方意义上的“民主”和“科学”奉为神明,然后再去论证自己文化里也有这个东西,仍然是没有逃脱出西方文化的“话语霸权”。
  所以说,中国文化“内圣有方”,但“外王无术”。每个人都是“理性”的,那么这些“理性的人”集合在一起,可能就是“非理性”的。中国文化让每个人都在获得安身立命之本的同时,整个社会和集体就丧失了安身立命之本。因为社会没有一个统一运转的社会规则,导致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和社会能量的大面积内耗。这是中国文化的致死的疾病。中国没有法律传统,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法治”,没有产生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和生态,近代以来的落后和“亡国灭种”的危机,都与此有着根本性的关联。
  《资治通鉴》中有这么一段文字:
  
  申不害者,郑之贱臣也,学黄、老、刑名,以干昭侯。昭侯用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
  申子尝请仕其从兄,昭侯不许,申子有怨色。昭侯曰:“所为学于子者,欲以治国也。今将听子之谒而废子之术乎!已其行子之术而子之请乎?子尝教寡人修功劳,视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将奚听乎?”申子乃辟舍请罪曰:“君真其废人也!
  
  申不害学的是刑名之学,黄老之术,这种学问关心的是社会群体的“君人南面之术”,而不是个体的“修身养性之学”。所以,他在国家治理方面有着独特的才能。治理国家是群体实践,需要在全社会建立“普遍主义”的社会规则和信任系统,一一贯之,不如此,就不能把国家治理好。因为,这里需要排斥“特殊主义”。所以,申不害在韩国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侯,15年的时间,韩国国治民强,天下大治。
  可治理天下有本事,处理自己的事情就难做的多。治理天下可以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因为没有触及他作为个人的内心情感和安身立命之本。就像一个人说起别人的事情,总是振振有词,一旦说起自己,就做不到了。申不害也是如此。申不害有个哥哥,想走兄弟的后门当个官。这里起作用的明显的是“特殊主义”的关系学。戏剧化的是,申不害并不能身体力行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在亲情面前败下阵来。但他的请求遭到了韩昭侯德反对。反对的理由我认为有两点:一、韩昭侯是一国之君,他的任务是把国家治理好,不会因为一个人而放弃自己治理国家的大原则,就是说,站在一国之君的立场上,韩昭侯是不会因为申不害说情而让他哥哥去做官。可是,如果想当官的是韩昭侯自己的亲戚呢?我想他估计也会产生像申不害一样的情感和行为;二、从理性角度来考虑,韩昭侯说申不害自己违反了自己的学说。也就是说,他在国家和社会范围内推行“普遍主义”的同时,却在自己个人的行为上违反了“普遍主义”,陷入了“特殊主义”。已其行子之术而子之请乎?子尝教寡人修功劳,视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将奚听乎?”
  人走不出自己,也走不出自己的私人情感,很多事情一触及自己,就很难走出来。更何况在中国文化背景下,血缘伦理情感本身就是每个个体的安身立命之本。于是,“特殊主义”和“普遍主义”存在着难以调和的冲突,所谓的“知行合一”存在着严重的背离。在这种情况下,老内圣,又如何能演发出“新外王”呢?民主和科学如何能在中国文化本身中产生出来呢?于是,马克思意义上的“个体和类的冲突”在中国文化中通过“特殊主义”和“普遍主义”的冲突充分地表现了出来。

andy_He 发表于 2008-3-15 17:01

呵呵,一个标题就知道是兄台的文章。由于时间紧迫,仅用半个小时就草草的读完了,勿见怪。
个人觉得,中国的这种社会信任体系,不惧内忧,但甚为害怕外患!

andy_He 发表于 2008-3-15 17:03

呵呵,回复之后刷新发现之四之五也出来了!  继续观赏。。

浮萍 发表于 2008-3-15 18:44

又见楼主妙文,精彩,先赞一个再说*11#

隆中竹 发表于 2008-3-17 10:39

先赞一个楼主,能把专业学术话的东西写得“通俗易懂”,真的很难得!

偶曾经读法哲学,法哲学指出人类社会发展调和社会最主要的手段是“宗教”,“道德”,“法律”。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各国文化的不同,三种手段的地位也不同,西方现在看来主导的是“法律”,而中国传统上一直主导作用是“道德”。造成差异的原因马克思认为是东方国家的“早产”诞生,从而使社会变革脱离不了传统的家族伦理等因素。不过除了客观原因,偶还是比较赞成楼主的部分观点,一是各国的文化基因选择的不同。二是道德治国虽它的局限,特别是对应的文章哲学思想的“特殊主义”,有着客观是非性不够,浪费效率等缺点,但道德本身也有着它的长处,如文章所言,“特殊主义”使人在社会生活总有着血浓于水的亲情感,人的情感才有归宿,有更安全的信任。

文化的继承是一种习惯,“物质文明”的发展似乎并非就可以给人带来绝对的快乐,美国的离婚率过去20年超过了50%,似乎文明的前进的时候,精神却走向了堕落,就如文章所言,“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文明的程度越高,受异化之毒的戕害也就越厉害,人类受的“内伤”也就越深”。现在的人想着总是追求着“民主”,“科学”,却忘了道德的意义,文化继承的悲哀最大莫过于文化的碰撞下,人还没有完整的理解一种文化,就盲目的去追求另一种文化。

chinaguo 发表于 2008-3-17 17:53

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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